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方式治療是否在堅持,主要包括減體重、低鹽低脂飲食、戒菸限酒、適當運動及保持心態平和等。
2.合併高血壓、糖尿病及血脂異常者,要監測血壓、血糖、血脂的達標情況。
高血壓患者要將血壓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患有其他疾病或高齡患者可適當調整目標值。
糖尿病患者合理的糖化血紅蛋白控制目標為低於7%,但應遵循個體化原則。
血脂的控制要依據心血管疾病的風險,高危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要<2.6毫摩爾/升,極高危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要<1.8毫摩爾/升。
3.做心臟相關檢查,如心電圖、動態心電圖、心臟超聲、運動平板試驗及冠脈CT或冠脈造影等。這些檢查可用於判斷心肌缺血、心臟功能、心律失常等的風險。
4.依據症狀、體徵及客觀檢查情況判斷療效,調整及優化治療方案。
5.同時兼顧其他疾病的治療,關注肝腎等重要臟器的功能狀況。
冠心病患者若病情穩定,可3~6個月隨訪1次,風險較高者1~3個月隨訪1次或遵醫囑。發生了急性心肌梗死等心臟事件或安裝心臟支架後的患者,要分別在第1、3、6、12個月進行隨訪。當然,如果發生不適要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