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火災,真該引起足夠警覺

4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北京長峰醫院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初步調查,該事故系醫院住院部內部改造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火花引燃現場可燃塗料的揮發物所致。截至19日6時,71名轉運傷員中,在院治療39人、出院3人、遇難29人;遇難患者平均年齡71.2歲,60歲以上的就有21人。  

這些數字,讓人揪心。施工中的小火花,引發了一場致多人傷亡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刻且慘痛。醫療機構是特殊的場所,《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2020年版)》明確要求,要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但從網絡上看到的火災現場自救視頻,人們不禁要問:涉事醫院預案是否完善、職責是否明確、演練是否到位、工具是否齊備?更想問的是,一場有安全隱患的裝修施工,何以能在住了很多患者的住院樓內實施。  

就在一個多月前,這家醫院還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以“防風險、除隱患、保平安——北京長峰醫院嚴格落實火災防控措施”為題,介紹醫院如何動員部署火災防控工作。其中,第一條就是“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現在看來,這就是一個“例行公事”的語境,其實認識並沒有提高到哪裡去。據北京市公安局的通報,該醫院及施工公司的12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這些人大體是要在監獄中提高認識了。  

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這場慘痛的火災事故再次敲響警鐘,醫療機構必須踐行安全發展理念,築牢安全生產防線,層層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別要在執行上較真。否則,管人不嚴不實,出事是早晚的。深刻反思、汲取教訓,期待各地在陸續開展的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對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問題整改不到位等問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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