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喝了那麼久的紅牛,居然不是原版?
據中國紅牛所說,在中泰雙方開始合作時,曾簽訂了一份“50年協議書”(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其他方在獲得書面許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銷售)
但在紅牛創始人許書標辭世的第4年,即2016年8月,泰國天絲宣稱20年授權期滿,並以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對華彬集團運營的多家公司提起訴訟。
近日,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決書,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
判決書顯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而對於對泰國天絲公司公佈判決書一事,“中國紅牛”母公司華彬集團向媒體表示:
吉林案是一審,是未生效判決,不具有既判力和執行力。同前案性質一樣,這是泰國天絲濫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