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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五四運動前後,中國有二三百個社團和政黨,大都成立不久即煙消雲散。按照馬克思主義原理、汲取五四精神建立起來的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便表現出不同於其他政治力量的特質:因“信仰化”主義而結合,有“強固精密的組織”,發動群眾為自身利益而鬥爭。對主義的堅定信仰,成為黨百折不撓的精神支撐;嚴密的組織成為實現主義的基礎;紮根群眾是黨保持純潔性和蓬勃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上述特質顯示出中共與國民黨等當時中國其他政黨或政治團體在性質上的根本差異,是促使中共走向革命成功的關鍵要素。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 中國革命 馬克思主義 群眾 政黨政治
1949年9月,毛澤東在給新華社寫的評論中指出:“中國產生了共產黨,這是開天闢地的大事變。”此時,中共已基本奪取全國政權,即將成立新中國,回望黨的創立,其意義自然不同尋常。許多歷史事件的意義往往在較長曆史進程中才能突顯出來,在初始階段可能表現得並不明顯。但是,不尋常的歷史事變,其內部因子一開始就必定有特別之處。綜觀既有研究,大多探討社會文化、國內外局勢對中共創建的影響,缺乏對中共自身特質的關注。本文試圖從中共自身的定位和他者的視角,探究其在成立初期相對於其他政黨所表現出的獨特之處,以揭示中共領導中國革命勝利的深層原因。本文所言“黨成立之初”主要指1920—1924年,因論證需要,部分內容追溯至五四前後或後推至大革命失敗之前。
新文化運動前期,西方各種學說和思想湧入中國,其中多數以“主義”相稱,紛紜繁雜。形形色色的主義,使逐漸走向倡議“社會改造”的知識人感到無所適從。對此,胡適連續撰文號召“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一時頗有影響。毛澤東在長沙專門組織“問題研究會”,提出71個大問題及140餘個小問題。與胡適發生“問題與主義”之爭的李大釗,一方面日益走向馬克思主義,另一方面試圖在容納“各種主義”的基礎上實現對人的改造。他領銜發起成立少年中國學會,主張“先將中國人個個都造成一個完全的‘人’,然後再講什麼主義”。
少年中國學會是一個注重人之本身“完全”的團體,作為成員之一的左舜生對它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具有充分的人味”。然而,同樣作為學會一員的毛澤東很快就感到,少年中國學會“不免有點虛浮,少深沉遠大之計,少懇摯之意”。“深沉遠大之計”即共同的大目標。他在推動新民學會的活動時注意到:“好多人講改造,卻只是空泛的一個目標。究竟要改造到那一步田地(即終極目的)?用什麼方法達到?自己或同志從那一個地方下手?這些問題,有詳細研究的卻很少。”面對形形色色的主義,毛澤東同樣感到困惑:“現在我於種種主義,種種學說,都還沒有得到一個比較明瞭的概念。”恰恰表明,此時的毛澤東正在力圖尋求一種“明瞭”的“主義”。因而,他對新民學會的發展方向日益明確:“不可徒然做人的聚集,感情的結合,要變為主義的結合才好。主義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趨赴”。做一個人,可以先不要主義,而改造社會,則離不開主義。研究和解決問題,固然重要,但是如何研究和解決問題,則面臨“主義”的選擇。胡適的一篇文章認為,“主義的研究和鼓吹,是解決問題的最重要最切實的第一步。”
惲代英在少年中國學會另一主事者王光祈建議下,在武昌成立利群書社,進行工讀互助實驗,但無果而終。惲代英從失敗中幡然醒悟:“人家笑我們是一盤散沙十幾年了,我們到頭仍是一盤散沙,沒有一個群眾事業,曾經維持得長久”,因而提出,“現在最應注意的,是要打破人的中心,建設主義的中心”。“經兩載之切實研究”,李大釗同樣感到學會“對內對外似均應有標明本會主義之必要,蓋主義不明,對內既不足以齊一全體之心志,對外尤不足與人為聯合之行動也”。可見標明主義,既是理論“研究”的結果,又是開展實際工作的現實需要。“問題與主義”之爭發生後,在上海仍與胡適密切來往的陳獨秀打比方說:“我們行船時,一須定方向,二須努力……主義制度好比行船底方向”。努力之前需要先定方向,才知往何處用勁,這與毛澤東的觀點一致。顯然,這樣的主義所指示的方向要獨闢蹊徑,才能開出一條能夠“解決問題”的新路。
中共一大召開前,少年中國學會在南京召開年會,討論最熱烈的就是“宗旨主義問題”。討論中,“北京同人多主張要主義,南京同人多主張不要主義”。南京分會的邰爽秋提出,學會“強定一種共同主義,必致因大家意見不同,引起分裂,且一種主義總有缺點”;李儒勉同樣認為,“強欲大家信相同主義,結果必致學會解散”。而“北京會員多半因受惡刺激太深,為保持人格故,力爭要規定共同主義”。其中,鄧中夏指出,“全會應有共同的目的以為標準,故必採取或創造一種主義,以為學會的主義”,“學會已往的對社會無甚效力,都因無共同主義之故。必須規定了主義,大家求學做事才不誤入歧途;才便於分工互助;向外活動才旗幟鮮明,易結同志團體;所謂失節墮落,亦才有個標準,於人格的保險能真有效力。這都是有了共同主義的好處”。他還說:“至於規定主義,怕引起學會分裂,我想苟於創進少年中國有益,即破裂亦何妨。”對此,高君宇表示贊同,指出“學會會員為創造少年中國便於分工互助,不可無一種共同主義”。黃日葵進一步提出,“主義是時代的產物,今日為中國的改革,實覺有須一種主義的必要。而考學會所以發生規定一種主義的問題”,主要是“受時代潮流影響”。所謂“時代潮流”,指的是五四以後知識人走向行動,努力進行“社會改造”的潮流。時代呼喚主義,亦是因為越來越多的知識人通過實際行動認識到,沒有“主義”,就無法解決社會的“問題”。少年中國學會南京年會到會23人,“主張不要主義的六人,主張要主義的十七人”。雖然這17個人各自秉持的主義不盡一致,總的結果仍是“懸案”,但是此後相當多的會員已不願再作爭論,而是奔赴各自主義的實踐。
“要不要主義”問題日漸明朗的同時,要什麼樣的主義成為中國思想界激烈爭論的焦點。除前此提及的“問題與主義”之爭,還有早期馬克思主義者與基爾特社會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的論戰。回溯論戰發生現場,很難說經過論爭,馬克思主義完全戰勝了其他主義,但是在論戰中,彼此的主張變得更為鮮明。經過反覆比較,越來越多的知識人接受馬克思主義。當然,這亦與十月革命的影響密不可分。1920年初,蘇俄聲明對華友好的《加拉罕宣言》在中國傳播開來。其中所表示的對中國的“好意”,“受到所有知識分子以及一般老百姓的歡迎”,從而“為蘇俄式的共產主義在中國鋪了一條路”。深受西方列強和國內軍閥壓迫的中國人不能不為之所動。正如民國政治學者謝彬等人所言:“五四運動而後,智識階級群苦軍閥官僚之誅求無藝,救國無術,乃取歐美各派社會主義學說,擇與性所近者而研習之。復睹俄國社會革命大告成功,第三國際完全組成,遂欲舉階級鬥爭、勞工專政、全民政治、大同理想一一試行於國中,而求其次第實現”。
新民學會的宗旨之一是“改造中國與世界”, 實際上改造中國與改造世界密切相連。一戰結束後,作為戰勝國的中國寄望於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原則”,以為巴黎和會將按此原則建構一個由獨立民主國家組成的世界新體系,作為弱國的中國可“挽百十年國際上之失敗”“將逐影而上,能與英、法、美諸強並駕齊驅耳”。結果“威爾遜的十四條完全是一,種騙局,於是幻想才漸漸打破”。正在此時,列寧提出民族殖民地理論,鼓勵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進行民族、民主革命,反對帝國主義,實現民族獨立,建立一個與帝國主義世界體系相對抗的、公平正義的世界新體系。這也是《加拉罕宣言》發表的重要背景。李大釗對其中體現的“世界主義”極為稱道。由此,威爾遜主義很快讓位於“蘇俄式的共產主義”。張東蓀明確提出,威爾遜主義失敗的日子,就是全地球大革命的日子。在當時的主義論爭中,馬克思主義內含的“世界革命”優勢日漸明顯。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五四時期的思想論爭中,一方面各方強化了自己的主張,另一方面彼此相互影響、相互吸收。正是在與基爾特社會主義者的論戰中,早期馬克思主義者加深了對中國國情的認識,為中共二大提出最低綱領奠定了思想基礎。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參與論戰的人員中,各派之間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同“主義”的相融相交是很明顯的。許多早期馬克思主義者都曾受無政府主義影響,即便是中共一大前後,各地黨組織中仍有不少無政府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與馬克思主義,雖有相近之處,但根本目的、手段方法等大相徑庭,尤其是在對權威和紀律的認識上。兩種主義存於同一組織之內,“黨內此時即無一致的思想”, 彼此都試圖影響或同化對方,以形塑組織,由此造成思想混亂、力量衝突。一些地方黨組織中,無政府主義者在黨外擅自開會,處處擴大無政府主義的影響,在黨內正式開會時挑起爭論,“有時甚至動武”。毛澤東講過:“主義之爭,出於不得不爭,所爭者主義,非私人也”。時人回憶道,“大家都為主義努力,為主義犧牲”各不相讓,有時“簡直鬧得不成樣子”。主義之爭的持續進行與激化,迫使中共不得不用新確立的組織原則來解決。
北京黨組織中有許多無政府主義者,他們“想把共產黨無政府主義化,並在共產黨的機關組織他們的黨團;在北京他們霸佔宣傳機關,叫守常做庶務,國燾去跑路”。北京青年團甚至“整個被無政府主義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起初有很大顧慮,但最終下決心清退無政府主義者,以致北京青年團“整個解散”,“重新組織”。無政府主義者“退出以後,事情進行得比較順利了”。廣州的情況更嚴重,可謂是無政府主義大本營。常駐廣州的陳獨秀認為,“無政府主義者與共產主義者的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堅決不與無政府主義者妥協。無政府主義者最終選擇退出共產黨。
中共建立之初的這場清退無政府主義者的“自我革命”,是促使共產黨員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的過程,也是促使中共更加純潔的過程。陳公培回憶,“留法勤工儉學生同吳稚暉等的鬥爭,考驗了無政府主義派,該派平日和我們不作正面鬥爭,這次運動,則使他們起了分化。陳延年、陳喬年等在鬥爭中認識了吳稚暉等的面目,從此脫離了無政府主義派。”正如蔡和森所言:“經過一時期的辯論後,他們這些先進分子都被馬克思主義化了,而成為我們的同志了。”中共“與無政府主義者分道揚鑣,取得陣地,迅速跑到前面去”,團結和吸引了更多更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到這個組織中來”。力量並不取決於數量,信仰堅定才會有力量。“旗子”樹起來以後,作為一種鮮明的政治力量,幼年的中國共產黨反而更加堅強有力了。在以後的奮鬥中,中共始終堅持“主義真”的信條,創立中國的“信仰化主義”,以“主義”號召隊伍,漸成應者雲集之勢。
五四時期,各種社團和政黨紛紛成立,據統計有二三百個之多。這些團體或政黨多為崇尚不同“主義”的知識人組成的鬆散聯盟,為“各種主義的結合”,或“不以主義為結合中心”。即便看似因“黨義”而結合的政黨,實際上“對於黨義的尊崇,黨員人格上所應遵守的規戒,和政黨所應作的事業,都把那些付諸東流,全然不管了。只不過以目前的私利,為共同結合的工具而已”。沒有“中心思想”,“黨義”形同虛設,對內不足以統一認識,對外不能產生有力行動,因此很多團體或政黨成立不久即煙消雲散。被蔡元培譽為“最有希望的”少年中國學會,最終也土崩瓦解。
中國共產黨最初的成員雖然大多受過其他主義如工讀主義、實用主義、新村主義、無政府主義、自由主義、空想社會主義等影響,但最終聚集在馬克思主義旗幟之下,力求同一個主義,“以主義為結合中心”,從而日益發展壯大。馬克思主義之所以能脫穎而出,為思慮國家命運的人所選擇,一方面在於其他主義之不“行”,“無可如何的山窮水盡諸路皆走不通了”,另一方面則在於馬克思主義的徹底性契合了革命者的追求和中國的需要,“將眼前不良的經濟制度,從根本上加一種有效力的攻擊”,“求社會全部的改造”,“求效率最快之政治路線,期以達成救國之目的,大勢所趨,有如決川赴海,莫之能遏”。當然,亦是因為馬克思主義是“真理性”的主義,將民主與科學都囊括其中,是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主義,有明確的大方向,又能夠指導中國具體的社會改造。
幾年後,中共以初步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即民主革命綱領,掀起“大革命的洪流”,充分驗證了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效用。胡漢民感嘆:“中國共產黨不過是五六歲的乳臭小兒,中國國民黨卻正當壯年經驗豐富有作為之年,論份子中國國民黨多他百倍,論勢力中國國民黨也大他百倍,為什麼倒被他這個小鬼搗得亂紛紛呢?”“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對於主義沒有徹底的瞭解,故沒有堅決的信仰,所以也生不出一種力量來抵抗引誘和威迫。”中共對主義“徹底的瞭解”,顯然指的是對馬克思主義科學性和革命性的認知,加上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改革”和“社會改造”中產生的實際作用,自然更會增加共產黨人“信仰”的“堅決”。
因對主義的堅定信仰而產生的強大力量,正是共產黨優勝於國民黨之處,更是共產黨超越民國以來其他政黨的特別之處,成為後來共產黨無論遭遇怎樣的困難都能奮起的精神支撐。雖然在革命過程中,時有落荒者、逃脫者和叛變者,但是愈到後來,主義對隊伍的支撐作用就愈加凸顯,並不斷吸引和凝集新成員。到20世紀30年代,即便是被稱為“和平主義者”的胡適也高度讚揚共產黨人“為一個主義而從容殺身”,“他們把他們的生命都獻給了他們的國家和他們的主義”。
如果僅僅有“主義的結合”,團體或政黨的生命依然很難長久。五四以後形成的團體大多有始無終,除“主義”問題之外,另一重要原因便是“組織多草率簡陋”,因而惲代英提出,欲有“能垂久而有功效之機關”,“則不可不有嚴整完密之組織”。“有了這樣團體,無論社會上有革命事業發生與否,無論他們參加革命活動與否,他們從根本上總可以給社會很大的幫助。所以我想這樣團體的實現,比革命的實現還急要。”
李大釗將視線向前延伸,認為民國以來的政黨“都是趁火打劫,植黨營私,呼朋嘯侶,招搖撞騙,捧大老之粗腿,謀自己的飯碗,既無政黨之精神,亦無團體的組織”。這些政黨因為“團體的訓練不大充足”,做不出“改革事業為人民謀福利”。李大釗由此呼籲,必須“成立一個強固精密的組織,並注意促進其分子之團體的訓練”。施存統從工讀互助團的實驗中發現,“人們底組織能力,不是一天養成的,是要在團體中習練成功的”,只有“少數有覺悟有訓練有組織的無產者”進行“無產階級專政”,才能建立一種“強固的生產者團體”,“從事社會主義的生產”。中共的成立便契合了這樣的認知和期待。
與中共別途的無政府主義者後來終於醒悟:“什麼組織我們都試過了,統計起來,何只百幾十遭,試想那遭能夠收得些效果的”,“以我本身來講,皈依吾主義者不滿五年,而參加團體之組織者已指不勝屈。起初的時候,議章程,開會,捐錢,忙得‘象殺有介事’;但是少則忙十天八天,多則忙一月兩月,而所謂某某社也,某某會也,又‘煙消雲散’了。”因而,他提出,重新建立一個平民革命黨,“從‘組織大綱’以至‘辦事細則’,都要有精密的規定。”越來越多的社會改造者或團體認識到僅僅有“組織”是不行的,組織要“精密”化,才能統一行動,對社會產生實際的改造作用,並能持續存在。
當然,提倡建立“強固精密的組織”,既是馬克思主義革命理論的要求,如列寧所言:“無產階級在爭取政權的鬥爭中,除了組織,沒有別的武器”,亦有蘇俄實踐經驗的參照,如李大釗所言:“俄羅斯共產黨,黨員六十萬人,以六十萬人之大活躍,而建設了一個赤色國家。這種團體的組織與訓練,真正可駭。”一些追求個性解放的五四青年也逐漸認識到,“中國人所最缺少的——無過於強固完密的組織力了。組織力像是病革的人的起死回生丹。國家處於極端的危急,他法皆不中用,獨有組織力能奏救亡的奇效。”因而,“要有組織,才有紀律,才可做事”,需產生一種“組織”,來“粘這散了板的中華民國”。有人從美國考察回來,更強化了這樣的認知:“某君赴美考察回,或詢以中外不同之點何在。某君謂,天與中國同,地與中國同,惟覺人與中國不同,所不同者,則組織力是也。”建立一種團體或政黨,把個人、國家組織起來,成了那個時代的需要和呼喚。
正是在這一語境中,中共開始籌建及開展活動,採用“布爾什維克的組織經驗,反對孟什維克主義式的原則”,努力建成一個組織嚴密、紀律嚴明的布爾什維克政黨。然而,真正實現並不容易。早期共產黨人幾乎都是知識分子,他們中相當一部分人習慣書齋生活,不願被限制、約束,甚至有自由散漫之氣。朱務善回憶:“黨員中不少的常常表現出很幼稚的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和行動,那時我們很少懂得黨的紀律,一切偏重於感情。”李達亦講道,當時“誰也不懂什麼組織原則,只知道個代表會,不知道過組織生活的事”。有些人甚至對布爾什維克的組織原則提出異議。在他們看來,紀律意味著專政,集權可能趨於個人專權,因而極力反對集權和嚴格的紀律規定。李漢俊就和陳獨秀產生過激烈爭論。上海共產黨組織建立後,陳獨秀南下廣州,由李漢俊代理書記。在溝通聯繫中,李漢俊對陳獨秀漸生不滿,建議地方分權。他認為,中央集權易“流於個人專制”,或被少數“野心家利用作惡”,因此無須採取。他更是對列寧在蘇俄的行動表示質疑。而陳獨秀從不諱言自己的“專制”。無政府主義者斥責陳獨秀是“新式的段祺瑞,未來的專制魔王”,陳獨秀則坦言自己正是要“造成一個‘名稱其實’的開明專制的局面”。他認為,“開明專制”恰恰為無產階級政黨所需,因為“實行無產階級革命與專政,無產階級非有強大的組織力和戰鬥力不可,要造成這樣強大的組織力和戰鬥力,都非有一個強大的共產黨做無產階級底先鋒隊與指導者不可。所以要想無產階級底革命與專政實現,非去掉我們厭惡首領、厭惡指導者的心理不可”。
中共一大召開期間,李漢俊再次申述自己的觀點:“中共未來的中央不過是一個聯絡的機關,不可任意發號施令,一切應徵求各地方組織的同意”,“徵求黨員也不可限制太嚴,不必規定每個黨員都須從事實際工作”。這一觀點遭到大多數與會者的反對,他沒有再堅持。中共二大召開時,李漢俊又專門寫了一份意見書,主要表達了對組織紀律的看法,託人帶至會場,復引發激烈爭論。後來李立三講道,二大“主要的鬥爭是與李漢俊思想的鬥爭”,“當時陳獨秀反對他,他比較李漢俊是正確的,他主張黨的基礎應在無產階級這一思想上鬥爭”,“大家贊成獨秀的意見,李漢俊思想是失敗了,以後他很快就消沉”。
按李立三所說,中共二大出臺《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即與對“李漢俊思想的鬥爭”有關。決議案強調:“凡一個革命的黨,若是缺少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與訓練,那就只有革命的願望便不能夠有力量去做革命的運動。”因而特別規定,“自中央機關以至小團體的基本組織要有嚴密系統”;“要有集權精神與鐵似的紀律”;共產黨員要為共產黨活動,反對個人主義與地方主義。有組織有紀律,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些中共後來概括提煉的組織原則,此時已初見端倪。李漢俊的言行,當時在黨內具有一定代表性。20世紀30年代初,李立三任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時說,那時“如果黨不把李漢俊思想打下去,則職工運動就不會發展。而黨也要分裂起來”。
有學者曾將中共二大通過的第一個黨章與1919年俄共黨章進行對比,發現中共黨章比俄共黨章規定更細密、更嚴厲,特別是中共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這份決議案的出臺與中共籌建階段處理非組織言行有關,表明中共強化組織紀律,既來自外部經驗的影響,又來自自身開展革命活動的需要。劉少奇後來講到,中共創建於第二國際消亡、十月革命成功後,優良的先天環境及俄國共產黨“活的榜樣”的良好示範,造就了中共“從最初組織起”,“就有嚴格的組織與紀律,就不允許派別的存在,就嚴厲地反對了自由主義、工會獨立主義、經濟主義等”,這正是推動中共“進步的一種原動力”。當然,建黨初期嚴格紀律的施行也有不足,如“許多同志是機械地錯誤地瞭解列寧的原則,把列寧的原則絕對化。他們認為:黨在組織上的高度集中,就否定了黨內的民主……統一的鐵的紀律,就消滅了黨員個人的個性及黨員的自動性與創造性”。不過,隨著革命實踐的深入,中共也在不斷調整著組織方面的建設。
就在中央層面針對非組織言行作出規定的同時,剛剛成立的中共又面臨另一挑戰。1922年6月,陳炯明在廣州炮轟“總統府”,與孫中山決裂。中共中央最終決定支持孫中山。然而,由於陳炯明曾為廣東黨組織發展提供方便,廣東支部拒不執行中央決定,在中共中央公開表示支持孫中山以後,仍然“大作擁陳之論,在其所編之群報上,對孫中山先生之痛詆,無所不至”。這種矛盾很快被陳炯明利用,他沒收和查禁中共中央主辦的《嚮導》週報,對廣東支部的《珠江評論》則“網開一面”。廣東黨組織為陳獨秀親自創建,隊伍發展迅速,地位非同一般,因此更須嚴肅處理。蔡和森指出,廣東黨部與中共中央的分歧是“根本的政治問題”,因此“寧肯失掉廣東黨部,也必須嚴格向廣東黨部的叛逆行為爭鬥”。最終,廣東支部從書記到普通黨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有的甚至被開除出黨。
經過此事,中共更加認識到黨的政策和政略需要有組織作為基礎。中共三大後,在談到青年參加政黨問題時,惲代英更明確地指出,“不可人人永是隻講獨立自由”,“不應當處處要問與自己意見合否”,而應該“服從有眼光、能周知全局的領袖所發的命令”,“要忠實的服從”忠實執行黨綱的“黨魁”,不要怕“黨魁”對自己的“利用”。只有這樣,才能擺脫一盤散沙的樣子,“漸漸做成一個有力量的大的作戰團體”。說明通過參加實際的政治活動,共產黨人對組織紀律之於政黨的重要性認識得更清楚了。
1921年蘇俄派往中國的代表優林評價當時中國存在的政黨:“如果說中國現在存在何種政黨,那真是大錯特錯。即便是一千人組成的團體,都沒有一個像樣的黨綱,且各人都有各自支持的政府黨、社會黨、君主黨等,故此等組織均如一盤散沙,並未形成一個團體”,“中國人對於組織的必要性認識非常膚淺,既沒有必要去誘導,也不可能喚起他們的心靈”,建議中國不應“急於成立共產黨”。殊不知,是時已經成立的中共正力圖強固自己的組織。中共建立伊始便按照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建黨原則,努力將自己打造為一個“強固精密的組織”,注意形成相應的制度規範,隊伍因此日益“純粹、精銳”。1927年國民黨實行所謂“清黨”以後,蔣介石檢視國共合作歷程,對中共的組織性仍驚歎不已:“共產黨徒寄生本黨,以數量言,當不逮本黨同志二十分之一,然彼常能以少勝多,操縱如意者,其組織之嚴密勝於我,其黨員之尊重紀律亦過於我也。”國民黨始終沒有解決紀律鬆散、派系林立等組織問題,而中國共產黨一直延續建黨初期加強“組織建設”的做法,強化中央權威,逐漸鍛造出一個紀律嚴明、組織嚴密的政黨,為實現“主義”奠定組織基礎。
信仰化的主義和組織紀律是一個政黨的兩大支柱。然而,考之於近代以來的中國歷史,如果政黨的這兩大支柱不根植於群眾之中,同樣是不能長久的。孫中山在日本組織的中華革命黨即是一例,而中共開展活動之始就與群眾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
五四運動充分顯示“國民覺醒”的威力,如曾琦所說:“五四以前非無局部的國民(運動——引者補)。如湖南之‘抗租運動’、四川之‘保路運動’,要皆限一地,不能影響全國。而五四運動則一隅發難,全國響應,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商人罷市,全國一致反抗政府,如此始可謂真正的普遍的國民運動”,“五四運動為國民運動之開始。”陳獨秀講到,五四運動的精神就是“對於社會國家的黑暗,由人民直接行動”。中國社會的風向因此發生變化,以前寄望於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此後則寄望於自下而上的社會革命,發動民眾,對社會進行“根本改造”。
毛澤東很早就將民眾視為社會運動的主體:“不論你是農人也罷,工人也罷,商人也罷,學生也罷,教員也罷,兵士也罷,警察也罷,乞丐也罷,女人也罷,你總有權發言,並且你一定應該發言,並且你一定能夠發言,只要你將你那不應該自疑的疑點祛去,你便立刻發現你自己的重大本領和重大責任。這本領發現在你的心坎裡,這責任便立刻落在你的雙肩上。”他還說:“以後的政治法律,不裝在穿長衣的先生們的腦子裡,而裝在工人們農人們的腦子裡。他們對於政治,要怎麼辦就怎麼辦。他們對於法律,要怎麼定就怎麼定。”站在以“工人們農人們”為主體的群眾立場上,啟發群眾覺悟,引導群眾起來革命,翻身做主人的觀點和做法,成為後來毛澤東開展和領導革命鬥爭的基石,也是其革命理論中的重要內容。革命即將成功之際,他進一步強調,一個正確的決策,不僅要有群眾客觀上的實際需要,而且要有群眾主觀上的覺悟和自願,由群眾自己下決心,而不是由領導替群眾下決心。
群眾運動備受重視的同時,也有對群眾運動不足的反思。惲代英在五四群眾運動大潮退去後,頗為擔心個體投身群眾運動後失去理性,指出“革命只是群眾感情的爆烈。而群眾的特徵,感情每易於浮動”。長遠來看,“群眾弱點只能利用去破壞,不能利用去建設”,“所以在破壞的事縱然極順遂的前進時,不可不有極真誠、極切實的團體,去在背後做建設的事。所以在大群眾運動中,總少不了進取純潔的小組織”。惲代英呼籲“小組織”出來引導群眾運動,但也奉勸五四中的學生群體“免為政黨利用”。因為此時的政黨眼光依然朝上,以權貴而不是群眾為力量之源,結果往往淪為“野心家的專利品”,“一般強橫軍閥,無恥官僚,以及一切土豪劣紳、地痞、流氓等的利用物”。群眾運動需要革命組織引導,現狀卻是依附權勢、爭權奪利的政黨遍及天下,因此五四以後建立植根於群眾的政黨的訴求更為強烈。
1920年12月,李大釗依據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從理論上闡釋了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生長與活動,只能在人民本身的性質中去尋,決不在他們以外的什麼勢力。”可以說,人民的觀點和人民的“直接行動”結合起來,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共產黨的成立。致力於推動和引導人民“行動”,也是相當一部分馬克思主義者加入共產黨的原因。但是,在中共一大上,以此作為黨的基本任務並沒有得到所有代表的認同,李漢俊和劉仁靜的爭論集中反映了這一點。李漢俊以為,中共應以研究馬克思主義為主,先派人到俄、德等國考察,在國內成立馬克思主義研究機構。劉仁靜則認為,中共“不應該只是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團體”,而“應積極從事工人運動,以為共產革命的準備”。大會最後決定,黨“目前應著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研究和實際的工人運動,擴大共產黨的組織與影響,為實行共產革命之準備”。
在中共一大上,關於共產黨員“是否應該做官的問題”也引發激烈爭論。有人指出,“我們的黨員做官沒有任何危險,並且建議挑選黨員加入國會,以使他們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反對意見則認為,“希望在舊制度的範圍內建立新社會是無益的,即使試作一下也是無益的。工人階級必須自己解放自己。”加入國會可能會使黨員“逐漸放棄自己的原則,成為資產階級的一部分”,“把國會制認為是鬥爭和工作的唯一方式”,進而消解中共的階級立場及鬥爭性。更嚴重的是,這樣做可能會動搖中共所代表的工人階級的鬥爭意志,使他們對國會與和平改良的方式產生幻想,從而放棄“徹底的手段”。這個問題最後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大家“一致認為不應當作部長、省長,一般的不應當任重要行政職務”,但是“我們允許我們的同志作類似廠長這樣的官”。關於是否做官的爭論,關乎的仍是如何看待“行動”的問題。反對進入國會擔任“重要行政職務”,而要走入工廠“作類似廠長這樣的官”,以便更好組織工人、引導工人參加鬥爭,更加表現出中共的階級立場與“行動”特色。考之於大會通過的綱領和決議亦可發現,“行動”色彩非常明顯:“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援助工人階級”;“本黨基本任務是成立工會。每個地方,凡有一個以上工業部門的,均應組織工會。”其中明確規定“要把工人、農民和士兵組織起來,並以社會革命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可以說,中共一開始就是一個面向群眾特別是“工人階級”的行動型政黨。
當時仍有一些“學者型”黨員不願意從事工人運動,更願意做純粹的研究工作。李達回憶,建黨之初,自己希望對“革命理論得一個徹底的瞭解”,所以專事研究,疏離於實際的革命鬥爭。對此,中共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專門強調,中國共產黨不是“‘知識者所組織的馬克思學會’也不是‘少數共產主義者離開群眾之空想的革命團體’,‘應當是無產階級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眾組織起來為無產階級之利益而奮鬥的政黨’”。整體上看,早期共產黨人“多注重實行”,“注重研究”的只是少數。李達回憶,有人明確提出黨“‘要求馬克思那樣的實行家,不要求馬克思那樣的理論家’的警句”。此“警句”應出自陳獨秀。他曾公開演講說:“馬克思所以與別個社會主義者不同,因為他是個革命的社會主義者。凡能實際活動者才可革命,不是在屋中飲茶吸菸,研究其學理,便可了事,這是研究孔子、康德的學問一樣罷了。我們研究他的學說,不能僅僅研究其學說,還須將其學說實際去活動,幹社會的革命。我望青年同志們,寧可以少研究點馬克思的學說,不可不多幹馬克思革命的運動!”這符合馬克思“實踐第一”的觀點,恰是“革命的社會主義者”的天然品質。後來,毛澤東更為形象地指出,“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根據這個道理,於是就反抗,就鬥爭,就幹社會主義。”
中國共產黨是什麼?幹什麼?怎樣幹?這是共產黨人一直在追問的問題。中共二大決議案提出:“中國共產黨為代表中國無產階級及貧苦農人群眾的利益而奮鬥的先鋒軍”。“群眾”主要指代工農群眾,但另一處又將勞動者與工人畫等號。其中指出,“勞動者是創造各種物品者,所以勞動者應該享受勞動者所創的東西”,“共產黨是所有階級覺悟的無產階級分子的組合,是無產階級的先鋒軍,有一定的黨綱,是一個以打倒資產階級和資本主義為目的的無產階級的政黨”,“共產黨也可說是一個人的頭腦,全體工人便是人的身體。所以共產黨無論在哪種勞動運動中,他都要是‘先鋒’和‘頭腦’”。這些定位和比喻明顯體現了人民群眾創造歷史、勞動創造價值、工人階級具備先進性及其政黨具備先鋒性等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
《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指出,“黨的一切運動都必須深入到廣大的群眾裡面去”,這是一個不可動搖的“重大的律”。“到群眾中去”,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成為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就定下的存在之基。那時中共所言無論是“群眾”,還是“工農”,主要指的是工人階級或無產階級,所以“行動”也主要是在他們中間進行。鄧中夏指出:“目前固應聯合各階級一致的起來作國民革命,然最重要的主力軍,不論現在或將來,總當推工人的群眾居首位。”黨是為了工人階級而生的,沒有工人階級,就不會有黨,早期的共產黨人大多有這樣的自覺。不過,當時中共對政黨、階級和群眾的理解還不夠成熟,尚未將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國情充分結合。施存統指出,“工人與勞動者不同”,“近代意義的無產階級”、“近代勞動階級”特指“近代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底下勞動的工錢勞動者”。因此,手工業工人和自作農即佃農是不能包括在無產階級之內的。後來,隨著革命的重心轉向農村,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具體實際進一步結合,產生了思想建黨的理論,中共各種言說中的“群眾”則自然而然地主要指稱農民,革命鬥爭亦由發動工人運動變為進行土地革命。新中國成立之際,毛澤東進一步把人民群眾解釋為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聯合體。
中共成立之初,在統一了對“行動”的認識又明確了工作對象之後,很快就圍繞“群眾”開展工作:成立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創辦工人刊物,召開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發起勞動立法運動;建立工會,宣傳和組織工人;將工人組織起來,掀起第一次工人運動高潮。僅一年時間內,中國爆發大小罷工180多次,參加工人30餘萬。轟轟烈烈的罷工,引起中外反動勢力的恐慌:“香港華文及外文報和上海申、新報及《字林西報》均十分注意登載此事,驚懼地惡意地說:不得了啊!布爾什維克過激黨在中國也搞起來了。”充分說明中共成立之初“群眾工作”的威力。毛澤東後來說,“共產黨人好比種子,人民好比土地”,正因為同“人民結合起來”,才“生根、開花”。
1921年底,在中國南方考察的馬林,對中共在工人中的活動“嗤之以鼻”,以為能夠真正聯絡工人的是國民黨。次年3月,因國共合作問題,馬林與中共僵持不下,遂回俄求援。7月,回到上海的馬林發現,在自己“離開以後這三個多月內,共產黨人已經和上海的工廠工人建立了更廣泛的聯繫”。中共在工人群眾中工作的成效,亦很快被孫中山注意到。他對身邊的人說:“你們自高自大,自以為有軍隊,有廣州地盤,瞧不起共產黨,實際上中共是中國新興勢力,比我們強的地方很多。我們當年開始搞革命、推翻滿清時,策動群眾僅百八十人,像黃崗、潮州之役,人數極少,鎮南關之役不過200人。欽廉之役也不過100餘人。現在中共組織工農革命運動,群眾一起來動不動就是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人,罷工規模浩大,震動中外,其勢尤不可侮。從這一點看我們不及共產黨。”
其實,從一戰後“勞工神聖”口號的流行到五四運動的爆發,民眾的力量逐漸被各類有志之士和政治團體發現並重視。但有的人表面上重視群眾,實際上仍在“俯視”群眾,只是把群眾看作實現政治目的的工具,由此,群眾運動變成了“運動群眾”。羅家倫提出,開展群眾運動的第一步是“養成群眾”,“使他們化不知以為知,而且要使他們知道之後,能表同情,能給幫助,能來攜手”,而“養成群眾”的秘訣在於——“養猴子的人必須自己變成猴子”。自居為“養猴子的人”,其背後乃是拂之不去的精英意識。當時,不少黨派和勢力都標榜保護勞工,但“都不過是為他們自身的利益或他們階級的利益而施行的一種政策”。
五四以後,國民黨雖然對群眾力量有了新認識,但在精英意識下,其政策方略依然不能代表人民利益,其“根萌”僅在“海外華僑散在的地方”及“中國南邊華僑母國的廣東一省”,仍如“虛浮無根的花”。與國民黨不同,中共初創時期便植根於群眾,“為了群眾利益而革命”,而“非為了革命來找群眾”。正如惲代英所言:“共產黨便是代表貧苦農工利益,而做經濟與政治奮鬥的黨;他努力要他們聯合,他努力促進他們的階級覺悟——這便是說,他們要明白自己是在一個被壓迫階級中間,所以他們應當為自己階級的解放而奮鬥。”正因為如此,在開展運動之初,共產黨就能夠大規模“策動群眾”,令已有20餘年革命經歷的孫中山刮目相看,充分說明中共不同於國民黨等其他政黨之“強”,充分說明主導中國革命的天平正向何方傾斜。
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後,中國政治舞臺風雲詭譎,各種力量錯綜複雜。只有幾十個黨員的中共顯得“微不足道”。胡喬木曾說:“一大開過了,似乎什麼也沒有發生,連報紙上也沒有一點報道”。中共正式成立一年後,似乎仍是很“不起眼”。日本人辦的《上海木下內務事務官報》發文指出,陳獨秀等人成立的布爾什維克政黨,“目前號稱有黨員四百人,但多數為人云亦云的附和之輩。真正埋頭研究主義,或一切行動為主義的且具有深厚基礎者,僅有二十餘人”。即便是幫助中共成立的蘇俄和共產國際也未對中共寄予厚望。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認為,“若不在組織上同國民黨結合,那他們的宣傳前景暗淡”,並轉述孫中山的看法——“青年知識分子對社會主義感興趣,成立了一些小的集團和派別,對於中國的政治生活卻毫無用處”。馬林顯然更重視國民黨的力量,代表了共產國際和蘇俄的基本態度。對於被帝國主義勢力包圍的蘇俄,只要在世界範圍內能打擊和削弱帝國主義的力量,都是對其有利的。共產國際認為,在中國最有可能有效打擊帝國主義的當屬國民黨。為此,共產國際積極推動共產黨與國民黨合作。孫中山起初對此動議不以為然,因為他眼中的中國共產黨人只是一批“自以為是”的“中國少年學生”。後來在多重因素影響下,孫中山同意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實行黨內合作,但僅是“容共”而已。
儘管中共顯得那麼“微弱”,但一登上中國政治舞臺就不同凡響。與《上海木下內務事務官報》的觀點不同,另一日本人對中共作了截然不同的報道:“上海乃至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以陳獨秀、李人傑(李漢俊——引者注)主宰的一派為中堅,保持著同北京、漢口、廣州等地的團體的聯繫,有不少大動作(參照上期的逮捕陳獨秀的始末)。其行動至今風靡中國思想界,惹起社會矚目。”是時,有人得知中共正尋求與國民黨合作,千方百計地勸說中共放棄,因為國民黨人只是些“‘頑固不堪’的軍閥”和“‘利令智昏’的政客”,國共合作可能會“損失其聲價與社會同情”。早在中共成立不到半年時,具有英美背景的《新聞報》就登載這樣的消息:“滬上共產黨,近日聲勢異常澎湃,凡工學各界激烈青年,及民黨中人,均皆加入,並擬聯絡軍界”。從“大動作”、“風靡”、“聲勢異常澎湃”以及高於國民黨的“聲價”等用語來看,中共一登上歷史舞臺就的確表現出不同凡響之處。
正如中國青年黨創立者李璜所講:“在民十之前的中國各政黨組織……都是政客式的,為爭一時的政治權利,而臨時結合起來”,“可稱之為歐西式議會政治中政團分野”或“分贓把持的派別”,“真正的具一定的主張,為政治的宣傳,向群眾發言,對同志加以組織”,“還是在民十開始組織的中國共產黨”。給予中共如此獨特的評價,可謂頗具慧眼,亦可謂從他者視角對中共三種特質的另一種表達。確如其言,此前的“各政黨組織”,都是為爭權奪利而生,亂象紛呈,致使“政黨”成為一種惡名,進而“無人談及政黨,甚至有視政黨為不名譽的事體,稍潔身自愛者,相戒不敢加入,人人都以無政黨關係者為志品高尚”。“政黨二字,在今日之中國社會中,已成為多數人所厭聞之名詞;甚有深惡痛詆,視如蛇蠍,必剷除之而後快者”。政黨被人“深惡痛詆”並“厭棄”,緣於此時“無真正的政黨”,“只有私黨而無公黨,只有朋黨而無政黨”。“厭惡政黨”的背後實際上是對“真正的政黨”的呼喚與期待。於是時人疾呼:“政黨必根據人民的公意,要明白確實宣佈其所持的黨綱,用公理正義為政治上活動的手段,以達到‘福國利民’為目的。”
因而陳獨秀、李大釗等人籌建中共時,就具有一種清醒自覺,即摒棄舊式政黨弊端,建立新型政黨,擔負起“中國徹底的大改革”的重任。中共一大召開前夕,上海黨組織機關刊物《共產黨》底氣十足地宣告:“試問南北各派政黨,那一派免了鼠竊狗偷,那一派有改造中國底誠意及能力?全國民在這彷徨歧路之中,那一派人是用光明正大的態度,挺身出來,硬起鐵肩,當擔這改造政黨改造政治改造中國底大責任呢?這就是我們共產黨在中國政治的使命。”此後不久,陳獨秀宣稱:“有產階級各政黨底過去的成績,造謠,傾陷,賄賣,假公肥私,爭權奪利”,“以這班狐輩狗黨擔負政治的責任,政治豈有不腐敗之理,只有以共產黨代替政黨,才有改造政治底希望”。這就是新生的中國共產黨發佈的“檄文”,不但向舊社會宣戰,而且向舊政黨宣戰,以改造政黨實現改造政治、改造中國,宣示了一種嶄新的社會改造路徑。
中共最初呈現出的對馬克思主義的堅定信仰、上下暢通的組織系統和廣泛的群眾基礎,使其超越中國的任何舊式政黨,展現了中國政黨政治的新氣象,預示了社會改造和中國革命的新前景。需要說明的是,建黨初期,這些特質固然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優越因素,但尚未發展成為黨的堅強武器。在信仰主義方面,沒有很好地將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陳獨秀一度提出的“二次革命論”就是典型寫照。在組織方面,還不能正確處理與共產國際和國民黨的關係,對無產階級領導革命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清楚,最終放棄了革命領導權,以致1927年國民黨右派背叛革命,中共力量遭到重大損失,中國革命遭遇重大挫折。當然,也正是由於這些特質的存在,年輕的中國共產黨才能經受住血與火的考驗,在大革命的慘痛失敗後迅速總結經驗教訓,重整旗鼓。在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中,經過中國共產黨人不斷鞏固、深化、強化,這三種特質逐漸被鍛造成強大的革命武器,熔鑄為黨永不磨滅的精神標識。
(作者王毅,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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