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東泰安·統考一模)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歷史的軌跡:房地產權屬性的變化
材料一 新中國成立後,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經歷了四個不同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 1949- 1955 年,公有制和私有制並存。對公共房產進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產仍允許買賣,但應在政府房產管理機構登記,發給房產契證。
第二階段;1956- – 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階段。將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過社會主義改造逐漸轉變為集體所有制,歸城鄉合作社統一管理,不再進行確權登記。
第三階段:1966- 1978 年,房地產權屬登記全面停滯。
第四階段:改革開放至今,依法建制、創新發展。1982 年頒佈《關於城市(鎮)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規定》重新開啟房地產所有權登記工作。近年來,相繼制定和頒發了《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我國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日趨規範化、法律化。
材料二 有關湖南省常德市房屋產權證明的一組材料
(1)結合材料一 ,對材料二中三幅圖所蘊含的歷史信息進行闡釋。
(2)說明材料二中三幅圖對研究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房地產權屬改革有哪些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