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朝巫術有多邪?

萬曆朝巫術有多邪?

明神宗萬曆四十二年(1614)五月十五日,福王朱常洵正式搬入其建於封地洛陽的王府,這意味著朝臣們在國本之爭中的大勝利,皇太子朱常洛最大的競爭對手終於離開了。

萬曆帝被迫讓愛子離京,心中自是千萬不捨,因此賞賜福王錢財無算,王府規模也遠超常制,引來一時非議。

對於福王就國之事,同樣有著錐心之痛的,還有洛陽一帶的各級官吏。明朝地方上的諸位藩王,一向多以貪婪淫亂出名。福王一家赴洛陽府邸,無疑意味著,一片碩大的烏雲即將飄來。

這一切,都被一個名叫文翔鳳的人看在眼裡。就在福王離京前夕的萬曆四十一年,文翔鳳從山東萊陽調任到河南伊陽(今汝陽),兩年後又任洛陽知縣。

可以說,這位文知縣在伊、洛任職之時,恰好是福王府開創前後。而他又是一位醉心於著書立說的飽學之士。這數年間的施政綱要與大事,均被文翔鳳記錄在他的作品《孔邇錄》中。

到底福王就國,給伊洛地區帶來了怎樣的騷亂?而萬曆末年,這個行將就木的王朝,底層社會還有哪些暗潮湧動?

讓我們跟隨文知縣留下的回憶錄,管中窺豹一番。


萬曆皇帝

01


文翔鳳的確是個好官。

拿簡單的施刑來說,文翔鳳會根據罪犯身份的不同,分別用大中小三種不同尺寸的木板行刑。

老百姓犯法專用的板子是其中最小號的;另外他還有個習慣,無論堂下之人犯了多重的罪,一天絕不打罪犯超過20板。

即便上司特命要用重刑,文翔鳳也一定會分成幾天打完。

山西霍州衙署 元明清三代地方官辦公地

古代對付犯人還有一種常用的刑罰,就是套枷鎖。

文翔鳳看到衙門裡要造一批新枷把舊的換下來,便授意“其枷杻孔眼務要寬闊”,把木枷的孔造大一圈,這樣能讓受刑的人舒服一些。新造木枷還特地使用了舊枷的木料作枷心,原因是文鳳翔害怕“新枷木氣傷人”。

此外,文還囑咐衙官不得擅用夾棍和桚指,“重事不過十板,輕事不過五板,夾棍私入衙者,重究獄卒。”

然而,就是這麼個宅心仁厚的文翔鳳所在的伊陽縣,卻是一個充斥著“罪大惡極”兇徒們的地方。

禮教向來是古代社會的穩固基礎,文翔鳳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上任後便強調要手下旌表貞潔女子,以正風氣。

禮房隨後就答覆領導:“從來未有。”

你能想象文翔鳳聽見“從來”二字後心裡有多少匹羊駝奔過嗎?

清光緒年間的節孝牌坊

表彰貞潔烈女,今人往往於潛意識裡,就把它與禁錮女性婚姻自由、人生自由和思想自由聯繫起來,抨擊其為封建社會的一大流毒。

但實際上,“逼你結婚”難道就不是干涉婚姻自由嗎?

思維原始的地區直到現在還將婚配權當作一種商品,死了丈夫的媳婦,對婆家來說,也是一件商品啊。

魯迅筆下的悲劇人物祥林嫂,守寡之後,因為婆婆貪財,逼迫她改嫁,實則是把媳婦賣了出去。

這並不是小說家憑空虛構的故事。真要說起來,嚴格受貞操觀約束的,在明朝也不過是皇族女子,以及朝廷命官家的夫人而已。

貞節牌坊的存在,就站在了這種婚姻買賣現象的對立面,雖然還沒做到能完全做到捍衛女性權利的地步,但是這也給那些喪偶的婦女一個能掌控自己命運的機會:如果婆家強迫自己,還可以搬出這一套理論支持自己。至於那些舊情難捨,再不改嫁的守寡女子,旌表節烈甚至能起到保護她們性命的作用。

西方明信片中的貴陽牌坊群

在文翔鳳到任伊陽沒多久,縣裡就發生了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慘案:伊陽寡婦王氏,從丈夫曹自新去世後便獨自含辛茹苦撫養5歲的兒子,“居節十八年,茹盡艱辛”。

但不知是為了家財,還是日常生活中就有矛盾,王氏的公公曹文邦的小妾仝氏,在丈夫面前挑撥離間,居然使得曹文邦將這個為家庭付出青春的兒媳掃地出門。

可憐的王寡婦,在仝氏的“百計折挫”之下,最終選擇了上吊自盡。

“芳魂乍斷,香骨遂寒”。

聽說這樁慘案後,文翔鳳“忍淚酸心”,下令將嚼舌頭的小妾仝氏抓來,處桚指250次的重刑,“以償其恨”,併為王氏厚葬,“題節婦之旌,以慰逝者”。

文翔鳳還無比痛心的寫道:之前我親自交待屬下們尋找節婦,結果大家都說境內沒有人達到旌表的標準,那王氏又是什麼人呢?

全都怪我疏於查察,這才使得貞潔烈女含冤而死。以後但凡有守節三年以上的人,全部報告給官府知曉,賜給她們糧食布匹。

如果害怕被強逼改嫁,可以由朝廷給予官方憑證,保障她們守節的自由。

如果能早一點有文鳳翔這樣負責的知縣到來,如果早一點停擺的旌表工作能恢復,王氏有了朝廷給予的經濟援助和法律上的保護,何至於遭受到家族內部的迫害,自盡身死?

不過比起王夫人悲慘的結局,其實有一點更讓我在意。

在文知縣先前三令五申的督促之下,伊陽的官吏們終於找到了兩名滿足條件的節婦。

伊陽縣雖然不大,但也不小,更兼此前多年未有旌表。現在全縣只找出兩人,未免太少了點。

難道是當地媒婆水平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平民家喪夫女子都能找到對象?

真正的原因恐怕還要從文翔鳳的記述中找。

在大明律中,對利用巫術煽動並聚集民眾的行為,有嚴厲的打擊條款:

“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像,燒香集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然而,相比伊陽這裡發生的一切,大明律裡寫的還是圖樣。

文翔鳳在此所見到的場景,是城內外白蓮教等邪教肆虐,地方妖人“嗜利嗜淫”,自稱活佛,“妄稱聞見鬼神”,以此誑騙無知良民。

莫高窟中的彌勒菩薩像
彌勒信仰也是白蓮教的思想核心

自古奸賊往往騙財騙色兩不相誤。

在這群邪教徒的刻意誘導下,伊陽村社中乃至出現“遂使男女,促膝淫穢”之場面。

假借鬼神之名搞起了堪比“海天盛筵”的活動,且“四境成風,牢不可破”,尤以城北情況最為嚴重。

在邪術蠱惑之下,伊陽的婦女與巫師及其信徒們過著“多姿多彩”的性生活,稱其為濫交都不為過。

如此一來,你還能指望當地能剩下幾個“貞潔烈女”能給朝廷旌表呢?

這等敗壞風氣之事,任何有良知的人都無法容忍,文翔鳳對此亦是痛心疾首:

“邵程大賢之鄉,流風餘韻尚在士林,村社蚩氓,無禮無法,不知有廉恥畏憚。本縣長爾等,安忍坐視其亂,置之不問?夫騙財特其小小,爾輩亦人也,婦女以人為盡夫,中間豈無有頭面曉事體者,曾不痛恨於心乎?況民間相聚,動成數十百人,此作亂之漸。”

陝西米脂李自成行宮
李生於萬曆三十四年

“人盡可夫”一詞都出來了,大傢伙已經能猜到伊陽底層百姓受邪術荼毒之深,所謂“禽門醜狀,不忍縷舉”。

事實上,也的確是在萬曆後期,白蓮教發展到了新高峰。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禮部上奏稱白蓮教已是“天下處處盛行”,再不禁止恐怕會“有張角、韓山童等之禍”。

從文翔鳳的記錄,可知《明實錄》中描寫的情況絕非誇張之辭。崩壞前夜的人心騷動,已經藉著宗教遍佈國家的各個角落。

文翔鳳也只能以撫以柔為先,儘量和緩的處理此事:

“本縣不令而執之,非父母之體,特遍諭前項人等,速行解散,各收管其婦女,毋得仍前燒香作會。保正人等,仍朔望具結到縣,如不奉律令,不遵禁約,定執其渠魁,以律從事。各鄉約保正,說與廉恥法度!”

要是早先時候,這種情況抓一兩個典型,重判遊街以告眾人尚可勒馬,但文知縣來的時候已經涼了,這哪是縣城,整個一慾望之都。

法不責眾,文翔鳳回天乏術。

見微知著,萬曆時的明朝這種現象早已“遍地開花”,朝中不作為,皇帝也不聞不問,上行下效,再假以時日發酵,而由此產生的,便是晚明社會的種種光怪陸離。


02

亨極而剝


《明史》中將明朝滅亡之禍起歸結到萬曆怠政上,所謂“實亡於神宗”。

不過,明清之際的地方誌,還有小說傳奇之中,卻充滿著對萬曆朝治世的懷念。

“傳至萬曆,不要說別的好處,只說柴米油鹽雞鵝魚肉諸般食用之類,哪一件不賤?假如數口之家,每日大魚大肉,所費不過二三錢,這是極算豐富的了。還有那小戶人家,肩挑步擔的,每日賺得二三十文,就可過得一日了。到晚還要吃些酒,醉醺醺說笑話,唱吳歌,聽說書,冬天烘火夏乘涼,百般玩耍。那時節大家小戶好不快活,南北兩京十三省皆然。”
——《樵史演義》

“明萬曆間,五穀豐登,六畜繁盛,至天啟、崇禎間,生齒漸庶,俗尚漸奢,亨極而剝,已兆兵荒之禍矣!崇禎四年,流寇破城,焚掠殆盡。六年,猛虎食人,瘟疫大作,道饉相望。十一年,秋蝗大至,食禾幾盡。十二年,蝝生,附地如鱗,米價騰貴,稅糧四歲並徵,民大困。十三年,歲大祲,米價數倍平時,民多餓死,人相食,有骨肉相啖者,一二淳良之家,僅存孑遺!”
——康熙《沁水縣誌》

這不由得令人聯想起數百年前,北宋滅亡的前夜,不也正是宋徽宗“豐亨豫大”的物質大豐富時期嗎?

虎丘斷梁殿刻石

蘇州的著名景點虎丘,其斷梁殿旁的這塊石碑,是明隆慶二年(1568)所立有關禁止“蕩子攜妓攜童”者及“婦女冶容豔妝”者遊虎丘的官方法規。

之所以如此,自然是為了照顧“覽勝尋幽”的士大夫們的心情。碑文中還稱,如果發現婦人在虎丘遊玩,向官府舉報核實之後,該婦人所帶財物就會被當做獎賞賜予舉報者。

然而事實證明即便是官府出面,也阻止不了士大夫眼中的俗人們附庸風雅的心。

虎丘依舊遊人如織,文人墨客們也只好滿懷怨念的感慨如此風景竟不免化為庸俗之所:

“虎丘中秋遊者尤盛。士女傾城而往,笙歌笑語,填山沸林,終夜不絕。遂使丘壑化為酒場,穢雜可恨。”

江南人的精緻生活,是那個狂歡時代的最佳註腳。

然而,不可迴避的卻是,從萬曆皇帝駕崩,到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只隔不到十年而已。

變數,的確是從萬曆朝最後一段日子開始了。《沁水縣誌》中所寫的“亨極而剝”,實在恰如其分。

遼代西崗塔

今年年初,我在京郊一帶訪古,曾在淶水西崗塔旁找到一塊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當地人刻的石碑,詳細描述了前一年北直隸旱災的慘況:

“萬曆乙卯,亢旱異常,六月不雨…強壯者飢死於道路,幼弱者棄置於市井,賣子者充滿於途,啼飢泣乞者遍野…”

記述萬曆旱災的石碑

其實,這場旱災的範圍並不止北直隸,山東也未能逃過這場災禍:
“萬曆四十三年,山東春夏大旱, 千里如焚, 七月復蝗。”
——《齊河縣誌》

“山東累災之餘,死徙流離者十之六七。”
——《明神宗實錄》

就在北方這次大旱的同時,東北一個叫努爾哈赤的人,在他的住地赫圖阿拉城正式稱汗,建國號金,年號天命。異日移國之漸,由此而始。

這是題外話,回到中原。

在華北大旱的前不久,中原已經出現了災情。文翔鳳在伊陽任職時,留下了有關他帶領官吏百姓求雨的記錄。

面對旱災,在科學並不昌明的古代,父母官只能通過各種儀式向上天訴說自己的請求,祈禱神靈保佑。這其中最為常見的方式,不過就是齋戒和誦經。

“本縣恫念靈雨之不時,民將無麥無谷無花,齋沐步禱,闔宅蔬食,為民請命。而查出範應科、李追舟、王祿、冀思春等,違示屠沽,良心盡死!已行枷示。其買酒肉,以供飲喙,是誠何心?仰視蒼蒼,寧無肺腑!”

文翔鳳不僅自己帶頭齋戒,還嚴懲了那些買酒肉享樂的屬下,罰他們帶枷示眾。在文翔鳳眼中,這群人已經沒心沒肺到拿全縣百姓的生死當作兒戲的地步,如此嚴懲自不為過。

除此以外,文翔鳳還不時親自訪查各個佛寺,防止僧人偷懶坐著誦經對神靈不敬:

“僧道坐而誦經大不敬。四門鄉約,每日輪一門,在廟查看。除經案立誦外,仍僧道各輪六班,每時各一人,跪誦每卷畢,鄉約同僧道童子拜禮,俱毋坐。本縣仍不時查訪。”

(所謂的鄉約也就是農村自治組織,在嘉靖以後盛行於全國,具有官方認可的合法性,帶有教化、救濟、調解糾紛等職能)

雖然這麼努力的敬神祈禱,但旱災並沒有怎麼緩解:“雨不霈澤”。

文翔鳳“憂惶殊甚”。

有一次外出,文翔鳳見到窯戶們“尚作陶壞不輟”,便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煙出於地牖,本縣向曾面戒而竟不悛,烈焰燎於壇側,而欲甘澍惠於南畝,陰陽之氣何由而通?即時潑滅煙火。至於城南地脈關本縣王氣不細,而窟陷日深,後將何極?汝水一北,誰杜魚鱉?仍限五日內,各窯用隍中之土填平,灰滓運遠方,隍池亦毋許深陷。其窯盡改於西嶺外……“

文翔鳳覺得,大旱之時還燒造陶瓷,煙火都從地下湧上來,就這還指望下雨呢?便急忙下令把這些窯場都遷走。

在我們現在人看來,文翔鳳這些做法無疑是徒勞無功的。

但你又能指摘他什麼?在那麼個認知條件下,文知縣是那麼的賣力,又是那麼地無力。

在天災面前,人力是多麼的渺小。反覆無常的氣候,已經開始為這個王朝,敲響最後的喪鐘。

皇帝長期怠政,官職缺員也越來越多,本身帝國的運轉已經出現了問題。早在萬曆二十二年,就出現了北方天災之後,“盜賊四起,有司玩愒,朝廷詔令不行”的境況。

現在,撕毀萬曆朝的太平面紗,只在剎那之間了。朝廷無力也無心進行切實有效的賑災,百姓在生死線上來回掙扎,最後會發生什麼可想而知。

張獻忠冊封嬪妃所用金冊

在明末農民戰爭中,伊陽受到了極大的破壞。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編修的《伊陽縣誌》中如此哀嘆:

“伊在有明時頗稱殷庶,因流寇變起,焚掠殆盡。國朝定鼎以來,邑令加意招徠,雖驚鴻稍集,半非土著,殆不及百之一矣。所列諸鎮亦止略似村落,而懋遷寥寥,難語集市。”

離崇禎自盡已經過去了半個世紀,伊陽的地方官雖然盡力招撫流民,恢復生產,卻始終不復過往繁榮景象。縣裡下轄的各市鎮,只相當於明朝時候一個村落的規模罷了。

在伊陽任職兩年之後,1615年,也就是華北大旱的這一年,文翔鳳調任到洛陽為知縣。臨行之前,文翔鳳向伊陽的父老鄉親深情告白:

“本縣之食於伊者兩載且四閱月矣,一滴一粒皆爾血膏…光陰迅使,初志空勤,本縣遂別爾曹矣。身雖在洛,而心常在伊。可為父老效一臂者,不敢以我躬不閱,而遂置去。父老子弟,尚亦黽勉善行,共享天和,毋怠。”

伊陽百姓們不知道的是,他們告別了文翔鳳後,就再也等不到那個"共享天和"的未來了。

驍右營總兵官關防
大順二年五月禮部造
張獻忠的大西軍共有102營


03

崇宮之囚


文翔鳳在洛陽的第一年,實在是明朝的多事之秋。

當年五月末,發生“明宮三大案”之一的梃擊案,緊接著便是畿輔大旱。

而洛陽也未能倖免。

四月十四日夜,隨著福王就藩的護衛軍七八百人,在千戶龔孟春的挑撥下,“齊至東門,挾賞鼓譟,震動地方”。

兵變的原因,按後來河南巡按張至發的奏摺,極有可能是本該下發的賞錢沒有到位:

“乞嚴諭福府輔導官,一切賞齎俱預先啟王,依時頒給,毋得推諉恡嗇,以招怨讟,致損威重。”

明光宗朱常洛
萬曆帝長子
也是福王的最大競爭對手

值得一提的是,在《孔邇錄》中,我們可以見到文翔鳳在伊洛施政的方方面面,財政、民生、移風易俗,各有千秋。

而其中有一類政務很是特別,都圍繞著新立的福王府展開。

史書中說福王朱常洵就國之時,萬曆帝盡出宮中奇珍異寶賞賜愛子,又賜莊田兩萬頃、淮鹽鹽引三千張,連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都被一併給了福王。

甚至,其中還包括當年查抄的帝師張居正家產。

大明萬曆年制御用毛筆

可是,這樣的說法畢竟太過籠統,福王到底在封地過著多奢侈的生活,光看土地和鹽引這些詞我可想象不出來。

幸運的是,《孔邇錄》就非常詳盡的記述了,福王府的器用陳設及日常消耗。為什麼文翔鳳一個知縣要記錄這些東西呢?

很簡單,供給王府的物資是需要洛陽附近州縣分攤辦理的,屬於公務。另外我們也說了,文翔鳳是個好人,抑制王府的為非作歹儘量為百姓謀福利,也是他施政的重心。

比如在《請免辦福府龍碗》中,文翔鳳表示福王所用的碗碟,需要“求之豫章”,到江西購買,“長途資乏”的同時,“木漆之工,數繁期迫”,所以他希望上峰能“酌賜量免”,減少一些地方的財政壓力。

到底洛陽為福王府耗費了多少人力物力?

《孔邇錄》內的《報府第棚殿安設》篇中,文知縣從米豆草料,到雞鴨魚肉算起,知無不言:

“查得本縣於役王事者三。其一則府第安設,其二則棚殿安設,其三則續造府第。
其為府第之安設者,為龍鳳絨氈,為三號紅氈,為八仙桌,為漆桌,為燈掛椅,為綜床,為六角紗燈,為祭帛匣,為浴桶,為浴盆,為巨席,為蒸籠,為紅布袋,為紅麻酒絡,為石磨盤,為鐵鍋,以件計者概一千二百五十。
為蘇木,為錫,為荊條,為柴,為炭,為煤,為鹽,為魚肉,為椒,為蜜,為蒜,為大料,為紅蠟燭,為粉,為生薑,為香油,為樺皮,以斤計者概八萬五千六百四十。
為稻米,為粟米,為麥,為面,為綠豆,為黑豆,為黍,為莞豆,為棗,為胡桃,為柿餅,為膠棗,以石計者概三百八十。
為豚,為羊,為雞,為鵝,為鴨,為兔,以只計者概六百三十。
外為鋪陳九副,副九之為八十一件。
按錦帳之屬,原有府第之議裁剪者,委官辦自蘇州,以三千金計。
其為棚殿之安設者,則為回青龍甌,回青龍碗,為回青龍冰盤,為細瓷甌碟,概四千有二百。
為龍方桌,為龍頭衣架,為大門屏,為梳背床,為一封書床,為油桌,為燈掛椅,為紅扛架,為高角紗燈,為造膳紅紗桌,為更鼓架,為馬槽,為水桶,為金手盒,為金茶盤,概三百九十有八。
為荊芭,為銅鐵鎖,為鐵麻搭,為鐵火鉤,為木梆,為鐵鈴,概五百有三十。
馬黍十石,馬草千斤,此皆刻期辦之,而龍甌則求之襄陽,其腳力,郡曾議之否邪?
其為續造府第之安設者,則銅火盆一,編銅為罩,以十五金取之汴上者,而小床又十,鍋又九十,並葢為帳幔者又九。”

錦帳是花了三千兩銀子從蘇州買來的,龍甌則取自襄陽,銅火盆來自汴上,再加上之前江西的陶瓷碗碟。

萬曆定陵出土的心型寶石飾件

除了直接為福王府辦理各項生活物資之外,洛陽還要為福王提供車馬船隻人力,將這位大王的妃妾家人和財產儀仗從京城運到王府。

照就例,藩王就國所用船隻不過500艘。可福王赴洛,便一次徵調船隻達1200有餘。

這並不是萬曆帝為愛子第一次破例。

1604年,福王大婚時花費40餘萬兩,是叔叔潞王婚禮費用的4倍有餘,幾乎和給李太后加兩次徽號的支出總和相當。

“王船行李自運河入黃河,至孟津登岸,以伕役運抵洛陽…王之儀仗扈從自衛輝登岸,直抵洛陽。議者謂兩運之來速,於是集各縣之夫於河干,伊川即小,亦至二百名。以尉部之,日費十金。運船之不至,夫不敢告歸,迨三運至而兩運尚杳然,故其無益之費殊甚。”

洛陽附近州縣聚集了無數民工在運河邊,準備幫福王搬行李。

結果王府的船隊走的拖拖拉拉的,河南又不敢讓工人們回去,只能花錢留住工人們一天天等著,造成了巨大的行政浪費。

而福王那多達兩萬頃的田地,不可能由他親自照管,便委託王府太監們日常巡視丈量。這群宵小之輩,仗著王命,又怎能不趁機作威作福騷擾地方?

“禮遇之不至,恐其誣田以為磽蕪,或鞭其承佃之地主。小民素不經中使之蹂躪,聞風而色為變矣。況可使之長為王民乎?”

這些屬於福王的莊田,能給它們的主人帶來多少收入呢?

“夫畝之以三分輸也,頃之以二萬計也,當收輸金六萬,日二百金,中民二十家之產,不足當一日…”

一年六萬兩,差不多等於每天兩百兩。二十戶中等人家的收入,比不上福王府一天田賦的盈利。

明代沐國公府寶石冠

縱然富甲海內,福王實際上也只能乖乖呆在洛陽王府裡。明朝有祖制,藩王除掃墓迎駕之外,不得出城。身為當今皇帝的愛子又如何,再大能大的過先皇嗎?

《明史》中記載,福王“日閉閣飲醇酒”,不僅是事實,更是無奈。但他的這種無奈,是建立在竭盡百姓膏血的基礎上的。

文翔鳳沒有看到福王的結局,我們卻可以看到:

“秦中流賊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援兵過洛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

詭異無常的天災,群聚而起的流民,終於將福王和整個失控的帝國一起推向了深淵。

出土的《大明福忠王壙志》中說朱常洵被殺前“挺身抗節,指賊大罵”,王府裡“宮眷內官,相率赴義,冒刃投繯者百餘人”。

也有人根據壙志的內容,認為明末史料記載的李自成將福王與鹿肉同煮,辦了一場“福祿宴”的事情純屬無稽之談。

福王死時是否真這麼壯烈,我們不得而知。

不過墓誌這種東西,一向出了名的“妄言傷正,華辭損實”,並不一定比史書準確多少。

比如福王在墓誌中還得到了“居國敦厚和平,親賢樂善”的評價,但根據文翔鳳的《孔邇錄》來看,朱常洵只不過是個騷擾地方無止境的斂財狂魔罷了。

至於福祿宴之事也不能完全否定,或許義軍只是從福王身上割下部分血肉充作菜餚,那麼留有屍身也是正常的。

《明神宗實錄》中,最後一次提到福王是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六月二十一日:

“壬申,福王損祿三千兩助餉。”

山西太原崇善寺
原為明代晉王家廟
現僅存大殿,佛像均為原物

參考文獻:
[1]文翔鳳. 《孔邇錄》
[2]張廷玉等. 《明史》
[3]葉向高等. 《明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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