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沒染上,不算惡劣”13歲留守女孩被強姦,判決結果流出,全網震怒:求求你,做個人吧

以下是正文▽


作者 | 徐禎
國館(ID:guoguan5000)     


2020年8月,王某在奶茶店認識了13歲的留守少女林某。

不多時,王某色心暗起,找了個藉口到林某家裡去。

見林某四下躲閃,他惱羞成怒,頓時一巴掌扇過去,不顧小姑娘的哭喊,強行與對方發生了性關係。

當晚,林某報警。

次日,強姦犯王某被抓捕歸案。

警方細查下,卻發覺王某早在2017年10月被確診為艾滋病人,卻一直沒有按照要求到醫院接受治療。

而被抓捕後,王某竟絕口不提自己是艾滋病人的事實。

這不僅是一宗“強姦幼女案”,這是更為惡劣的“艾滋病患蓄意強姦幼女案”!

更離譜的是,王某及其團隊還辯稱:

受害人林某並沒有染上艾滋病,不應當認定為姦淫幼女情節惡劣。且王某認罪認罰,理應從輕處罰。

看到王某的詭辯,我確實是開了眼界:

王某是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的情況下,還用暴力手段強姦幼女!

受害人沒染上艾滋病,是你王某人的功勞嗎?

那是受害人及時報警,警方及時行動,醫生及時進行阻斷治療。

啥不當人的玩意啊,就敢搶政府的功勞當自己減刑的理由。

最後,法院當然沒有采納王某的辯解理由,依法從重處罰:

以強姦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在這件事情中,除了譴責王某這個禽獸,我還想贊一下小姑娘林某。

幸好她積極反抗,及時報警,才能免受更嚴重的傷害。

在性傷害上,所有的沉默,都是在給施暴者遞刀。

這讓我想起了之前的一宗案子。

13歲小霞是廣西的一名留守兒童,她的父親,難得回家鄉一趟。

但父親一回到家鄉,就察覺出不對勁了。

小霞和同村一個將近60歲的陳鰥夫表現得格外親厚,別人問老人借電動車,都是借不到的。只有小霞能順利從老人手裡借到電動車。

小霞父親心裡一團疑問:

13歲的小霞,怎麼會和這樣性格孤僻的陳鰥夫有交集?

面對父親的追問,小霞卻一直保持著沉默。

直到父親連續追問了兩三天,嚇唬、責打輪番上陣,小霞才終於忍不住開口。
但這一開口,幾乎要把父親嚇暈過去。

小霞說,鰥夫曾經和別人強姦了她。

但這並不是小霞第一次受到侵犯。早在小霞11歲的時候,同村一個74歲的黃老頭就猥褻過她一次,小霞的父母不在身邊,她也不知道可以找誰求助,只能回家默默哭泣。

小霞的沉默,卻讓惡人更加猖獗。

當小霞獨自到菜園裡摘菜的時候,黃老頭把小霞拖到自己的屋裡,掏出摺疊水果刀,威脅她:

“別動,再動就把你的手給砍掉!”


施暴之後,黃老頭又冷笑著警告小霞:“這事情,說出去也只是你出醜而已。”
見小霞無依無靠,不敢聲張,黃老頭變本加厲,夥同另外一個周老頭及陳鰥夫,多次強暴小霞。

幾個畜生施暴以後還要硬塞錢給小霞,或是10塊,或是20塊。
這意思,就是要拿錢堵上小霞的嘴巴,讓她不許對別人說出這些事情。

暴力威脅,金錢利誘,讓小霞在慘無人道的暴行裡足足沉默了兩年。

她一直不敢把自己受到的傷害告訴家裡人,害怕家人打她,害怕家人說她收了別人的錢,丟了面子。

但當小霞父親知道一切的真相後,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要為小霞討回公道,讓那些犯罪的畜生都付出代價。

然後,父親一直把小霞帶在身邊教養,讓小霞遠離家鄉那個傷心地。

沉默,讓小霞多受了兩年的暴行;沉默,讓罪犯變本加厲。

讓人更難過的,是這樣的沉默,不在少數。

臺灣作家林奕含,痛苦地忍受著補習老師的侵犯,不敢申訴,反而一遍遍地剖析自己的內心,去合理化老師的行為。

她寫出了一本《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想要從陰影中走出。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評論區下,卻有許多人,同樣承受著沉默的痛苦。

“小時候我被同學摸過胸……”

“鄰居家的哥哥,說借遊戲機給我玩,然後脫了我的褲子……”

一樁樁,一件件,都是隱秘的傷疤。

圖:林奕含

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調查數據顯示,性侵案件的隱藏犯案率是1:7

也就是說,在1宗被曝光、被查出的性侵案背後,還有7宗不為人知的犯罪。
他們為什麼會沉默?

因為在許多國人的眼裡,“性”是需要壓抑的。遭遇“性侵”,人就“髒了”。

這些所謂的規矩,沒有管束施暴者,反而約束著受害者。

受害者們,往往要面對公眾的猜疑:
是受害者主動勾引的吧?
是仙人跳不成功,反手就說對方強姦吧?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肯定是這人有哪裡做得不好,才引來壞人的。
同時,家庭性教育的缺乏,可能讓他們求助無門。

家長們對“性”往往是避而不談的。

當孩子向家長表露,自己受欺負了。

有部分家長,反而會大驚小怪地斥責孩子:“別胡思亂想!”

在沉默裡,身體受的傷害,可能會慢慢地癒合,但心理的創傷,可能會日漸加重,成為揮之不去的陰影。

這樣的陰影,讓很多受害者不敢再穿短裙,不敢再留長髮,不敢再高聲歡笑,甚至於痛恨異性,不敢和異性接觸。

但錯的,是受害者嗎?

當然不是!

錯的永遠都是那些威逼利誘,哄騙欺瞞,讓受害者保持沉默的施暴者!

他們利用自己的身份、年齡,或者利用金錢,利用受害者的羞恥心,捂上了受害者求救的嘴。

施暴者,才是真正的禽獸不如!

受傷的孩子,不應該感到羞恥。

他們不應該一輩子痛苦地活在被侵犯的陰影裡。

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張榮麗表示,“從道義上說,公眾應該選擇和性侵案受害者堅定地站在一起,共同面對社會問題的挑戰。”

如果受害者保持沉默,犯罪得不到揭露,那誰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人。

所以每一個敢於挺身而出,敢於發聲的受害者,都是勇士。

而作為擁有正義感的公眾,我們也可以發聲。

不必臆測受害者的過往,只需譴責施暴者的惡行。

發聲,才是砍斷犯罪鎖鏈的利劍。

不幸遭受了侵犯,受害者也不必自我羞恥,不必自我懷疑,不必躲躲藏藏——這絕對不是你的錯。

願每一個孩子都能坦然地活在陽光下。

在這類新聞下,總有人問,為什麼不對這些毫無人性的強姦犯實施死刑。

有心理學家分析過,如果動輒死刑,那施暴者可能會抱著魚死網破的心理,對受害者做出更無法挽回的傷害。

從保護受害者的角度考慮,我支持強姦犯活著。

但我覺得在對待強姦犯上,我們可以學習一下別的國家,與時俱進,用更加嚴格的制度,提高性侵的代價,警醒後人。

例如,為強姦犯準備電子腳鐐,並進行24小時的監視。

圖:韓國的電子腳鐐

對於那些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不僅蓄意強姦留守幼女,還辯稱“情節不算嚴重”的罪犯,建議可以試試把腳鐐戴到脖子上。

反正從他脫下褲子的一剎那,他就是畜生了,戴個狗項圈,多合適。

參考資料: 
·《沉默的少女》,今日說法
·《性犯罪類案件,每一起報案背後有七起被隱藏》,中國新聞週刊

·《艾滋病患者強姦“留守”幼女怎麼判?最高檢發佈→》,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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