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S《Seated Companion》,銅、噴漆,120×79.5×71cm,2011年
人們懼怕媚俗,它是壞品位的代名詞,是膚淺、墮落、氾濫的。儘管含有強烈貶義,但媚俗作為現代主義的本質,甚至已成為一種時代精神。對其負面影響的誇大讓人忽略了它並非一無是處。今天,時尚芭莎藝術帶你瞭解媚俗。
01
何為“媚俗”?
手握立春第一杯奶茶、說著“拴Q”“絕絕子”、拿著藝術名作圖案的手機殼、穿著大大logo的衣服,以及武康路大樓前的鬱金香“照騙”……作家王小波說:“一切都在無可挽回地走向庸俗。”你中槍了嗎?別緊張,別惱怒,歡迎自我審視。
藝術圖案手機殼,你用過嗎?
庸俗也好,媚俗也罷,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和文化現象融入日常,無法避免,不可或缺。一提到這個詞,人們都會下意識認為它含有貶義,是該被取締的、唾棄的且不可取的。日常生活如此,藝術創作更是如此。
村上隆《Mr.Fujiko F. Fujio and Doraemon Are in the Field of Flowers》,絲網印刷,58×51cm,2019年
安迪·沃霍爾《槍擊瑪麗蓮(鼠尾草藍色)》,墨水、亞克力、絲網版畫、麻布,101.6×101.6cm,1964年,成交價:1.95億美元,成為最貴20世紀藝術品。
不同版本的梵·高主題電影和沉浸式展覽,這種IP化也是媚俗化的表現,並以電影、音樂、插畫等不同形式反覆出現。
同時,它還體現出一種兒童與成人受眾的融合。其中,後者的童稚化導致他們需要依靠媚俗藝術來逃避現實的壓力與複雜,這反過來又加深了這種退化。當代藝術中的動漫、卡通化傾向即是如此。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媚俗與醜有時共存,但並非都是如此。看到一件媚俗藝術品,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土、低級、俗不可耐,但它不一定是醜的,甚至可能是精緻可愛的,具有迷惑性。反之,醜的作品也不一定媚俗。
六角彩子(Ayako Rokkaku)《Untitled》,布面丙烯,91×91cm,2007年
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Study for a Head》,1952年,這一恐怖醜陋形象顯然並不媚俗,也不符合傳統審美。
02
為何“媚俗”?
儘管在現當代,媚俗藝術十分氾濫,但其表現形式比人們想象中出現得更早。德國作家弗蘭克·韋德金德(Frank Wedekind)就曾指出:“媚俗藝術是哥特、巴洛克和洛可可藝術的當代形式。”只不過自19世紀起,其聲勢才開始浩大起來。
馬蒂斯風格帆布包
風靡一時的莫蘭迪色
除了時代變化,在其傳播過程中的三種角色——創作者、宣傳者、消費者,也在或多或少加速其發展。有時,創作者並非有意創造媚俗藝術。比如,《蒙娜麗莎》《星月夜》等作品本身並不媚俗,它們出現在藝術史課堂的幻燈片時同樣不媚俗。
但這一形象大規模出現在地毯、盤子、T恤等商品上供人挑選時,或者被投射在某些沉浸式展覽中時,它就無可避免地成為媚俗品。同時,在媒體、商家飽含消費主義意味的宣傳下,人們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從眾跟風。
不斷被模仿的法式穿搭
而從藝術市場來看,媚俗藝術就像所謂“貴婦級”護膚化妝品的平價替代——幾千萬上億的作品大家買不起,那就入手與之風格相似者。一波接一波,新的“平替”不斷出現。當然,也有挑剔的消費者不肯將就,寧願買價格相對便宜的紙本、版畫,或相對低廉的聯名款等生活用品。
奈良美智《背後藏刀》,布面丙烯,234×208cm,2000年
藝術家山本麻友香的作品,她被稱為“奈良美智的接班人”。
03
媚俗=貶義?
面對媚俗藝術,沒有人能夠真正“倖免於難”。評論家大多對其口誅筆伐,藝術創作者也時刻警惕自己滑入媚俗境地,這無可厚非。但實際上,它真的百害無一利嗎?
站在受教育的精英視角,對媚俗的拒斥某種程度上是對自身階層的維護。在媒體報道中,我們常看到這種敘事——來自農村的xxx竟熟讀海德格爾、竟在田間走秀、竟多才多藝……這背後是他們被默認為沒有文化、藝術與時尚方面的精神需求與審美。而對於這些處於資源劣勢的人來說,鋪天蓋地、無處不在的媚俗藝術正提供一種教育的可能性。
梵·高《Almond blossom》,布面油畫,73.5×92cm,1890年
一般來說,人都是從“壞品位”走向“好品位”的。有人抵達了另一端,有人還停留在原地。品位本身具有階層屬性,大多數人希望提升品位,也是提升社會地位。這正是媚俗本身的矛盾之處。
在藝術創作中,媚俗並非前衛的反義詞,先鋒藝術家出於顛覆與反諷目的曾大量借用媚俗藝術的技巧與元素。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達達主義藝術家馬塞爾·杜尚(Marcel Duchamp),在端莊如聖母般的《蒙娜麗莎》複製品上畫了兩撇鬍子,而其作品名《L.H.O.O.Q.》的含義更是堪稱低俗——“她的屁股很性感”。
因此,對抗媚俗,正經嚴肅或許並非上策,諷刺自嘲更有效果,用魔法打敗魔法。然而,這樣做也存在風險——是前衛還是真媚俗,早已混淆在一起。波普藝術亦如此,反覆被運用的商業化符號,到底是同謀還是反叛?而當代學者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提出的“坎普”(Camp)理念更是將“媚俗”的壞品位發揮到極致,“唯其糟糕所以美”。
2019年,Met Gala上的歌手Katy Perry與Rihanna,主題為“坎普”。
此前,英國當代藝術家達明安·赫斯特(Damien Hirst)在採訪中被問到“為什麼做藝術”時,毫不遮掩地答道——“為了錢。”這也讓人一時無法分辨這是否是媚俗,畢竟一句直截了當的“為了錢”反而比一些陳詞濫調、矯揉造作的答案更顯“清新脫俗”?
達明安·赫斯特《Valium》,噴墨打印,127×127cm,2000年
在時尚、設計和文化領域,類似現象也層出不窮:2019年以“坎普”為主題的Met Gala、2020年奢侈品牌Balenciaga的七夕土味廣告、詩人餘秀華那首《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可見,媚俗與否有時已讓人分不清,這也正是其顛覆傳統的力量——模糊好壞品位邊界,充滿爭議,讓人疑惑,也引人思考。當然,也有人乾脆不去分辨,直接“厚葬友軍”。
Balenciaga 2020年七夕廣告
現代物質條件的極度豐富帶來精神的空虛,媚俗藝術正是對此的回應。人們惱它、厭它、恨它,卻又無法百分百擺脫它。其實別擔心,把生活當作一場行為藝術吧,把媚俗作為手段,而非結果。當看到無數被利用、誤解和濫用的藝術後,人們或許更能明白藝術的審美價值。今天,你媚俗了嗎?歡迎留言分享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