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京臺高速濟南服務區內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輛高速行駛的黑色轎車將過路的一名男子撞飛。
視頻顯示,服務區內,一輛轎車在服務區道路上緩行,兩名男子一前一後從車前經過。而後後方一輛黑色轎車疾馳而來,將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撞飛,同行男子直接愣在了原地。
肇事轎車後來撞上混凝土防護欄後停下來,一名男司機被卡在車內,多名消防員對其實施救援,混凝土防護欄被車子撞出數十米遠,撞到一輛停著的貨車上。
5月19日晚22:48,@濟南交警 微博發佈最新通報:2023年5月17日14時14分許,於某(男,58歲,江蘇人)駕駛蘇K168RR號小型轎車沿京臺高速公路行駛至長清服務區內,因操作不當,將油門當剎車,造成行人高某死亡。於某隨即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事故觸目驚心,在通報公佈之後,不少橙友留言參與討論:
139****6319:快的都看不清黑色衣服最後落地在哪裡了,飛出去了。
136****3622:油門當剎車,開了這麼長的路,也會換了呀,到底怎麼拿到駕照,還是車子故障?作為司機,不能理解錯把油門當剎車!
小熊星:不信,踩錯一腳如果是疏忽,速度提上來時間要一會的,一直踩錯不糾正的原因是什麼?
Чебышёв:估計油門或腳被什麼東西卡住,抬不起來了。
189****0116:不可能是操作不當,這麼遠的距離一直如此快的速度,絕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此之外,通過視頻我們不難發現,事發地位於高速公路服務區內,中央是行車道,兩側則停滿了汽車。有網友留言,稱行人在被撞時疑似走在服務區內的行車道上,是否侵佔了汽車的路權,對於此次事故的發生,行人是否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浙江六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吳婷在接受橙柿互動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實本起交通事故並不是發生在道路上,而是發生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後者是封閉管理的場所,性質上類似於停車場、菜場、小區內部道路等公共區域內。只有道路才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橫道的劃分,而封閉區域內並沒有這樣的劃分。從本案來看,行人無責是毋庸置疑的。
此案嚴格說起來是參照交通事故處理,而非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其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肇事者可能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吳婷律師認為,此類案件,根據部分省市既往判例來看,可能會由交警部門偵查結束後,由派出所移交案件,其對應的罪名也有可能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這兩種罪名,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都是違反交通規則,都造成了人員傷亡,民事賠償的項目和金額也都大致相等,刑事訴訟的流程也基本一致。不同之處在於事故發生的場地:道路內發生的事故定性為“交通肇事罪”,道路外參照道路處理的事故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其辦案主體亦會有所區別。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朱振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