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移插隊”的婆孫圖像被做成車貼,人民網:已滑向違法邊緣

“平移插隊”的婆孫圖像被做成車貼,人民網:已滑向違法邊緣

近日,“婆孫二人插隊被制止當場發飆”的視頻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事件起源於五一期間,在浙江金華橫店影視城的檢票口,婆孫二人疑似插隊遭一男子勸阻,隨即狂懟對方,事後解釋稱是排錯隊後“平移”換隊。

此事曝光之後,網友紛紛怒斥二人的行為不道德。與此同時,二人的旅遊行蹤被偷拍放至網上,她們的頭像和言論還被做了表情包、壁紙、手機殼以及漫畫等,在網上流傳。

甚至有商家嗅到“商機”,將其做成車貼在電商平臺銷售,藉此牟利。

此前,在電商平臺上搜索“插隊”“車貼”等關鍵詞,有多家店鋪在銷售以兩女子的漫畫圖為主題的汽車貼紙。

貼紙上還配文:“不要插隊,我們不是好惹的。”“告訴你我最討厭兩種人,一是插我隊的,二是不讓我插隊的。”

然而關於這件事,竟然有#過半網友認為插隊婆孫被當車貼合適# 那麼這種行為可取嗎?


很顯然這屬於侵權行為。

《民法典》第1018條明確規定: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可見,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識別性,肖像絕非只包括民事主體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備可識別性時的側臉、背影、漫畫等均可屬於肖像權的保護範疇。插隊二人的卡通漫畫已經具備明顯的可識別性了,因此屬於肖像權的保護範疇。

根據法律法規,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因此,無論漫畫車貼是否以營利為目的,由於基於婆孫二人的肖像製作,首先就要徵得其同意,否則均涉嫌構成對兩人肖像權的侵權。

此外,行蹤信息屬於個人信息,未經同意擅自曝光他人的行蹤、對其人肉,涉嫌侵害其隱私權。

雖然謾罵的居多,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認為“罪不至此”,就因為一個羅生門的“插隊”,婆孫倆人被人肉,被做了表情包,被做了車貼,在互聯網上基本是社死了,插隊這種涉及道德層面的問題,譴責就好。

對此事件,人民網也進行了評論。人民網認為,“平移插隊”事件可以引發有關文明的討論,但是不能失焦,不能跑偏,不能滑向違法邊緣。

人民網指出,此事之所以在輿論場中形成熱點,一個重要原因是,公眾對插隊行為頗為反感,尤其對插隊後仍振振有詞、喋喋不休的行為,更是牴觸。應該說,這是共識。

但如今,兩名當事人的形象被做成表情包、做成車貼等,如此醜化,則需警惕。一碼歸一碼。涉事女子如果被坐實插隊,當然該受批評,但是,可以批評她們,不能網暴她們,不能採取非法手段汙名化她們。創作漫畫諷刺她們,要把握住度。將她們的形象做成表情包,且在網上銷售,更是一種法律冒險。

作為自然人,婆孫兩人享有應有的肖像權、名譽權,她們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製作表情包惡搞她們,通過汙言穢語網暴她們,則觸犯了法律。

人民網還強調,商家藉此牟利該受譴責,平臺默不作聲同樣該受譴責。對於商家來說,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這是底線要求。

目前,“平移插隊”事件仍在發酵,相關討論依舊熱火朝天,但電商平臺已下架插隊婆孫車貼,搜索關鍵詞可發現,系列商品已無法顯示。


有商家表示,因為輿論太大,平臺強制下架相關商品。

對這件事你怎麼看?


編輯:崔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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