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乘客坐網約車和司機發生爭執,超17小時不下車?最新:今晨被杭州警方傳喚!

兩名乘客坐網約車和司機發生爭執,超17小時不下車?最新:今晨被杭州警方傳喚!


橙柿互動



都市快報


△點擊上圖有福利

網傳視頻顯示,有乘客坐網約車超17小時不下車,引發廣泛關注。

今天(19日),現場目擊過程知情人戴先生告訴橙柿互動,這兩名乘客終於下車了。“昨晚八點多,兩個乘客都還在車上,應該是後半夜下的車。”

據瞭解,浙江杭州一網約車司機因乘客選擇的上車點不方便開進去,自己商議在上車地點20米處等乘客,結果兩名乘客上車後大喊大叫。

雙方發生衝突後,兩名乘客一直拒絕下車。

相關視頻顯示,涉事網約車女司機說,對方一直在車裡,就是不下車,派出所的人也在這裡,但派出所的人也請不下來。

事後,警方出警調解多次 。

視頻顯示,警察對乘客表示,你們不是這輛車的車主,現在讓你們下來。但之後仍勸解未果。

知情人戴先生說,今天這兩名乘客下了車,“昨晚八點還在車裡,應該是後半夜下的車。”

當時到底發生什麼?

據瞭解,最早發生在昨天上午,兩人在倉前叫車,實際乘車距離沒多少路的,十幾元的車費。

網約車到了目的地,因為那個定位點是違停區域,又下大雨,司機跟他們說讓他們去前面一點的地方,大約20米左右吧,但他們不肯走過去,司機再三說了,他們走過去上車後,就開始罵司機,爭執起來,說話不好聽,司機就說我不做這個生意了,取消了訂單,兩人說不行,一定要司機賠禮道歉和賠償。

司機說你可以投訴我,但他們就是坐在車上不肯下車,司機不能做生意了,報警了。倉前派出所來處理了,調解了很久,到中午,還是不肯下車,一定要司機賠錢和道歉。

司機沒辦法,不想做生意了,就說那我回家了。

就這樣,兩人也坐在車上不肯下車,司機只好一起“帶回家”了。司機住在西湖留下,司機回家後,報警了。

留下派出所民警又來了,調解、勸解不行,要他們出示身份信息進行調查,他們不肯,連口罩也不肯摘,拒絕配合警方調查。

就這樣熬到了今天凌晨,因為他們在車內時間逗留不肯下車,不配合警方調查,妨害執行公務,涉嫌尋釁滋事,到今天凌晨,被警方強制傳喚了。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乘客坐網約車上“不下車”,網友表達了自己觀點。

很多網友表示,兩名乘客行為造成網約車長時間無法正常運營,引起大家不滿,同情司機遭遇的困境。

“好運通”:讓他們賠償損失。

“影視剪輯”:把這種人拉入黑名單,永遠打不上車就好。

“歲月無痕”:直接警告,三次就強制!

“用戶887886”:太可怕了,平時生活裡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抖三寶”:無賴。

很多網友也在給這個網約車司機想辦法。

“愛琴海”:有個罪名叫尋釁滋事。

“西門吹雪”:找輛吊車來,一直吊著。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這件事應該還要問問當事人,會不會有別的原因?

律師說法

乘客拒不下網約車是否涉嫌違法?

律師:與霸佔車位類似,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上海靖予霖律師事務所黃洪連律師認為,從報道來看,乘客行為肯定不妥,違背公序良俗。通常來說,帶有強制力的公權力應當審慎介入公民日常生活領域的糾紛矛盾,故針對該事,公安民警一開始是以調解處理是比較合適的,後來才採取了強制傳喚。

另外,乘客對網約車造成的營運損失、車輛清潔費損失,網約車司機可以向乘客主張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當然,對於這種乘客,還可以考慮基於互聯網大數據形成的信用分予以一定的懲戒,比如信用分低於多少分時,就限制乘客乘坐該平臺的網約車一定時間等。

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凌斌律師說,如果按照駕駛員的說法,是因為當時接乘客的停車地點發生糾紛,也就是在運輸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從民事糾紛角度講,如果乘客損壞了車輛、或因此導致耽誤了車輛的正常營運,車主、經營者可以要求行為人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章吳睿也表示,如果乘客此後也沒有明確表態要求司機將其送達到原本的目的地,說明乘客對雙方服務關係終止也是認可的。此種情況下留在車上(還尿尿),較長時間拒絕下車導致司機無法運營就涉嫌侵權。與霸佔車位類似,車輛所有者或使用者有權依法排除妨害,並以此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董呂平 楊麗


點點點,贊和在看都在這兒!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