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長篇——季文子三思而後行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季文子臨事思考好幾次,然後才做。孔子聽到後,說:“兩次,這就可以了。”
季文子:即季孫行父,魯國大夫,諡號為“文”。時人稱其“忠而有賢行”,而前賢多認為他“美惡兩不相掩”。錢穆:“季文子之為人,於禍福利害,計較過細,故其生平行事,美惡不相掩。”
三思而後行:三,表示多次。這是當時人對季文子做事謹慎的稱讚之語。《正義》:“三思者,言思之多,能審慎也。”然而孔子不認可時人對季文子的這種“三思”之贊,認為過當,所以評論說“再,斯可矣”。
再:兩次。
斯可矣:觀季文子之行事,他的多思反而無益,還不如兩思。錢穆“就《左傳》所載季文子行事與其為人,及以本章之文理辭氣參之”,認為季文子多思無足貴。
季彪曰:曾子三省其身,南容三復白圭,夫子稱其賢。且聖人敬慎,於教訓之體,但當有重耳,故無緣有減損之理也。時人稱季孫名過其實,故孔子矯之。此蓋矯抑之談耳,非稱美之言也。
錢穆曰:譏其每事不必三思,再思即已可,乃言季文子之多思為無足貴。事有貴於剛決,多思轉多私,無足稱。
徐英曰:三思,謂其輾轉思維,審而復思,於行為少斷,於事為多疑,非能剛明果決者也。
李卓吾曰:三,疑也;再,決也。
程子曰:天下之事,有是非利害,君子不能無擇也,故有取于思焉,然至於再則已。審三,則私意起,而反惑矣。
朱子曰:季文子慮事如此,可謂詳審,而宜無過舉矣。而宣公篡立,文子乃不能討,反為之使齊而納賂焉,豈非程子所謂私意起而反惑之驗歟?是以君子務窮理而貴果斷,不徒多思之為尚。
劉宗周曰:人心先橫著私意,則遇事茫然,愈思愈亂,勢必輾轉計較,終以遂其自私一念而已,此文子之三思也。曰“再斯可矣”,婉其詞而正之,非實是一番再番之謂。
張栻曰:思至於再,則事之是非可否,可見矣。過是而猶有思焉,則是為計較利害,而非誠其思者也。
江謙曰:此孔子教人觀心之法也。思不得其道,雖百思無益;得其道,則再思可矣。
《論語稽》曰:文子生平,蓋禍福利害之計太明,故其美惡兩不相掩,皆三思之病也。其思之至三者,特以世故太深,過為謹慎。然其流弊,將至利害徇一己之私矣。……此章再思三思,界限甚大,分際甚明,讀者不可忽也。(《左傳》記載其“過求”。)
《論語註疏》曰:此章美魯大夫季文子之德。(此是另一觀點,存於“附錄”,今不取。孔子降三為二,而不讚其三思,可見聖人之態度矣。可參考季彪之言。)
鄭康成曰:文子忠而有賢行,其舉事寡過,不必及三思。
《左傳》曰:範文子曰:“季孫於魯,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可不謂忠矣。”“襄五年”:季文子卒,宰庀家器為葬備,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葬金玉,無重器備,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
《論語註疏》曰:案《春秋》“文六年”,《經》書“秋,季孫行父如晉”。《左傳》曰:“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
《論語義疏》《論語集註》《論語新解》《論語正義》《論語稽》《論語註疏》《論語集解》《論語點睛》及補註、《論語學案》《癸巳論語解》《論語會箋》《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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