
首先,請你嘗試用一個詞語來概括以下做法:
嚴肅的考試場合,老師卻讓同學們把課本都放在教室走廊的地上,遠遠望過去像“擺地攤”一樣。作弊?絕無可能!
上課時在語文書下放一本同樣規格的“閒書”,假裝看課本實則刷小說,結果被老師一眼識破:讀課文怎麼可能笑得這麼開心?
自習時老師假裝從教室前門離開,等有“不安分”的同學交頭接耳聊起天來,老師再從後門突然進來,大吼一聲:“某某,你們在聊什麼?!”
來自00後新生代教師圈的答案是:撕傘!

這個新潮的網絡梗原本源於一句溫情的話:“因為淋過雨,所以也想為別人撐傘。”眼下卻被這幫“麻辣教師”改成了:“因為淋過雨,所以也要撕了你的傘,讓你也淋雨。”
背後的含義不言自明:受得了罪(淋雨),才能成得了才。想偷懶摸魚(打傘)?你們的小聰明早就被看透了,沒門(撕傘)!
在網友會意的笑聲中,“撕傘”成了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之間的“心照不宣”,成了“對你嚴,為你好”的另類詮釋;於是也從學校蔓延到家庭,成了親子教育中“理直氣壯”的做法。
只是,這個略帶“暴力”意味的動作難免讓人犯嘀咕:是玩笑還是來真的?當家長這麼做的時候,孩子真的能理解嗎?說到底,“撕傘”真的有用嗎?
家長的“撕傘”行動發生之前一定先有孩子的“打傘”,那麼孩子為什麼要“打傘”?
實際上,“傘”是一種保護性的意象,傳達出“遮蔽”、“庇佑”的意味。“打傘”不過是孩子為了避免自己的“違規行為”不受懲罰而採取的措施。比如模仿家長筆跡在不及格的卷子上簽字、裝病在家不去上學、闖禍以後撒謊等等。
由此可見,孩子之所以“打傘”,是因為不想被家長責罵批評(減少刺激)。如果家長“撕”掉了傘,批評和懲罰(刺激)卻依然存在,孩子還是會想盡辦法來對付這個刺激,努力尋求別的更隱蔽的方式而不是改正之前的“違規行為”。

孩子或許知道應該好好學習、爭取好成績;要知書達理、不和小夥伴打架;要不說謊、不挑食……這些事情需要長期的自律,而自律能力需要伴隨大腦皮層的發育逐漸構建起來。
但“刺激”(批評和懲罰)的存在,讓他們只想快速解決問題(“打傘”):這把“傘”不行那就換一把,這一次不行那就下次再試。所以家長指望撕掉孩子的“傘”就能讓他實現一步“飛躍”,變得聽話懂事,這並不現實。
從另一方面來看,“為自己打傘”的背後不僅有“趨利避害”的本能驅使,更是孩子自主權的彰顯。一些在家長看來“不正確”甚至“不道德”的行為,卻可能反映出孩子想以自己的方式掌握生活、解決問題的渴望。如果只是通過“撕傘”來簡單粗暴地加以阻止,反而會傷害這份自主性,造成孩子的無助、受挫以及最終的逆反。
更值得注意的是,“撕”這個字本身透露出一種不由分說、沒得商量、武斷的“為你好”姿態;“因為淋過雨,所以也要撕了你的傘”,這句話甚至還帶著一點點“報復”的快感和莫名其妙的自得。

在中國傳統教育中,行為的“正確性”至高無上,孩子的自尊和感情卻常常被忽略。為了讓孩子不走“歪路”,採取什麼方式似乎都可以理解。有太多家長其實也是在這種氛圍下長大的。他們作為孩子時也可能對父母的做法有過不解、憤怒、抗拒,但長大後卻有意無意“遺忘”了,變成了與自己父母一樣的家長。
在分析心理學看來,選擇以“撕傘”方式解決問題的家長,或許在自己小時候也受過同樣的對待,但卻沒有直面這一問題;而是將其帶來的不舒服、不痛快壓抑到了內心深處,從而“合理”化了這一行為。當自己成為家長時,就會不自覺採用同樣的方式去“教育”孩子。
這樣的親子模式缺失了對於孩子成長最重要的理解和尊重,也可能延伸到人際交往的其他領域,對孩子做出負面示範,不利於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和良性的人際關係。

面對孩子的“不良行為”以及對這些行為的“遮掩”,家長如果不“撕傘”,還能怎麼做?
實際上,要改變和糾正孩子的行為,我們還有更好的辦法。
面對孩子的某種“不良”行為或習慣,家長不能只關注行為本身,而應該首先啟動對孩子的“共情”,也就是換位思考,揣摩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
這不是為孩子找“藉口”,而是讓孩子感到自己被“看見”、被重視、被設身處地去理解。只有孩子覺察到這份體貼和尊重,他才可能去直面並試圖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打傘”去逃避。

在“共情”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採取步步進階的方式去調整孩子的行為:
第一,移除“刺激”因素。前文提到,父母的批評和責罵是一種孩子想要回避的“刺激”,在刺激的作用下,孩子總會想方設法去“打傘”。但如果家長可以在孩子不及格時保持平靜、理智分析原因,那孩子可能就不會再作弊;如果家長可以在孩子犯錯時多點耐心,孩子也許就不會撒謊。因為這樣的做法實際上是移除了刺激因素,讓孩子原本的行為失去了動力,從而創造出反思和改變的空間。
第二,扮演“支持者”角色。比如孩子學習總分心,偷看小說或玩手機,對此家長只是發了一通脾氣,劈頭蓋臉罵一頓,但往往沒什麼用。此時我們不妨與孩子一起來探索解決之道,比如在做作業時將電子產品放到別的房間、每做一個小時可以玩玩遊戲休息下等等。
這既是在幫助孩子控制自己,也是充分尊重他的感受,讓父母成為孩子的支持者而不是監管者,一起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讓孩子孤立無援。
第三,改變認知,進而改變行為。我們的行為總是與某種認知和情感反應緊密相連:比如當一個高中孩子認為“談戀愛比學習重要”時,他就會在戀愛上投入大量心思,同時忽視學習的價值和意義;但當他認識到學習對於人生的長遠影響時,就更能理智平衡二者的關係。在孩子認知的薄弱或空白處,幫助他建立新的理念,這有助於從本質上改變行為。

總而言之,孩子為掩蓋錯誤而“打傘”,恰恰說明他對自己的行為並不是完全無知的,一味“撕傘”反而會激發他們的逆反心理。作為家長,正因為我們也曾“淋過雨”,更要學會換位思考、去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再以“支持者”的角色幫助他們完成行為習慣的重塑。
畢竟,無論什麼時候,愛與理解永遠都是最核心的教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