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起讓人痛心的報道。
5月12日,安徽安慶嶽西縣天堂鎮。
一名母親和2名幼女投河自盡。
根據現場打撈人員講述,發現時,她們腦袋朝下,已經沒有掙扎了。三個人的手臂被緊緊捆綁在一起。
可見,這不是意外,是有預謀的“攜女自殺”。
事情引發關注,有關慘劇背後的成因,也逐漸浮出水面。
遇難者王某某35歲。
10年前跟丈夫結婚。
婚姻維持七年,育有一女,兩人離異。
離異原因不詳。
但兩人離婚不離家,繼續一起生活。期間兩人又育有一女。
關於王某某在這段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從其親友講述來看,能概括為這幾點。
王某某生活節約。
夫妻兩人在學校門口開了一家眼鏡店,收入可觀,經濟條件尚可。
可即便如此,王某某也總是能省就省(也可能是男方吝嗇)。
結婚10年,沒辦酒席沒拍婚紗照,連化妝品護膚品也很少買。
王某某經常被丈夫冷暴力相待。
王某某跟男方家人關係不和。
王某某堂妹表示:
她婆婆對生女兒有意見。
大冬天我姐生完孩子一個人在外面用冷水洗衣服,生二孩坐月子就給我姐吃蔬菜,孃家送了雞過去也不給弄,還是大姐過去給她做吃的。
此外,網上還流傳“出軌“、“男方婚外生子”、“男方想轉移財產“等說法。但由於沒有獲得證實,就不展開寫了。
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這段婚姻,王某某確實過得憋屈。
王某某家人說,“這10年知道她過得不好,但沒有想到她過得這麼不好。”
在投河前一天,王某某跟丈夫有爆發爭吵。
兩人吵了什麼不得而知。
但在一次電話中,男方聽到大女兒的一句話呼喊:爸爸救命!
這是夫妻兩人最後一次通話。
5月12日晚,王某某從家裡找來一根繩子。然後走到河邊,將自己和兩個女兒手臂死死綁在一起……
大女兒8歲,小女兒2歲。
兩個無辜的生命,就此被永遠定格。
一個成年人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不要活著,或以何種形式死去。
但她沒有權力決定別人生死。
哪怕是自己孩子。
可這件事的輿論走勢讓我意外。
相關報道下面,居然有很多人表示理解這位母親的選擇。
“她是有多愛孩子,多恨這個家庭,才會帶孩子一起上路。“
“她是擔心自己走後,孩子沒有人愛。”
“她可能是不想跟女兒走散吧。”
這些言論讓我不寒而慄。
我就想問,誰說孩子沒了母親就永遠得不到愛?
都去理解殺人者的心情,那麼請問,誰去理解孩子的絕望?誰為她們喊冤?
給大家看個畫面。
2019年,北京一女子因丈夫出軌,攜女兒跳樓。
母親強行把女兒帶到陽臺,然後爬到空調機上面。
母親讓女兒先跳。
但女兒沒有。
她在大聲哭喊:媽媽不要!媽媽我不要!
下面聚集很多人。
女孩父親也在下面。跪在那,求妻子別做傻事。
但女孩母親情緒失控,一邊大罵渣男壞事做絕,一邊試圖帶女兒一起跳下。
女孩哭得全身顫抖。
而即使這時,女孩仍不忘擔心媽媽安危。
她緊緊拽著媽媽:“媽媽,你千萬別跳!”
萬幸,經警方周璇,這對母女最後被成功救下。
可有的孩子就沒這麼幸運了。
2022年,長沙37歲女博士攜女兒跳樓自殺。
孩子僅五個月大。
桂林一母親攜7歲兒子跳河自盡。
悲劇的是,她沒死,兒子死了。
四川27歲女子帶3個孩子跳河輕生。
她遺書裡有一句話:我帶來的,我要帶走。
類似情況不勝枚舉。
而可怕之處在於,每出現這類報道,底下評論幾乎都是清一色同情“母親多難多難”。
孩子的生命權,被漠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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