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區市民張響遇到一件煩心事,他在購房時遇上了虛假宣傳,於是向巴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
巴南區消委會在瞭解事情經過後,立刻展開了調查。
▲消委會記錄調查情況
“叮叮叮……”,一通接一通的電話在巴南區消委會辦公室響了起來。
“您好,我是巴南區龍洲灣尚文大道某樓盤業主張響,在購買期房時,置業顧問承諾贈送2年物業費,但現在也未予以兌現。”
“我是王樂,置業顧問承諾要贈送43寸電視機1臺,2年過去了,什麼也沒收到。”
“我是劉新,當初購買期房時置業顧問承諾補償1年物業費,至今仍未兌現……”
2022年10月13日,巴南區消委會接到了數十通來自某樓盤業主的投訴電話,他們紛紛表示自己在購買期房時,置業顧問明確承諾要返還1-5年物業費以及其他物品,但接房後從未兌現。
張響作為消費者代表,急匆匆地敲開巴南區消委會辦公室的門,提交了一封7人聯名投訴信。重慶晚報記者通過張響了解到,在投訴前,他們已經與該開發商負責人進行了至少三個月的溝通和協商,但都遭到拒絕。
“開發商堅持認為,置業顧問承諾返還物業費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張響氣憤地說:“作為消費者,我們認為置業顧問代表的是開發商對我們的承諾,無論置業顧問離職與否,開發商都應當履行承諾。”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巴南區消委會對事件展開了調查和協調。
今年1月初,消委會在瞭解大致情況後,初步估算了業主們的維權金額:物業費一年大約10000元,一臺43寸的電視機3000元左右。由於維權人數較多,需要賠償的金額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在消委會聯繫上開發商後,對方態度非常強硬。
“這是員工個人行為,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從未對外承諾過贈送物業費,即使有個別承諾,也是需要銷售總監簽字蓋章的。”對方堅決表示從未作出過此承諾。
見對方態度強硬,消委會收集了業主們的購房證明、與置業顧問完整的聊天記錄,並篩選出了置業顧問在溝通過程中明確表示有“返還物業費”“贈送電視機”等字眼的證據,準備與開發商進行第二次協調。
2月下旬,消委會整理好業主們的聊天記錄等證據,與開發商進行一一核對。開發商同時進行公司內部自查,向在職或離職的置業顧問確認是否在銷售期間存在“承諾”行為。
處理結果:開發商自查出確實存在此類行為,但對賠償的金額提出異議,始終認為置業顧問的行為公司不應照單全收。
“承諾返還3年的物業費,我們能不能只賠償2年?”面對開發商的訴求,消委會只好依次向消費者徵求建議。
3月初,通過消委會與雙方進行協調,最終確定了賠償金額。一些業主也作出適當讓步,同意賠償電視機替代一年物業費等。
3月27日,消委會擬定了7份“重慶市巴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消費爭議調解書”,要求開發商於3月30日前履行賠償。據瞭解,開發商已全部執行完畢。
近日,5位當事人為巴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送來一面錦旗,以此表示對他們成功維權的感謝。
置業顧問給予的承諾
作為合同附件並加蓋公章才有效
巴南區消委會秘書長婁楊:置業顧問統一著裝,並在公司所在地對消費者作出的承諾,代表的是公司對消費者作出的承諾或要約。無論是否存在置業顧問個人行為,公司至少存在管理責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消費者來說,置業顧問給予的承諾,無論是返現、物管費,還是其他優惠,都必須作為購房合同附件並加以蓋章,才算是合法有效的。這樣既可以避免置業顧問的個人行為,也能避免公司“耍賴”。
2023年1月3日,《重慶晚報》正式進入重慶軌道交通發行,這張有著37年曆史的重慶第一張都市報,始終以“飛入尋常百姓家”為宗旨。即日起,《重慶晚報》以消費維權和行業調查為主的“陪你走”欄目,將繼續與讀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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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廂遇記者 柏雨欣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涉及受訪者個人隱私,文中採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