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德:“普林尼種族”觀及其對歐洲人認知美洲的影響

王曉德:“普林尼種族”觀及其對歐洲人認知美洲的影響
作者:王曉德
來源:《歷史研究》2022年第6期

摘  要“普林尼種族”是歐美學界對異域怪異人種的稱謂,自古典時代以來便是歐洲人觀察異域族群的觀念之一,反映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種族觀。歐洲人總是以自我為尺度衡量異域的一切,當美洲映入眼簾時,受“普林尼種族”觀影響,歐洲人竭力在美洲尋求能夠證明怪異人種或奇異之事存在的“證據”,以求在對比中強化種族優越感。“普林尼種族”觀以美洲的“野蠻”與“邪惡”來襯托歐洲的“文明”與“理性”,以某些土著族群的“非人化”來證明歐洲白人是上帝創造的“標準”人種,進而表明歐洲文明徵服、改造和消滅“野蠻”人種具有“合法性”。
關鍵詞:普林尼種族  印第安人  種族主義  歐洲中心主義  美洲
自古典時代以來,歐洲文化精英一直以自我為中心來認知異域文明,以歐洲文明為標準構建有色人種的“他者”形象,怪異人種是“他者”形象的極端化,在歐美學界相關討論中,這些怪異人種被命名為“普林尼種族”(Plinian Races )。普林尼是羅馬帝國時期著名博物學家,他撰寫的多卷本《自然史》詳細描述了異域怪異人種,導致怪異人種觀念在歐洲社會被廣泛傳播和演繹,因此學界把怪異人種稱為“普林尼種族”。怪異人種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是歐洲文化精英為凸顯自身文明優越性,對異域“無奇不有”的想象和構建,最早見於歐洲冒險家和旅行家撰寫的文本中,一些早期博物學家未經考證記入相關著述,成為早期歐洲人異域觀的組成部分。
怪異人種在古典時代被虛構或創造出來,長期被不明真相的歐洲人視為真實存在,成為他們構建非白人“邪惡”形象的來源之一,反映出歐洲以自我為中心的種族觀。當異族文化展示出與歐洲的本質不同時,歐洲人遂生出一種我“優”他“劣”的滿足感。英國學者費爾南多·塞萬提斯指出,從“普林尼、梅拉、索利努斯、伊西多、博韋的樊尚和曼德維爾等人的著述中,歐洲人越來越習慣期望從中感受異國情調,並以‘稀奇古怪’作為衡量世界偏遠地區的標準”。受此影響,歐洲人“重複描述想象其他民族的陳詞濫調,在中世紀晚期幾乎變成情不自禁的行為方式”。當一個“新大陸”出現在歐洲精英的視野時,他們不由自主地以自我中心主義世界觀觀察美洲,怪異人種觀念因此體現在歐洲人的美洲觀中,使他們對美洲的認知充滿了白人種族優越的遐想。
“普林尼種族”是歐洲精英虛構出來的極端“他者”,他們具有“人”的扭曲外形,與常人相比顯示出奇形怪狀,外表比兇殘的動物更恐怖。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教授約翰·弗裡德曼是研究歐洲境外怪異人種的專家,他認為中世紀歐洲流行的怪異人種觀可追溯到古典時代。有學者研究了東方怪異人種的起源及其對歐洲人東方觀的影響;有學者在研究民族誌或種族主義時對怪異人種有所涉獵。怪異人種觀對早期歐洲人認知美洲產生了較大影響,關於這一論題的系統研究卻付之闕如,不過一些與美洲相關的論著都曾提及“普林尼種族”,將之視為古典傳統中相關描述在美洲大陸的再現。對“普林尼種族”的研究,歐美學界已有一些相關成果,但對於為什麼數千年來“普林尼種族”一直被歐洲文化精英廣泛傳播,為什麼描述異域稀奇古怪之物種的作品在歐洲社會廣為流傳等問題缺乏討論,本文旨在探討上述問題。

一、“普林尼種族”的古典起源

長久以來,自我中心主義是歐洲精英觀察異域的基本出發點,他們往往站在本民族文化立場上構建異域“他者”形象。以自我為中心的異域觀發端於古典時代,體現在當時知識人的相關著述中。古希臘歷史學家狄奧多羅斯著有多卷本《歷史叢書》(Historical Library ),這部世界史著作自然少不了對異域民族的描述,字裡行間體現了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作者把非洲黑人描述為與野獸無異,因為“按照我們自己的習俗來衡量,他們提供了鮮明的對比”。這部影響廣泛的著作既是“文明”希臘人對“野蠻”異族人的看法,又進一步強化了希臘人的中心主義觀念。英國古典考古學家戈恰·採赫拉澤指出,所有古典文本,無不有意識地誇大其他民族被假定的缺陷,旨在強調他們在人種上的低劣。希臘人自詡為“文明人”,非希臘人被視為“蠻族”,“文明”的希臘人奴役“野蠻”的非希臘人乃“天經地義”。因此,奴隸制是“希臘社會的一種基本制度,絕大多數奴隸是野蠻人”。
亞里士多德從生物有機體學說角度論證了奴隸制的“合理性”,認為天賦理性高的人能夠發號施令,天賦理性低的人只能聽命服從;前者天然是“主人”,後者自然是“奴隸”,“主人”支配“奴隸”合乎天理。在他看來,動物中的“統治”與“被統治”同樣適用於人類,地位較低賤的人“天生就是奴隸”,他們“應當接受主人的統治”,原因在於他們缺乏“理性”。這是大自然的精心安排,上天“賦予自由人和奴隸不同的身體,它使一部分人身體粗壯以適宜勞役,使另一部分人身體偉岸挺拔”,適宜統治。因此,“有些人天生是自由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隸,對後者來說,被奴役不僅有益而且公正”。亞里士多德認為,所謂“正常”的人,就是生活在按照希臘模式建造的城邦內的居民,而“生活在城邦之外的人並不是真正的人,因為他們的生活不受任何法律指導”。與此同時,自然環境也成為古希臘人論證種族優劣的“證據”。歷史學家色諾芬稱:“雅典城位於希臘中央,無疑是全世界的中心。我們旅行距離雅典城越遠,遭受炎熱或寒冷的幾率便越大。”言外之意,希臘作為世界中心,自然環境最可稱道,距離中心越遠,自然環境便越加惡劣。由此可推出,歐洲最適宜人類居住,能夠產生最發達的文明與最優良的人種,而非歐洲地區則因自然環境惡劣變得野蠻。歐洲是中心,異域必邊緣;歐洲優越,異域必野蠻;歐洲是標準,異域必反常。這種古典時代的觀念成為歐洲精英構建異域怪異人種的思想根源。
在古代,“東方”很長時期是歐洲人的一種想象,不乏浪漫色彩,體現了異國情調,存在著與歐洲迥然不同的人和物。然而,當歐洲人以自身文明優越性的視角來觀察異族生活方式與風土人情時,“文明”與“野蠻”就成為歐洲白人與其他人種的分界線,異域民族表現出不同於歐洲文明的特性被肆意誇大。歐洲精英並不關心異族“他者”是否與實際相符,只是為了襯托歐洲文明的“優越”與“進步”。歐洲人構建的異域“他者”中既有浪漫的“高貴野蠻人”,也有充滿“邪惡”風俗的“卑鄙野蠻人”,怪異人種成為他們想象異域“他者”的極端形象。
“怪異人種”的出現與古典學者尼多斯的克特西亞和麥加斯梯尼有關。克特西亞生活在公元前5世紀,為波斯皇室的醫生,也是當時頗負盛名的歷史學家,一生撰寫了20餘本著作,涉及亞述、巴比倫和印度等國家或地區的歷史。麥加斯梯尼在亞歷山大東征之後,被繼位皇帝塞琉卡斯·尼卡特於公元前303年派往印度。在印度居留期間,他撰寫了對研究古代印度頗有參考價值的《印度記》。克特西亞和麥加斯梯尼在書中對印度等地的怪異人種進行了描述。現代學者認為,正是由於克特西亞公元前4世紀出版的書,印度“才被打上神奇土地的烙印”。
克特西亞“重複了自荷馬時代以來一直流行的關於東方所有難以置信的傳說,還補充了許多新描述”。據其記載,印度中部生活著名為“俾格米”的黑人,“身材矮小,最高只有2腕尺(腕尺是古希臘測量長度的單位,約等於16釐米——引者注),大多數人身高為1.5腕尺”。麥加斯梯尼亦補充了很多怪異的動物與人,如一些人腳踝長在前面,腳背和腳趾能夠向後翻轉;一些野人沒有嘴,靠聞煎肉味與花果香為生;有人壽命可至千年;有人沒有鼻孔,嘴的上半部分凸出很多;還有人長著狗耳朵,前額只有一隻眼。俄羅斯南部塞西亞(Scythia)東北地區定居著一個名叫紐利的部落,據希羅多德在《歷史》中記載,塞西亞人和居住在塞西亞的希臘人信誓旦旦向他講述,紐利人每年都要變成狼,持續數日之後再恢復人形。希羅多德把紐利人描述為“食人族”,他們的生活方式“最野蠻”;利比亞西部“生活著狗頭人以及眼睛長在胸部的無頭人”。古典時代的旅行家與學者,對異族生活方式和風土人情的描述多為捕風捉影或以訛傳訛,與實際狀況相去甚遠,其目的在於展現異族社會與希臘“文明”社會的不同,在希臘人腦海中牢牢樹立“他者”形象。正如墨西哥人類學家羅傑·巴爾特拉所言:“文明人的身份總是伴隨著‘他者’的形象,未開化之野蠻人的‘他者’形象,終歸要與西方人對立。”以此觀之,希臘人“界定了生活在他們世界之外的各種野蠻人,有的具有人的本性,有的具有一半人的本性”。希羅多德等人的著述影響很大,書中所記怪異人種再通過其他學者的著述廣為流傳,滿足了希臘人的種族優越心態。
羅馬帝國不斷對外征服,與域外民族交往亦不斷擴大。羅馬帝國疆域內對不同階層有明確等級劃分,對不同種族也有優劣尊卑之分。優越感使得生活在帝國內部的精英階層看待域外世界時,常把羅馬視作地球“中心”,以自身文明為標準衡量異族的一切,體現出我“優”他“劣”或我“正”他“怪”的心態與傾向。其實這是自希臘文明以來歐洲社會精英對異域認知的普遍心態,只是到了羅馬帝國時期,隨著與異族交往的增多更加明顯。普林尼宣稱,我們這個國家“已經征服了地球,讓整個世界俯首稱臣,冊封部落和王國,對外族發號施令,可以說是人類中天堂的象徵”。這一看法流行於羅馬帝國上層社會,尤其是基督教在公元4世紀成為羅馬國教後,文化優越感在羅馬人觀念中體現得更為明顯。
普林尼對怪異人種的記載主要集中在《自然史》第二卷中,討論了世界不同地區的地理學以及各個地區的人類特性。在普林尼看來,生活在非洲和亞洲大陸的人種比較奇特,如布萊米伊人據說不長腦袋,嘴和眼睛長在胸脯上;薩蒂人除了人形外,毫無正常的人性可言;斯特拉斯菲特人長著像皮帶一樣的腳,靠爬而不是走路前行;在非洲地區,尼斯卡西亞人與尼斯泰人“或長三隻眼或長四隻眼”;有個地區的國王“據說只有一隻眼,長在前額”;有人“長著狗頭”;阿塔巴蒂泰人“有四條腿,像野獸一樣到處流浪”。關於黑海、印度和遠東地區,普林尼寫道,據“確鑿無疑的報告……一些部落的居民不長鼻子,臉部完全是平的,還有一些部落的居民沒有上嘴唇,另一些居民則沒有舌頭。還有的人長著緊閉的嘴巴,沒有鼻孔,通過一個單孔口呼吸,用燕麥杆吸水,收割野生燕麥做食物。一些部落居民不講話,靠點頭和手勢進行交流”。普林尼書中關於長相稀奇古怪和生活方式野蠻殘暴的人類族群數量繁多。除此之外,書中還涉及生活在歐洲外圍地區的“野人”,
他們“不能發出清楚的聲音與話語”,但可以發出“一種令人恐懼的噪音”;他們“舉止粗野,渾身長滿毛,有一雙像貓頭鷹一樣的紅眼睛,牙齒則像狗牙一樣”。對怪異人種的描述讓“處於世界中心”的羅馬人充滿了優越感,加強了文化認同。普林尼特別強調:“在全世界所有種族中,在道德方面最傑出卓越的毫無疑問就是羅馬人。”羅馬人或歐洲人在相貌上屬於上帝賜予的“標準”體型,普林尼雖未明確作出類似判斷,但他對怪異人種的描述提供了一種有形比較,讓歐洲人體會到本種族的優越性。
在古典時代,大概沒有一位歐洲旅行家或文化精英目睹過怪異人種,他們構建的怪異人種形象完全出於想象,旨在“界定他者的形象,形成對惡魔的恐懼”。把異族“妖魔化”或“怪物化”是歐洲種族中心主義的一種表現,目的是使異族人“看起來不像西方人或擁有歐洲人的文化規範”“外族人”或“他者”由於“自身和所處的地理位置,成為極端生物”。怪異人種,是歐洲人根據自身文化、語言和外貌創造出來的,與“標準的”歐洲白人種族反其道而行,歐洲人總能從中看到很多不可思議的怪異之狀,從而產生文化和種族優越感。

二、“普林尼種族”在中世紀的演繹

在很長一段時期,歐洲文明基本上等同於基督教文明。換句話說,基督教對歐洲文明的形成與發展產生了極大影響。基督教不是歐洲原生宗教,形成於“東方”,卻在西方找到歸宿,經過早期神學家的系統闡釋,逐漸演變為一種比較完備的思想體系。在他們看來,與其他宗教相比,基督教首先是讓人類獲得拯救的宗教,具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價值取向;其次,基督教體現出上帝讓人類與動物區別開來的“理性”,在全世界傳播這一信仰,讓異教徒皈依,目的就是要改變人類的非理性行為。基督教在中世紀主宰了歐洲人的生活方式與思想意識,成為歐洲精英觀察異域的重要意識形態來源。
基督徒把《聖經》奉為神聖不可褻瀆的經典,把上帝視為能夠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唯一真神,認為基督教之外的神皆為假神或撒旦,其信徒是受撒旦控制的“異教徒”。基督徒信奉無所不能的上帝,代表“正義”,異教徒把撒旦奉為“至尊”,因此會做出邪惡之舉。在基督徒眼中,上帝與撒旦難以相容,前者最終必然消滅後者。因此,基督徒對異教徒有著必欲征服的強烈衝動,將以自我為標準的文化中心主義展現得淋漓盡致。如果要從思想意識上對歐洲中心主義追根溯源的話,那麼基督教無疑是主要來源之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人類學教授詹姆斯·布勞特認為,中世紀歐洲人普遍相信只有信仰基督教的人“才真正具有人性:上帝創造了其他地方的人,但他們卻是非人類的或低劣於人類的不同物種”。以此觀念觀察,非洲人和亞洲人“不僅是低劣的,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講是邪惡的”。布勞特批評基督徒妄自尊大的中心主義觀,從神學角度道出歐洲精英構建域外“他者”的根源。
羅馬帝國時期普林尼等人構建的怪異人種形象,沒有在中世紀歐洲人的視野中消失,他們既有“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的感嘆,又有自身“種族優越”的自豪。即便遙遠種族表現出某些優點,在歐洲精英眼中同樣是反常的或怪異的,包含著非文明的“野蠻”意蘊。普林尼那一代人對怪異人種的想象和創造以訛傳訛,缺乏考證。然而千年之後,隨著陸地交通條件的改善,一些冒險家、旅行家、商人、外交家和傳教士來到這些國家和地區後,他們的作品中依然是事實與虛幻交織,極盡所能地描述“東方”在風土人情與自然環境上的不同,其中亦不乏對怪異人種的描述。
“普林尼種族”在中世紀演繹為歐洲人對異域想象的一種傳統,打上濃重的神學色彩烙印。英國研究種族主義的史學家羅伯特·邁爾斯等人談到,這是基督教文化對異族的偏見,在中世紀,“怪異、罪孽和黑膚色構成了歐洲基督教文化中另類的三位一體形式”。關於“他者”的話語成為“一種形體與文化的偏離。這種‘他者’表現出各種奇形怪狀,其中一些純粹為想象,而另一些在某種程度上源於對非歐洲民族的經驗性觀察”。中世紀學者在涉及異域民族時很少能夠擺脫這種影響。英國解剖學家愛德華·泰森1699年出版的一本關於古代侏儒的小冊子強調,所謂歐洲域外怪異人種,純屬那些所謂睿智之人“閒著沒事幹時的想象”。對虛構的怪異人種如何“出自他們的腦海中”,他感到難以理解。泰森總結了歐洲人虛構出來的怪異人種形象,有的人“缺少鼻子,嘴的上方只有兩個洞;他們無所不吃,但所吃東西必須是生的;他們壽命很短,嘴的上半部分明顯凸起”;有的人“耳朵垂至腳跟,可以躺在耳朵上睡覺”;有的人“沒有嘴”,“靠聞煮熟的肉與果實和花的味道生存繁衍”;有的人“只有一隻眼睛,長在前額中間,並長著狗耳朵”。泰森的羅列不一而足,但他的批評卻沒有觸及“睿智之人”構建異域怪異人種的根源,他們不完全是出於獵奇或“閒著沒事幹時的想象”,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滿足歐洲白人的種族優越感,與他們把異族描述為“野蠻”、“邪惡”、“落後”的目的是一致的。
中世紀旅行家和學者撰寫的有關異域的著述中,怪異人種成為常見形象之一。中世紀早期人種學家亞當·馮·布萊梅描述了一些地區生活著怪異人種:有的人“頭長在胸部,發出狗叫的聲音,他們作為俘虜常常在俄羅斯能夠遇到”;有的人“心狠手辣,貪得無厭,生下來就是一頭白髮,狗保護著他們的家園”;有的人“面色蒼白,膚色為綠,壽命很長,也生活在這些地區”。布萊梅稱其考察的地區“生活著許多其他類型的怪物,船員們聲稱他們經常看見這些怪物,儘管我們的國人覺得這幾乎是不可思議的”。只要是歐洲人撰寫的關於異域的遊記或著作,很少有不提及怪異人種。
約翰·曼德維爾14世紀中期出版的遊記,以記述“東方”的奇聞怪事著稱,對歐洲人想象中的“東方”世界產生很大影響,使“普林尼種族”觀在歐洲社會大行其道。曼德維爾在歷史上並無其人,是作者的筆名,作者為何國人士,學界尚無定論,為何作者沒有使用真名亦不得而知,但作者無疑是個旅行家,到過當時歐洲人視野中的很多“東方”國家。《曼德維爾遊記》成書略晚於《馬可·波羅遊記》,兩本書刊行後即刻引起轟動,在歐洲社會掀起一股“東方熱”。在出版後約50年間,《曼德維爾遊記》被譯作8種語言,在歐洲廣為流傳。馬可·波羅在遊記中給歐洲人描繪了一幅“東方”富饒昌盛的畫面,主要從正面描述了其足跡所到之處。曼德維爾則以描述“東方”的奇異之事為主,如稱樹上長著貌似葫蘆的果實,成熟之後人們採摘下來切開,發現果實內有一個小動物,骨肉皆全、血流不止,看起來像一隻無毛的小羊羔,人們以這種果實和動物為食。長相怪異的動植物在這部遊記中有頗多記載。曼德維爾所記多是道聽途說,但他強調其所聞的確為真。

曼德維爾對“東方”怪異人種的描述,讓歐洲人從中體會到優越感。他對怪異或畸形人種的描述與前人相比並無多少創新之處,無非把古典時代以來留存在歐洲人腦海中的怪異人種形象進一步加工包裝,讓自己的“所見所聞”更能吸引讀者眼球。在書中,怪異人種通常生活在與世隔絕的島嶼。據說有個島嶼“生活著身材高大的巨人,他們樣子看起來很可怕,長著一隻眼睛,位於前額中間,只吃生肉和生魚”;有個島嶼“居住著身材奇醜之人,他們沒有腦袋,眼睛長在肩膀上”;有個島嶼“生活著面部完全扁平的人,沒有鼻子,但臉上有兩個圓形小洞,取代了他們的眼睛,他們的嘴也是平的,沒有嘴唇”;有個島嶼生活著長相極其醜陋之人,他們“有一個非常大的嘴唇,致使他們在太陽下睡覺時,嘴唇可以蓋住整張臉”;有個島上“生活著稱為侏儒的人。他們矮得可憐,沒有嘴巴,只有個小圓洞來代替,當他們吃喝時,會通過一根管或諸如此類的東西吸吮,因為他們沒有舌頭,所以不會說話,發明了一種嘶嘶叫的交流方式,就像蝰蛇發出的聲音,他們猶如修道士那樣相互打手勢,通過這種方式交流”;有個島上居民“長著又大又長的耳朵,可以垂到膝蓋”。類似奇形怪狀之人在書中還有很多,曼德維爾宣稱:“在另外一些島上還生活著許多不同特性的族群,無法逐一講述,因此只好忽略不計。”言外之意,還有很多比歐洲人低劣的種族存在。
怪異人種的畸形長相在歐洲文人關於域外“他者”的話語中十分常見,再加上土著人“不可思議”的生活習俗,讓歐洲讀者越發感到異族“野蠻人”可憎可惡,從而達到凸顯歐洲文明“優越”的效果。“食人族”在歐洲文人描述異族的作品中司空見慣,曼德維爾書中亦有相應記載。據他講,在拉默裡島,土著人有一種邪惡習慣,與吃任何其他動物肉相比,他們更喜歡食人肉,尤其喜食童子肉。島上的人並非食不果腹,而是有豐富的肉、魚以及玉米可食,手中還握有大量金銀財寶。一些商人知道當地人喜食童子肉,便把購買的兒童帶到該島,以高價賣給土著人。他們買下小孩後,要是小孩長得比較胖,他們便很快殺而食之;要是小孩較瘦,他們就給小孩餵食直到長胖後才殺食。更為不可思議的是,在一個名為唐頓的島上,食人為家常便飯,毫無親情可言,其殘忍之狀不堪為文明人所言。家庭成員之間也相互食之,“父親吃掉兒子,兒子吃掉父親,丈夫吃掉妻子,妻子吃掉丈夫”。一個島上居住著俾格米人,他們身材奇小,半歲時便結婚生子,壽命至多六七年。曼德維爾還談到,在一個島上生活著身高為28英尺或30英尺的巨人,他們身披獸皮,不吃麵包,所有食物皆為生肉;他們喝野獸的奶汁,這是他們身上具有大量獸性的原因;他們居無定所,吃人肉時比吃其他任何肉類都顯得更為興奮。一個島上居住著體型更高的巨人,身高為45英尺或50英尺。曼德維爾承認他與這些巨人無緣相見,但目睹過生活在巨人島上體型大如牛的羊。有些海員聲稱多次看到巨人,兩隻手各提兩人,邊走邊吃,很快就吞食一空。還有一個島上居住著兇殘邪惡的女人,眼睛裡長有寶石,要是暴怒地注視一個男人,此人便會立刻死亡。這些描述顯然出於想象或道聽途說,卻給神秘的“東方”蒙上一層恐怖色彩。為了讓遊記更具權威性,曼德維爾還在書中收錄了三位歐洲著名旅行家撰寫的旅行記錄,與其所記“相互印證”。
中世紀歐洲人多相信遙遠地區生活著怪異人種,但如何解釋怪異人種的存在,成為基督教徒關注的重要問題。既然普天之下皆為上帝創造的子民,為何有些區域的子民呈現出怪異或畸形之狀。公元11世紀,三首以“維也納創世紀”(Vienna Genesis)著稱的德文詩歌,宣稱亞當有很多子孫天生畸形,“一些人長著像狗頭一樣的腦袋。一些人的嘴巴長在胸口上,眼睛長在肩膀上,沒有頭他們不得不想其他辦法做事。一些人的耳朵如此之大,以致遮住全身。一些人只有一隻非常大的腳,卻在森林中跑得像動物一樣快。一些人像牲畜一樣四肢著地攜帶著小孩。一些人完全失去美麗的膚色,變成黑色,令人厭惡,他們眼睛放光,牙齒明亮”。由此推斷,怪異人種的存在是人類靈魂墮落的表現。還有的基督徒把“怪異人種與他們的始祖該隱聯繫起來,認為這些人種承受該隱在地獄遭受無盡折磨的詛咒”。曼德維爾的解釋是,在古代巴比倫塔開始建造之時,地獄的魔鬼光顧多次,與那個時代的婦女交媾,生出各種畸形之人。曼德維爾把怪異人種的出現與上帝欲要消滅的惡魔聯繫在一起,目的是凸顯歐洲白人是名副其實的亞當子孫。12世紀著名神學家亞歷山大認為,大千世界的美主要存在於理性生物身上,“通過與畸形人對比,理性生物更值得自豪,顯得更加美麗,他們成為世界上最高貴的存在”。亞歷山大的看法對中世紀歐洲人構建異域“他者”形象產生了很大影響。

三、“普林尼種族”在美洲文本書寫中的再現

在哥倫布遠航美洲大陸之前,亞洲和非洲“存在”的怪異人種無疑是為了滿足歐洲人的種族優越感。對歐洲人而言,歐洲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多處於文明初始階段或前文明階段,“野蠻人”成為他們形容亞洲和非洲人最常見的稱謂。正如弗裡德曼所言,在中世紀,歐洲人“對異國情調的偏好在某些方面與我們今天對處於原始狀態的有色人種社會的興趣相同。然而,作為文明演進較早階段的‘原始社會’概念,不是中世紀人世界觀的組成部分。相反,異國民族常常被視為退化的或墮落的,背離了猶太—基督教傳統的溫文爾雅狀態,甚至他們的人性也受到質疑,稀奇古怪的習俗和長相在中世紀人眼中代表了稀奇古怪的精神狀況”。以我為中心的世界認知觀,自古典時代以來從未發生本質改變,反而隨著時間推移在歐洲人身上日趨強烈。到中世紀後期,隨著對“東方世界”地理面貌與種族構成了解增多,歐洲人“東方”觀中的怪異之人與神奇之事受到一些知識人的質疑。此時美洲“新大陸”的出現,為歐洲精英找到殘存在記憶中但正在失去的事物提供了條件,其中包括對怪異人種的描述以及能夠證明歐洲“優越”的東西。美國學者理查德·科爾指出:“影響歐洲人對新發現民族態度的另一個要素是古代和中世紀的民間傳說,這些傳說構成中世紀晚期歐洲‘虛幻世界’的組成部分。”英國心理學家古斯塔夫·賈霍達認為,登陸美洲的歐洲人“面對充滿異國情調的令人費解之情狀,往往根據諸如‘普林尼種族’或野蠻人等熟悉的分類來解釋”。歐洲人竭力在美洲尋求證據,以證明異域怪異人種或奇異之事存在於現實中,從而在對比中強化種族優越感。在此過程中,歐洲人逐漸完成對美洲“他者”形象的構建,形成“舊世界”與“新大陸”互為對立的認知觀。
歐洲人對美洲的基本認知儘管是既有知識體系在新時空範圍內的延伸,但呈現出多樣化特徵,把印第安人“怪異化”只是想證明,從古典時代以來歐洲人描述的怪異人種能夠在“新大陸”找到蹤跡。阿根廷歷史學家恩裡克·德·甘迪亞認為,在歐洲人看來,“新大陸肯定包含著古代觀光者描述的非常奇特的一切”。梅森列了一個等式,即“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野蠻人=怪物”,這個等式主要針對斯堪的納維亞人對北美土著人的看法,同樣適用於早期來到美洲的歐洲人對印第安人的認知。他們發現,“如果需要的話,將會毫無困難地以一種普林尼怪物取代另一種怪物:狗頭人或眼睛長在胸部的人構成了曼德維爾筆下多種怪異人形象,這些形象亦能夠用來描繪美洲民族”。普林尼在《自然史》中描繪的怪異人種外貌特徵被轉移到美洲一些土著族群身上,土著人被“動物化”、“妖魔化”或“獵奇化”,使自古典時代以來形成的怪異人種認知在美洲文本書寫中再現。美國曆史學家伯納德·希恩將之稱為印第安人的“動物形象”,這種形象“吸收了怪獸、野人和類似動物的傳說,這些傳說長期作為歐洲傳統的組成部分。由此,卑鄙的野蠻性便把美洲土著人合併進歐洲人的情感世界,給英國人對印第安人抵制殖民化提供了一個貌似有理的辯解”。在希恩看來,印第安人的“動物化”受到現實利益驅動,英國人有“合法理由”侵奪印第安人的土地。
在到達美洲時,歐洲人對大洋彼岸的世界幾乎一無所知,只能在既有知識體系內、戴著先入為主的“有色眼鏡”來觀察這個未知大陸。就他們描述的怪異人種和其他神奇之事而言,與其說是觀察,不如說是想象,多是向讀者傳遞關於美洲的虛假信息。而歐洲大眾對美洲的獵奇心態以及滿足文化優越感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使虛假信息具有了廣泛傳播市場。哥倫布在1492年11月4日的航海日誌中寫道,“在稍微遠一點的地方,生活著長著一隻眼的人,另一些人長著像狗一樣的臉。他們喜歡吃人,常常砍下他人的腦袋,喝他的血,然後將他肢解”。哥倫布顯然是把固存於腦海中的怪異人形象轉化為現實存在。一位來到美洲的早期探險者寫道,“在遙遠的古巴西部,據說生活著長著尾巴的人”。還有幾位到美洲觀光探險的著名人士,在書中記載了美洲生活著“巨耳人”、“狗頭人”等怪異人種的信息。根據英國航海家約翰·洛克描述,圭亞那居住著洞穴人,他們以食蛇為生;無頭人的眼睛和嘴長在胸脯上。沃爾特·雷利爵士是伊麗莎白時期英國著名冒險家,他於1596年出版一本關於圭亞那的書,其中談到在美洲生活著怪異人種。據他描述,在一個印第安人部落,居民的“眼睛長在肩膀上,嘴長在胸部中間”,被稱為埃韋帕諾瑪人。雷利還稱,他在西印度的庫馬納偶遇一位著名旅行家,當這位人士得知他曾去過圭亞那,便詢問他是否見過無頭人。這位人士“被視為誠實可靠、信守諾言之人,除其他事情之外,他告訴我,他見過許多埃韋帕諾瑪無頭人”。雷利本人顯然沒有見過無頭人,他以這位著名人士之言試圖證實無頭人的存在。像雷利一樣,早期很多歐洲人在描述美洲的著述中都提到許多奇形怪狀之人,無不是道聽途說,並非親見,充其量只是通過旁證來表明美洲生活著“普林尼種族”。
歐洲冒險家與殖民者還堅稱美洲生活著巨人。在第二次遠航美洲時,亞美利加·韋斯普奇在信中談到巨人,將巨人出沒的地方命名為“巨人島”。安東尼奧·皮加費塔是文藝復興晚期意大利探險家,作為麥哲倫的助手參與了環球航行,他用文字記錄了遠航期間發生的事。據其記載,“新大陸”的巨人居住在南美洲的巴塔哥尼亞,故被稱為“巴塔哥尼亞人”。他們某一天遇到一位赤身裸體的巴塔哥尼亞人,此人身材“是如此之高,我們只能達到其腰部”。皮加費塔用了大量篇幅記載麥哲倫及其船員與巨人們打交道的經歷,把巨人奇特的生活方式展示給讀者。皮加費塔寫道,巨人們“跑起來比飛奔的馬還快”。有個巨人“通過手勢告訴我們,他見過頭上長著兩個角的魔鬼,頭髮很長,垂至腳下,嘴和屁股噴火而出”。1524年皮加費塔的航海日誌出版後在歐洲引起轟動,歐洲人對美洲“新大陸”生活著巨人深信不疑。
在15、16世紀歐洲人關於美洲的著述中,對巨人的描述可謂司空見慣。西班牙王室派往美洲的第一代耶穌會傳教士約瑟夫·德·阿科斯塔,在其關於美洲的自然史中寫道,巨人們主要生活在秘魯,通過海路抵達南美洲;巨人的“超大骨骼在曼塔和波多維耶荷等地可以看到。按照比例,他們應該是印第安人的三倍高”。加西拉索·德·拉·瓦加寫了一本關於秘魯歷史與文化的書,把南美巨人描寫為“長得非常高大,一個正常身材的人只能達到他們的膝蓋”,這些巨人的食量等於“50個正常人”。身材奇高之巨人顯然是歐洲人虛構的。據歐洲觀光者記載,加拿大講阿爾岡琴語的土著人講述了關於溫迪哥(windigo)的故事,溫迪哥是全身長滿毛的巨人,以人肉為食,毫無同情心。巨人“長著一個巨大的嘴巴,牙齒像劍,但沒有嘴唇,能夠一口吞下海狸或人”。歐洲人筆下的“巨人”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但有人信誓旦旦地說與巨人有過近距離接觸。德國博物學家和人類學家約翰·弗里德里希·布盧門巴赫明確指出,巴塔哥尼亞巨人為虛構,西班牙人虛構巨人主要出於三點考慮:一是“關於‘舊世界’巨人的古老傳說讓所有歐洲人著迷,所以那些前往‘新大陸’的旅行家會留意尋找奇異之事,當他們發現又高又壯的人和巨長的墳墓以及各地巨大遺骨時便會想起這種傳說”;二是“西班牙人也會搞陰謀,通過這類故事阻止其他國家船隻通過麥哲倫海峽”;三是“誇誇其談”道聽途說。把傳說或耳聞視為真實存在,在早期歐洲人關於美洲的著述中很常見。
有巨人必有矮人,兩者構成與正常人身材相比的兩個極端。矮人形象很早就存在於歐洲人描述異族的著述中,多是把正常人的生活“縮微化”,給異族人生活增添濃厚的神秘色彩。因此,矮人居住在美洲對歐洲人來說不足為奇。英國曆史學家愛德華·佩恩寫道,大量證據表明,在人類初始時代,美洲大陸住滿了身材矮小的種族,他們具有獨特的體貌特徵;北歐人遇到的土著人身材矮小,此類矮小種族廣泛分佈在北美內陸地區;南美洲的侏儒主要居住在秘魯。與描寫美洲巨人相比,歐洲作家對美洲矮人的描寫不多見,只是偶爾提及,且往往一帶而過,缺乏比較詳細的描述。阿科斯塔在談到印第安人外貌多樣性時宣稱,一些印第安人“膚色為白,另一些膚色卻為黑;一些為巨人,另一些則為矮人”。泰森描述了美洲的侏儒族,說歐洲探險家哈斯勒聲稱,侏儒族生活在巴西。據皮加費塔記載,在麥哲倫環球航行過程中,他們發現“卡菲島上生活著小矮人,這些矮人很好玩,屬於侏儒族”。蒂思瑪·布萊弗肯在17世紀初出版的觀光日誌中記載,他在一家修道院見過兩個侏儒,一男一女,“外形與人無異,身上毛髮凌亂茂密,甚至手指的外關節上也長滿了毛,男矮人尤為如此,他的鬍鬚直垂到膝蓋。他們似乎完全沒有理性和理解力,也不能清楚地使用語言,只是嘶嘶作聲,類似鵝的聲音”。任何人種中大概都會有侏儒,歐洲人把美洲的侏儒形象放大,視為一個不同的種群,向讀者提供美洲的奇異之事,使他們認為美洲遜於歐洲,從而產生種族優越感。

從人種學上講,那些親臨美洲的歐洲人不是在客觀描述土著人,很大程度上是根據自己腦海中的固定模板,創造了扭曲和怪異的土著人形象。然而,他們出於想象的描述,對其他歐洲人認知印第安人產生了很大影響。弗裡德曼談到16世紀50年代初,西班牙人文主義者吉恩斯·德·塞普爾維達與巴託洛梅·德·拉斯卡薩斯關於印第安人的辯論。他指出,塞普爾維達“實際上輸出了中世紀晚期對其他種族的態度,使美洲印第安人畸形化為狗頭人、侏儒族和野人。怪異種族的神話雖然在地理上已經過時,卻至關重要,不能放棄,為歐洲人看待‘新大陸’的土著人提供了一種熟悉的固有方法”。

其實,歐洲人不僅注意到印第安人長相與行為的“古怪之處”,而且想象美洲與歐洲存在本質不同,當以此視角來觀察美洲時,“普林尼種族”出現在他們的敘事中就不足為奇了。把印第安人“怪異化”的言外之意是,只有美洲的“低劣”才能凸顯歐洲的“優越”。以歐洲為中心來觀察美洲,不僅使後者在“文明”程度上無法與前者相提並論,而且在自然環境上表現出固有的“低劣”。對歐洲人而言,美洲的自然秉性與“舊世界”肯定有所不同,但他們將這些區別無限放大,演繹為“惡劣”或“缺陷”,本質上還是由於根深蒂固的歐洲文明優越心態。

四、“普林尼種族”觀對認知印第安人的邏輯延伸

當美洲出現在歐洲人面前時,歐洲精英試圖在傳統知識框架內揭開蒙在美洲大陸上的神秘面紗,他們帶著先入之見來觀察美洲。“普林尼種族”觀便是歐洲精英受古典傳統影響對美洲生活著怪異人種的想象。
早期歐洲人對怪異人種的描述,顯然是把他們腦海中異域人種的極端形象,應用到美洲土著人身上,旨在以土著人扭曲的外形,突出歐洲白人是上帝創造的“標準”種族。歐洲人希望能夠發現怪異人種真實存在於美洲某處,以此“證明”異域非白人種族在“惡魔”控制下變得“非人化”。美國學者傑裡·威廉斯與羅伯特·劉易斯合編了一本關於美洲早期形象的著述,強調美洲“集合了各種神奇之事,這一形象充斥於16世紀早期文獻中。詫異、神奇和推測,這些煞費苦心的描述構成了美洲自然現象的敘事手法”,說明早期歐洲人在關於美洲的文本中描述怪異之事比較普遍。然而,怪異人種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因此沒有一位歐洲觀光者或作家有過與怪異人種打交道的真實經歷,所謂目睹過怪異人種,要麼是有意說謊,要麼是以訛傳訛。隨著歐洲人逐漸深入美洲大陸,他們接觸到越來越多的土著人,從長相上看,土著人與白人種族不同,但在身體自然屬性上與歐洲人並無區別,以“普林尼種族”來描述他們顯然無法自圓其說。但是,歐洲人對美洲怪異人種形象的構建,並不在於奇形怪狀之人是否真實存在,而是要讓他們成為白人種族標準與優越的襯托。因此,在大規模接觸土著人之後,歐洲人筆下的美洲依然充滿怪異與荒誕。他們把土著人“獸性化”或“邪惡化”,很大程度上是“普林尼種族”觀在邏輯上的延伸,從而實現“他者”形象構建,使歐洲征服者屠殺、掠奪和奴役印第安人的非法行為“合法化”。
把印第安人的日常生活“獸性化”在早期歐洲作家筆下十分常見。迭戈·阿爾瓦雷斯·昌卡醫生跟隨哥倫布第二次遠航美洲時,談到伊斯帕尼奧拉島圖湖人的飲食習慣包括吃樹根、蛇和蜘蛛,宣稱“在我看來,他們的獸性遠高於世界上其他動物”。第一批到達美洲的多明我會神父托馬斯·德奧爾蒂斯1525年給新成立的西印度委員會作證,據他觀察,印第安人“年紀越大,行為就越惡劣。在十一二歲時,他們似乎還有‘文明’的成分,但之後他們就會變得像殘忍的野獸”;上帝“從未創造一個如此充滿惡習的種族”。西班牙冒險家巴卡在北美洲生活多年,他在1542年出版的書中談及印第安人食物來源時寫道,他們“吃蜘蛛和螞蟻蛋,還吃蠕蟲、蜥蜴、蠑螈以及奮力殺死的毒蛇;他們還吃土和樹”。貢薩洛·奧維多是撰寫美洲史的第一代史學家,他宣稱,印第安人的頭比歐洲人要厚三倍,他們的“頭顱如此之厚,致使他們的理解力與野獸無異”。塞普爾維達認為,印第安人更接近於野獸,他們只擁有“人的退化器官”。自然法賦予所有人應享有的權利,但在歐洲精英眼中,印第安人在理性上和道義上是低劣的,他們是違反自然法的“野蠻”人,與野獸幾乎沒有多大區別。英國曆史學家約翰·埃利奧特把這些對印第安人的看法稱為“最為極端的獸性觀”,因為它“否認了印第安人享有人的所有權利”。在歐洲作家筆下,印第安人在生活習俗上與正常人完全不同,更接近沒有理性的動物,這種把正常人“非人化”的描述,體現出“普林尼種族”觀的基本含義。
印第安人的“獸性”還表現在同類相食。歐洲人對異域存在“食人族”應該是瞭然於心,從古典時代流傳下來的相關文本對此多有描述。塞普爾維達強調,印第安人的邪惡是舉行“人肉盛宴”,他們以食人肉為樂,實為文明社會所不齒。在歐洲,“食人習俗被視為一件令人恐怖之事或一種獸性狀態”。著名神學家大阿爾伯特把印第安人稱為“獸人”,認為他們過著與野獸無異的生活,他們“吃生肉與喝血,喜歡從人的頭顱開始吃起”。在1511年出版的一本關於美洲的書中,作者把美洲一些部落的印第安人描述為“就像沒有任何理性的野獸一樣”,他們“相互食之,男人吃掉自己的妻子和子女”。16世紀英國航海家喬治·貝斯特描述了美洲北部愛斯基摩人的食人風俗,他們有食用“任何種類、無論多麼發臭的生肉或腐肉”的習慣,被抓獲的英國人被他們視為相當不錯的肉。對印第安部落食人習俗的描述,在當時殖民者和傳教士留下的文字中並不少見,有些書中還配有插圖,形象地展示印第安部落食人場景,或把被食之人架在火上燒烤,或吊起來開膛破肚,或幾個人將之壓在地上殺死,或置入燒開的陶器中煮。這些圖片能夠產生強烈的視覺效果,比文字更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
18世紀後期西班牙歷史學家胡安·穆尼奧斯在撰寫有關美洲歷史著作時,閱讀了殖民征服時期歐洲人留下的相關文字,以更為誇張的語言描述了印第安人食人的“惡習”。在他筆下,加勒比人在戰爭中捕獲俘虜後,把“男人吃掉,與婦女發生性交;他們通常閹割掉被俘婦女攜帶的小孩以及他們捕獲的小孩,等這些小孩長得健壯肥胖後宰殺,在盛宴上吞噬享用”。當歐洲人構建印第安人“卑鄙野蠻”的形象時,這種駭人聽聞的殘忍行為,正是說明他們具有“獸性”的最好範例。美國學者柯克帕特里克·塞爾對此評價說,一種神話被虛構出來,“食人族”成為歐洲人構建印第安人的主要形象。然而,這種形象與諸如此類的所有形象一樣毫無新意可言,可謂新瓶裝舊酒,旨在“貶抑、征服和剝削擁有土地的印第安人,而其土地在歐洲人眼中正日益被視為值得擁有。把土著人視為低劣的,尤其是當歐洲人已經決定奴役或消滅他們時,把他們視為與動物無異或具有獸性會更加方便”。其實,食人現象或許確實存在於某些印第安部落,但肯定不是印第安人的普遍行為。歐洲征服者和殖民者對食人情景的描述往往以點帶面,從而確立以消滅“邪惡”為名、對印第安人發動戰爭的“合法性”。
與印第安人“食人”和“獸性”聯繫在一起的還有活人祭祀。1553年4月23日,墨西哥城議員魯伊·貢薩雷斯致信西班牙國王查理一世,為西班牙征服者針對當地土著人的殘暴行為辯護。這封信從四個方面談到征服戰爭的“合法性”,其中之一是“對這個王國的戰爭和征服似乎不像某些缺乏教育的人斷言和堅持的那樣,是特別嚴酷和愚蠢的,因為這些墨西哥人是野蠻的,他們崇拜偶像,把無辜之人當作祭品殺死,他們吃人肉,是最骯髒邪惡的獸姦者”。埃爾南·科爾特斯1519年率領一支招募的冒險隊征服墨西哥,他們所到之處,燒燬當地神廟,殺戮無數土著人。7月10日,科爾特斯致信胡安娜女王和查理五世國王,對墨西哥印第安人活人祭祀進行了詳細描述。在他筆下,印第安人“帶來許多女孩和男孩,甚至還有成人,在偶像面前把這些人活生生地開胸,取出心臟和其他內臟,焚燒祭祀,香火煙霧繚繞。我們中的一些人見過這種祭祀,他們說,這是目睹過最恐怖的事情”。貝爾納爾·迪亞斯參與了對墨西哥的征服活動,返回西班牙後撰寫了一部回憶錄,出版後在歐洲引起很大反響。在回憶錄中,迪亞斯專門有一章描述印第安人的活人祭祀,題目為“新西班牙居民實行活人祭祀和做出令人憎惡之事;我們如何割除這些惡習,把神聖基督教信仰引入這個國家”。歐洲人對印第安人崇拜偶像本來就極其厭惡,遑論以活人祭祀偶像,這種行為對歐洲人來說不僅是不可思議的,而且是大逆不道的,與上帝的意志完全背道而馳,比野獸的行為更加殘忍恐怖。西班牙征服者與殖民者對印第安人活人祭祀以及偶像崇拜等的描寫,是為自己燒殺搶掠的不光彩活動辯解,他們把印第安人“妖魔化”,以作為征服美洲的“合法理由”,一方面把印第安人說成是抵制“文明”的“邪惡之人”;另一方面置事實於不顧,誇大土著人與“文明”社會的對立,構建他們“卑鄙野蠻人”的形象。
在歐洲作者富有想象力的筆下,印第安人無論從外貌還是生活方式上,均被置於“文明”的對立面,他們過著比動物更加“野蠻”的生活。由此可見,近代早期“普林尼種族”觀背後的內涵在土著人身上再現。“普林尼種族”在本質上是與“文明”對立的“邪惡”和“野蠻”存在,外貌奇形怪狀是用於突出他們“邪惡”之特性。正如美國學者格蕾琴·巴塔伊所言,16世紀的觀光敘事把美洲土著人描述為兇殘的生物,他們被“刻畫得很少有人性,即赤身裸體、暴力、好戰,常常與其說是人,不如說是動物”。歐洲人對土著人的認知範式與“普林尼種族”觀具有相同內涵,很大程度上是“普林尼種族”觀在認知印第安人時的體現,目的是構建一個作為“文明”對立面的“邪惡”與“野蠻”的“他者”形象,以便為歐洲殖民者征服和奴役美洲土著人從法理上找到“公正合理”的藉口。

結     語

哥倫布遠航美洲把一個“全新的”大陸展現在歐洲人面前,美洲給歐洲國家帶來了數不盡的財富。所謂“哥倫布大交換”,顯示出美洲物種對促進人類歷史發展進程的巨大影響和貢獻,促使歐洲文明以及其他地區文明發展產生革命性變化。然而,從一開始,美洲就遭到歐洲精英有意識的誤讀和曲解,生活在美洲大陸的土著人,成為“證明”歐洲白人種族“優越”的犧牲品,在歐洲殖民大國發動的不公正戰爭中,印第安人死傷者不計其數。為了使這場非正義、反人道戰爭“公正化”和“合法化”,歐洲精英在傳統知識框架內構建了與“文明”對立的“邪惡野蠻”的土著人形象,將他們“怪物化”、“妖魔化”和“野獸化”。出於現實利益需要而構建的印第安人“非人化”形象,在歐洲國家征服和殖民美洲過程中,發揮了在思想意識上產生集體認同的作用。由此而言,早期歐洲精英從來不是在認知美洲,而是在“創造”美洲,“創造”一個在意識形態上為他們所需要的美洲。因此,美洲從來“不是被發現,而是被16世紀的歐洲人創造出來的”。
歐洲人“創造”的美洲與真實的美洲相去甚遠,甚至背道而馳,卻形成歐洲精英認知印第安人的一個傳統,並一直持續到18世紀。從“普林尼種族”觀到啟蒙運動後期的“美洲退化論”,印第安人在歐洲人的美洲觀中,扮演了很難被“文明”相容的“邪惡”角色。德國哲學家克里斯托夫·梅納斯把美洲土著人列為最低劣的種族,他們“在整個人類中無疑是最為墮落的,或者是整個地球上長相似人的動物”。梅納斯的看法在啟蒙運動後期歐洲精英階層中比較普遍,說明數百年來歐洲精英對印第安人的認知幾乎沒有發生改變。追根溯源,他們構建印第安人“邪惡、獸性”形象,一直是服務於歐洲殖民大國現實利益的有效工具。
“普林尼種族”觀包含強烈的種族主義內涵,正是在此觀念作用下,歐洲文人筆下的美洲土著人,成為凸顯白人種族“優越”的對照物。這是自古典時代以來歐洲人異域觀中的固有邏輯,幾乎無法改變。美國學者凱瑟琳·喬治分析了種族主義對歐洲人觀察異文化的影響,認為種族主義本身是一種傳統和習慣,導致觀察者“注意力往往不是集中於他在異文化中看到的東西,而是集中到他在自己文化中道聽途說來的東西”。因此,當美洲展現在歐洲精英面前時,他們便把固存於腦海中的虛假信息在這個大陸上轉化為真實存在,有意識地通過展現美洲的奇異之事來凸顯其與歐洲的不同,旨在讓“野蠻”美洲成為“文明”歐洲的對照物。儘管“普林尼種族”不斷被事實證明不存在,但並不意味著“普林尼種族”觀體現的種族主義內涵在歐洲意識形態中徹底消失。
到18世紀,科學範式取代神學範式在歐洲精英認知美洲中佔據主導地位,致使他們打著“科學”研究的幌子,讓印第安人“野蠻邪惡”形象在公眾中更加具有“可信度”,其中依然包含了印第安人“奇形怪狀”的外貌特徵。啟蒙運動後期,法國博物學家布豐探究了印第安人“怪異外表”形成的原因。美國曆史學家海登·懷特注意到布豐的這種思想,將之稱為由印第安人“退化”所帶來的“怪物命題”(monster theses ),認為布豐的思想經歷了從“退化”觀到“怪物”觀的轉變。荷蘭哲學家科內利烏斯·德波等人構建的印第安人“邪惡怪異”形象,比布豐有過之而無不及,認為北美“土著居民是動物、野蠻人以及退化人種”。對印第安人種族“低劣”的認知,在當時歐洲精英階層十分普遍,他們構建的印第安人形象,無疑加強了歐洲白人對自身種族“優越”的認同。
如果說“普林尼種族”觀是神學種族主義的極端化體現,那麼印第安人身心發生“退化”觀便是“科學種族主義”的所謂“實證”闡釋,兩者雖處於不同歷史時空,但並無實質區別,表明從神學種族主義向科學種族主義的演變過程中,歐洲精英把印第安人形象“邪惡化”、“怪異化”和“非人化”是其種族主義固有思維的體現,根植於歐洲文化中,對後來美國人發起“西進運動”時,把印第安人構建為“邪惡野蠻”的種族形象產生了重要影響。“普林尼種族”早已被證明是虛構的,但其蘊含的種族主義觀念卻遠未消失,在歐美社會中依然具有市場。一些宣揚“白人優越”的種族主義者,把有色人種及其生活方式“妖魔化”和“怪異化”,說到底還是以本國文化為標準來衡量非白人世界的一切,以此凸顯白人種族及其文化的“優越性”,最終服務於構建以西方人為主導的世界秩序。
作者王曉德,系福建師範大學社會歷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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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湘 宇
校審:小 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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