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損(2) | 失血之後,不知節勞慎色,以致內熱煩渴,目花耳鳴

《辨證錄》

 原文 

人有失血之後,不知節勞慎色,以致內熱煩渴,目中生花見火,耳內蛙聒蟬鳴,口舌糜爛,食不知味,鼻中乾燥,呼吸不利,怠惰嗜臥,又不安貼,人以為癆瘵之漸也,誰知是傷血而成之乎。

夫肝藏血,失血者乃肝不藏血也。然其由,非大怒以動其血,即大勞以損其血也。雖動與損不同,而補血、養血必宜合一。無如酒、色、財、氣,無非動血之媒,耳、目、口、鼻,無非損血之竅。養血者既無其方,補血者又缺其藥,此失血者,往往難痊,因循誤治,不至於死亡不已也。

倘一見失血,即用平肝、止血之藥治之,何至於瀕傷不救。但失血成損,苟徒補其血,則血不可以驟生,而耗血之臟腑損於內,爍血之情慾損於外,亦必死之道也。蓋補血必須補氣,而養血必宜益精,使陰陽兩資於上下,而中焦肝臟之血已損者能增,未損者能固也。

方用緩中湯:

白芍(一兩) 當歸(一兩) 人參(一兩) 甘草(一錢) 熟地(一兩) 山茱萸(五錢) 麥冬(五錢) 三七根末(三錢) 荊芥(炒黑,一錢) 炒黑姜炭(五分)

水煎服。

一劑睡臥安,二劑煩渴止,十劑病減半,二十劑又減半,三十劑全愈。

此方氣、血、精同補之藥也。然補氣藥少於補精血之藥者,以失血之病,畢竟陰虧,吾重補其陰,而少補其陽,則陽能生陰,陽不至於大亢,陰能制陽,陰不至於太微,自然氣行於血之中以生血,即血固於氣之內以藏血也,寧尚有走失之患哉。況方中原有荊芥之引經,姜炭、三七根之止血,又用之無不咸宜者乎。

此證用八物湯亦佳。

白芍 山藥(各五錢) 當歸 熟地 麥冬(各一兩) 甘草(五分) 丹皮 沙參(各三錢)

水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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