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雷波: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對“華中”區域概念的建構

李雷波: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對“華中”區域概念的建構

作者:李雷波

來源:《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


摘  要“華中”是在近代中西學術互動中出現的新區域概念。中國共產黨成立後,沿用傳統“長江”名義指代華中地區,並分立長江局與北方局、南方局。全面抗戰爆發後,因長江局的名義及建制難以適應日益紛繁的戰局,“華中”概念被廣泛運用到對戰場形勢的分析中。隨著“發展華中”戰略出臺,中共抗戰軍事行動及話語對“華中”語義作了深度重塑。“華中”區域概念在戰爭中不斷得到運用和發展,逐步開啟其建制化進程。在皖南事變前江南新四軍整體北移背景下,中國共產黨正式以華中局名義統攝長江南北敵後作戰區,標誌著“華中”概念建制化的成型。自此,“華中”逐漸從概念融入建制,成為中國現代區域建構的重要一環。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 華中 新四軍 區域建制 抗日戰爭

近年來區域史研究方興未艾,“華北”、“華南”以及“華東”等新區域概念的生成演化及其融入現代政治建制的過程受到不同程度關注,唯“華中”未見深入討論。目前相關研究大多圍繞抗戰後期中共中央華中局領導下的“華中抗日根據地”,及蘇中、淮南、蘇北、淮北、鄂豫邊、蘇南、皖江、浙東等8塊核心區展開,對“華中”區域概念的產生及其被普遍接受的過程缺乏足夠關注。

“華中”在近代中國是個全新的區域概念,直到抗戰勝利後其內涵仍隨中共軍政格局演變而處在不斷建構之中。解放戰爭初期,華中局與山東區合組為華東局後,中共在原蘇皖兩區專設華中分局、華中軍區與華中野戰軍等區域建制。後因四野南下,中共又以豫鄂兩省為中心另設新的華中局與華中軍區。在戰爭環境下出現的各種“華中”建制,一方面代表了中共軍事行動對“華中”區域概念的重塑,另一方面又以軍政建制的形式將這一區域概念引入國家制度體系。本文關注的問題是,“華中”區域概念如何在戰爭與革命交織的近代語境下產生,又如何從概念走向建制,對現代中國地理分區概念體系產生重大影響。以下僅就抗戰前後中國共產黨關於“華中”的認知次第及區域建制演進略作梳理,重點討論抗戰軍政實踐與區域認知之間的雙向形塑,以期增進對中國現代區域建制形成的理解。

一、“華中”概念的創制與流衍

有研究者指出古無“華北”實則古亦無“華中”。今日所謂“華北”、“華中”與“華南”,大體是在近代“由域,外看中國”視野下產生的。其最初使用者或譯自外文,或出自來華傳教士。從相關檢索看,目前已知較早在相對完整意義上使用“華中”概念的,是1907年譯自英報的《論德國歸還膠州灣事》。其文曰:“膠州扼中國海濱之要,為德國遠東政策之機軸。其地便利,足以為海軍之根據地,且山東一省,可取之機會甚多,並足以頡頏英人在華中部所佔商務之優勢。”此處所謂“華中部”,雖未獨立成詞,但已初具形式,為“華中”(中國中部)的模糊表述。按其語境,應指英國在長江中下游地區的勢力範圍。
在學術上較早對中國進行三分的,有孔廷璋等於1914年編譯的《中華地理全志》。該書將中國整體劃分為“中華本部各省”、“東三省”、“新疆省”、“蒙古”、“西藏及青海”五大部分,再將“本部各省”“依據地理上自然之區劃”,分為“中華北部”(黃河白河兩流域)、“中華中部”(揚子江流域)與“中華南部”(西江流域及閩浙)三大地帶。“中華北部”包括甘肅、陝西、山西、直隸、河南、山東六省;“中華中部”包括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六省;“中華南部”包括雲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六省。該書述其淵源說:“本書以日本西山榮久所著《支那大地誌》為藍本,並參考法人列谷爾所著之《中國》,法人黎夏爾所著《中國坤輿志》,及英美人所著各種地誌。”其中關於“本部十八省”三分的稱謂,頗受傳統分省行政建制(如“中華北部”六省即清代“北五省”)影響。該書流傳甚廣,1914年9月初版,次年12月已印3版,1918年又出修訂版(第5版),成為後來“華北”、“華中”、“華南”等區域概念的淵源之一。

較早將“華中”概念應用到中國區域劃分中的,當屬中國基督教教育會所設“華中”分部。1916年1月11日,《申報》“本埠新聞”談道:“自耶教入華以來,歐美傳教之士經營教育事業者遍於全國,近年復組織團體以謀辦事上之聯絡、規劃上之統一,於是有中國基督教教育會,又有華東、華西、華南、華北、華中各教育會為其支部。華東教育會為安徽、浙江、江蘇三省教會教育家所組織,會員一百六十六人,每年在上海開會一次。”該文未說“華中”支部具體何在,考慮到“華東”是以上海為中心的江浙皖省,“華中”或許是以武漢為中心的兩湖地區。但稍前新教美以美會所設“華中公學”、“華中年議會”、“華中女佈道會”等多以“南京”為中心。可見,來華傳教組織對中國的區域劃分非但脫離了傳統概念,也較隨意。

其後,報刊上較多使用“華中”的欄目是體育新聞類,尤以中國、菲律賓與日本共同發起的“遠東運動會”最具影響。1921年在上海舉行的第五屆遠東運動會將中國選手分為“華東(東方八大學)”、“華南(福建廣東等處)”、“華北(東三省直隸等處)”、“華中(湖北等處)”四部分,明確“華中”以“湖北”為主。兩年後,《申報》在介紹“華中運動會”時說:“湘鄂贛皖四省,為欲選出參與遠東運動會之選手,遂有華中運動會之發起,因運動地點,決在武昌,故鄂教育界於一月前,即已著手籌備。至五月初,湘皖贛三省選手陸續到鄂者,共有四百餘人。”
此後,“華中運動會”以武漢為中心,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省輪流舉辦。1924年1月22日,《申報》“武昌通信”謂:“吾國北部每年有華北運動會之組織,東南有遠東運動會之成跡,惟中部此等結合正在萌芽,卜地武昌者,藉以增進體育上之興趣。況地居全國中樞,交通便利,氣候溫和,萃全國體育領袖於一場,所以揚國光而增友誼。湖北政學各界對此極表同情。”隨著“華中運動會”逐年舉行及各大報刊爭相報道,以湘鄂皖贛為基礎的“華中”區域概念逐漸流行起來。以江浙二省為基礎的“華東”區域概念也在體育界出現。同年11月25日,“華東運動會浙江分會”在致各體育機關的函中謂:“各省區大都有團體之組織,黃河流域諸省有華北運動會,長江中流諸省有華中運動會,沿珠江諸省有華南運動會,獨江浙兩省尚無聯合團體。”
有研究者指出,此時體育界出現的“華中”、“華東”等概念尚不成熟,甚至“具體包括哪些省份也很不明確”。“不成熟”或是有的,若謂其區域包括哪些省份都“很不明確”,也未盡然。實則,上述體育界對華北、華中、華東的區域劃分大致依據地理形勢,在全國性的現代交通網未建成前,依大江大河而形成的分區運動會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這些公眾參與及關注度較高的活動,對“華北”、“華中”等新區域概念在全社會的傳播有重要推動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當時“華北”、“華中”、“華東”等概念已有較明晰的含義,但是其影響主要在文化體育領域。在關涉國計民生的中外貿易領域,雖有類似的概念區分,所指則頗為不同。1924年,鄧負盦《中外貿易趨勢》介紹“華中貿易趨勢”時,將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陝西、甘肅、河南作為主要論述範圍,並謂“本篇所謂華中,係指濱揚子江各省”。

1928年5月,日軍制造“濟南慘案”,中國社會各界掀起大規模抵制日貨運動。此時譯自日文“中支”的“華中”被搬上各大報刊。10月1日,世界新聞社引日本大藏省貿易數據稱:“當此中國抵制日貨運動激昂之際,自五月至八月對華輸出僅減二百萬元之少數。”從分區看,“對華北輸出跌落頗速,因華北反日運動最烈之故,計五月至八月四個月內輸出總值,比上年同期減四百九十五萬餘元,對華中輸出比較減二百零七萬元,對華南輸出比較減一百二十萬元”“但對東三省輸出頗活潑,結果足以抵消北中南三區之減額”。因為數據源自日本,官方統計,此處“華中”自然循著“中支”概念而來。
此期涉及中日關係的“華中”概念多是此種情況,但日本關於“北支”、“中支”、“南支”的劃分與使用卻較隨意。1939年講談社出版的《新支那寫真大觀》談道:“在日本,長期以來對中國雖有‘南支’‘北支’的說法,實際狀況並無明確區分。最近又忽有所謂‘中支’的名詞出現,在中國也出現‘華中’概念。然而,與‘北支’不能具體實指哪些省份一樣,‘中支’也無明確規定。大體上,該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的長江流域七省。當然也有人將四川與西康歸入中國西部。”整體上,“中支”接近《中華地理全志》中的“中國中部”概念。此概念系統下的“華北”、“華中”,隨著九一八事變爆發,在外患壓迫下表現出強勢競爭力,逐漸成為時人認知的重要傾向之一。
儘管“華中”概念日漸為人們所熟知,但直到全面抗戰爆發,其影響主要在金融、商貿、體育、教育、中日關係等領域,界域也經常變動。1935年,《中國經濟年鑑》將商業領域的“華中”界定為“漢口、安慶、蕪湖、九江、南昌、長沙、重慶”,將“上海、南京、杭州、無錫、寧波及其他(徐州揚州)”歸入“華東”。同年,《全國銀行年鑑》則以“四川、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為“華中之部”。次年,該年鑑中所標註的“華中”為“四川、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貴州”,較上年增加了貴州。
193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學教科書《本國地理》,將“華中地帶”界定為“鄰接於華南之北,他南面的邊界,自然是沿著福建北界、南嶺山脈,以及雲貴高原東北兩面的側坡。北面的邊界,可以說是沿著秦嶺與淮河”。從行政區劃看,“一共延展到十省,掩有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省的全部,四川、安徽、江蘇三省的大部分,以及河南、陝西、甘肅三省南邊的小部分”。中學教科書作為國民教育重要組成,其觀點在社會上至少是取得部分共識的,相較二十年前的《中華地理全志》,大體擺脫了傳統行政建制的制約,純以自然地理為標準。
不過,教科書中的劃分與前述社會各領域的“華中”認知有不小差異。這一情形鮮明體現了“華中”概念那種言人人殊的“正在形成”狀態。或因不斷“浮動”的界域與不確定狀態,其在全面抗戰爆發前未能正式進入政治、軍事等領域。作為“正在形成”的新概念,“華中”從報刊等近代新興媒體走向國家制度層面,是全面抗戰爆發後在軍事與戰爭的強勢形塑下逐步完成的。其間,主持敵後抗戰並引領抗戰新文化的中國共產黨發揮了關鍵作用,在抗戰中後期將“華中”概念廣泛應用於區域建制的定名中。

二、全面抗戰前中共對“華中”的認知

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已開始醞釀關於國家疆域的整體劃分。中共二大《關於“國際帝國主義與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決議案》中,提出要“統一中國本部(包括東三省)為真正民主共和國”,“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實行自治,為民主自治邦”“在自由聯邦制原則上,聯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此處,“中國本部”與東三省、蒙古、西藏、新疆等劃分,基本延續清末民初知識界的認知框架。至於“中國本部”的再分,大體基於民初政爭格局,多論“南北”;長江中下游地區則直接以“長江一帶”或“揚子江流域一帶”加以標識。
中共三大通過的黨章基本維持原有區域認知格局。稍後關於時局的主張,雖在“本部”南北二分之外增加“西南”,卻謂“西南諸將之擁兵聚斂壓抑民權,無異於北洋軍閥”,“團結西南以抗北方,觀往察來,只是地域上南北割據之爭”。1923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擬在最短期間成立北部中部各重要支部”。據後文語境,“中部”主要包括湖南、湖北、江蘇、四川、安徽諸省。其《勞動運動進行方針議決案》謂,“自‘二七’工潮以後,中國北部中部之工人組織大部分破壞了”。“二七”工潮即京漢鐵路大罷工,“中部”應指以“武漢”為中心的長江沿岸諸省。因而,中共早期文獻中關於“中部”的區域認知及表述,與同期各界使用的“華中”概念相呼應。
五卅運動運動爆發後,以上海為中心的反帝愛國運動遍及全國。中共將當時形勢表述為:“各大商埠及沿鐵路各大城市裡的革命運動,已經直接影響到幾千萬的農民——尤其是在南部中部諸省,他們也開始反抗軍閥及土豪劣紳的鬥爭。”從農民運動角度用“中部諸省”,可見大革命語境下的“中部”大致依託傳統分省建制。中共起初將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作為工作重心,相對缺少對省域的觀照。其從城市中心出發而設計的組織架構,一度引發共產國際關注。1925年9月21日,共產國際東方部政治書記瓦西里耶夫質疑,“為什麼中國的民族解放運動迄今為止仍侷限於中國南部和部分中部的大的政治中心,而沒有向各省擴展,沒有席捲北部”。他建議,“中共中央應當從儘量加強省的工作的角度重新考慮自己的組織和策略意圖”。
五卅運動前中共在各地所設組織機構,包括“北京地方委員會”(1921年8月)、“廣東支部”(1921年8月)、“武漢地方委員會”(1921年秋)、“湖南支部”(1921年10月)、“上海地方委員會”(1921年12月)、“濟南地方支部”(1922年7月)、“安慶支部”(1923年冬)、“南京地方執行委員會”(1924年4月)、“杭州支部”(1924年4月)、“南昌支部”(1924年5月)等,除“湖南支部”、“廣東支部”外,多以中心城市命名。五卅運動後,隨著國民革命浪潮向長江流域諸省推進,中共地方組織框架才開始從區委向省委轉變。大革命後期中共雖未實行省委制度,但各區委幾乎都有從立足中心城市轉向依託省區建制的趨向。

1927年5月,中共五大通過《組織問題議決案》,提出“中央、省委以至支部”的組織結構。隨後,政治局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確定以省委為核心的地方組織架構。基於傳統分省制度架構的地方組織體系既已推出,一個新問題隨之而來,即在通信與交通不發達情況下,中央如何一面及時有效領導各省革命鬥爭,另一面又能因地制宜發揮各省主動性。對此,應對辦法是在幾個分省之上再設中央派出機構,即“中央政治分局”。
八七會議上,瞿秋白提交的“組織問題決議案”首先提出“北方局”與“南方局”的設置問題。與會人員對設“南方局”不存異議,但對“北方局”意見較多。李維漢表示:“局的制度我懷疑,我意只要交通組織好,北方可不組織局,南方因有特別情形可以組織。”共青團代表楊善南則認為“北方有需要,因北方許多省委不健全”。毛澤東指出,“交通問題是一貫的問題,不單是中央與省的交通問題,應在全國組成交通網”。會議決定,“北方不組織政治分局”。但兩日後臨時中央政治局又決定派蔡和森、王荷波北上,組織北方局,“管理順直山東滿洲山西及內蒙各黨部”另以南方局“管理廣東、廣西、閩南及南洋一帶特支”。
有了南方局、北方局,中部各省是否也應專設分局的問題很快凸顯。1927年8月30日,巡視湖北的羅亦農電告中央:“依我個人的觀察,兩湖與江西、河南客觀革命發展的情形及各省黨的政治指導力量之薄弱,中央有恢復長江局或多派得力人員來工作之必要。”羅亦農認為,不管是兩湖農民運動還是京漢隴海鐵路工人運動,都非分省所能協調。9月底,隨著中央機關自武漢遷往上海,政治局決定設立長江局。10月1日,中央在關於長江局任務的決議案中指出:“廣東的勝利,革命運動之猛烈發展,使中央不能不遷居於革命的中心區域,指揮這一革命運動。在事實上中央將與長江各省隔絕關係,故有長江局之設。長江局所轄範圍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安徽、陝西七省。”10月2日,長江局召開首次會議時又增加了甘肅。此為中共首個長江局,下轄湖北、湖南、浙江、河南、江西、陝西等六個省委,還有四川、安徽兩個臨時省委及甘肅省黨組織。11月初,中央決定成立組織局,遂取消“南方、北方、長江諸局”。在北方局、南方局之外,負責中部各省的中央分局被命名為“長江局”,或因其位於“沿江一帶”。不過,未用當時社會中已有一定熱度的“華中”概念,而援“長江”之名,似另有淵源。
自曾國藩、彭玉麟在與太平天國的戰爭中創設長江水師,清廷便有“巡閱長江水師”差使。據楊嶽斌光緒元年(1875)所上《縷陳取道運河次第巡閱長江折》, 其巡閱範圍至少包括長江下游“福、琅、崇明各鎮及吳淞海口”,與上游“江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各省水師”。1900年,李秉衡奉命巡閱長江水師,“歷經湖南嶽州、長沙,湖北荊州,江西湖口、南昌,安徽安慶,江蘇江寧、鎮江”“先後與鄂、湘、贛、皖、蘇五省督撫提鎮會商江防”。民初北洋政府於各省督軍,之外專設長江巡閱使,負責“湘鄂贛皖蘇五省江面治安之責”,“所有各該省沿江水上警察均歸節制”。該巡閱使雖於1920年10月裁撤,但以“長江”名義囊括中部各省的觀念與制度延續下來。
1930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以奪取武漢為中心的總暴動計劃,為實現“會師武漢、飲馬長江”的目標重設長江局。8月1日,該局第一號通知指出,“現在長江局已經正式成立了,所有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四川五省,今後概歸長江局指導”。此節制五省的長江局存在時間不長。12月2日,因漢口區委書記被捕叛變,長江局機關遭到嚴重破壞,中央遂將其全部人員撤回上海,此為第二個長江局。在其存續期間,中央曾調整河南歸屬,規定該省“黃河以北歸直南特委指導,黃河以南屬長江局管理指導”,從而使中央分局的管轄區域突破分省範圍,尤其以黃河為分界,適應了客觀地理及交通形勢。
相較北方各區,原長江局統轄諸省隨後成為中共蘇維埃革命的核心區域。故中共六屆四中全會未再恢復長江局,而是依紅軍及各農村革命根據地分佈情況,設立蘇區中央局(1931年1月—1934年10月)、湘鄂西中央分局(1931年3月—1934年11月)、鄂豫皖中央分局(1931年5月—1933年2月)等區域建制。長征開始後,又在原中央蘇區設立蘇區中央分局(1934年10月—1938年1月),負責指揮江西、福建、閩贛、贛南及閩浙贛五個軍區。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特設中共中央西北局(1935年10月)代行中央職權。北方局也於此時開始重建,負責河北、山東、山西、陝北四特委與平津兩市工作。因當時中共軍政力量主要在華北、西北,那些分散在華中、華南區域的紅軍游擊隊及其革命鬥爭,主要在蘇區中央分局領導下被統稱為南方八省(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廣東)游擊隊。其組織架構重建是伴隨全面抗戰爆發與第二次國共合作形成而逐步開啟的。
1937年8月23日,中央政治局決定設立“長江沿岸委員會”,統管長江流域各省工作。12月9日至14日,政治局會議正式決定由項英、周恩來、博古、董必武組織長江局,統一領導南方各省工作。新長江局管轄範圍甚廣,“包括滇、黔、川、湘、鄂、贛、皖、蘇、浙、閩、粵、桂等省以及上海市、河南省和新四軍”,大體是原長江局與南方局的管轄區域。河南因區位問題仍以黃河為界一分為二,南區納入長江局框架之下,北區歸北方局。
此前隨著日本製造的“華北危機”及全國性的抗日救亡浪潮,“華北”、“華中”等概念逐漸通過媒體進入政治軍事等領域。在外患日亟的大形勢下,中共內部開始有了對“華中”概念的援用。1936年3月25日,毛澤東在山西四江村會議討論東征戰略時指出:“華北是全面對日作戰的戰場,華中是後方。黃河流域以華北五省為戰場,其他為後方。”11月26日,湘鄂贛省委在形勢與任務的宣言中指出,“日本帝國主義直接派遣兵艦(二十五艘)飛機(三十餘架)陸戰隊(五個師團)等向長江沿岸之上海武漢長沙各地轟炸示威。企圖血洗華中,將使華中所有人民成為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底奴隸”。在此形勢下,中共在中部中央分局命名上延續“長江”名義,固是觀念與制度的慣性影響,也表明“華中”概念在黨內的認可度還相對有限。

與中共類似,國民黨在軍事領域對“華中”的使用也相對少見。1933年5月,蔣介石致電平漢鐵路局何競武說:“鐵道部原定由平漢路常月津貼武漢大學八千元一案,現聞路局有停止撥付移作他用之議。查此項津貼係指定為該校擴充工農等學院之用,俾其造就華中未來建設人才,關係頗巨,務祈仍予維持原案,繼續照撥為要。”此“華中”具體指以武漢為中心的中部各省。在關涉軍事防務的表述中雖偶有使用“華中”,但多與日本侵略相關。1937年5月8日,戴笠呈報蔣介石《近三月來日本侵略華中概況調查》,其中所涉地區以上海為中心幷包括漢口、南京、宜昌、長沙等沿江地帶。在較正式的國防與作戰計劃文書中基本不用“華中”,而用“中部”概念,大概是延續孫中山在《建國方略》中的“北方”、“中部”、“西北”、“西南”、“東南”等區域劃分。全面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正式文本仍甚少援用“華中”概念。

與國共兩黨在政治軍事領域對“華中”概念的謹慎使用不同,日軍很早就以“中清”、“中支那”指代長江流域各省區,並直接將其用於對其侵略軍的命名。辛亥革命期間,日本陸軍將其派至漢口的駐屯軍稱為“中清派遣軍”。淞滬會戰期間,為統一指揮在上海的作戰,日軍開始組建“中支那方面軍”;1937年11月7日,以“臨參命”第138號下達“中支那方面軍”編組令;次年2月18日,撤銷“中支那方面軍”戰鬥序列,下達“中支那派遣軍”編組令,規定“華中派遣軍司令官須與海軍協同,擔任確保大概包括杭州、寧國、蕪湖的揚子江右岸地區內各要地的治安”。對於新四軍挺進江南敵後,日方稱其出至“江南一帶”,“(企圖)仿照西北蘇區,在華中建立新蘇區,完成南北呼應態勢”。
當戰局逐漸進入相持階段後,在軍事行動及其話語的強勢影響下,作為敵後抗戰的領導者,中共積極因應戰場形勢,主動引入“華中”概念分析戰爭形勢,並以抗戰軍政實踐對其進行持續規範與重塑。在此過程中,“華中”區域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都發生極大變化。

三、中共抗戰軍政實踐對“華中”概念的重塑

盧溝橋事變後,中共開始從更加寬廣的視野思考全面抗戰的各種問題。八路軍深度介入“華北”戰局後,作為相鄰概念的“華中”很快被引入分析宏觀戰略形勢。1937年11月17日,劉少奇、楊尚昆致電中央說:“華北已進入游擊戰爭新階段,因我黨是華北最大政黨,紅軍有遊擊特長,黨與紅軍威信極大提高,游擊戰爭領導責任就自然落在我黨身上。華北游擊戰是配合華中正規戰,當然有勝利前途。但華中、華南正規戰如不繼續堅持,擴大華北游擊戰爭就要在比較困難條件下獨立和日寇作戰。”此處先後出現的華北、華中、華南,與全國戰局相互關聯,“華中正規戰”應指正在進行的南京保衛戰。
11月24日,中共湖北省工委根據中央指示,提出“我黨目前的中心任務是武裝保衛華中、保衛武昌”,“繼續擴大並鞏固民族抗日統一戰線”,準備在長江兩岸發動游擊戰爭。這是在“長江沿岸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湖北地方黨組織以武昌為中心“保衛華中”的認知思路。12月23日,中共中央宣佈成立長江局,任務有三:一是代表中央與國民黨談判,二是領導中國南方各省工作,三是負責新四軍工作。在劉少奇看來,不論“長江局”還是“長江沿岸工作委員會”,都主要負責“華中黨的工作”。
1938年初,長江局電告中央,“長江流域各種條件均遜華北”,若無“一批軍事幹部,工作發展將陷入極大困難”,要求派遣“能做游擊隊工作”的幹部來武漢。4月20日,周恩來電告項英:“新四軍的總任務,是在華中敵後廣泛開展游擊戰爭,配合國民黨正面戰場,抗擊日本侵略軍。四個支隊活動地區劃分如下:第一、二支隊到蘇南敵後,第三支隊和軍部留在皖南,第四支隊到皖中。”換言之,“華中”至少包含蘇南、皖中、皖南三區。5月,河南省委在給長江局的報告中說:“在中央與長江局正確領導之下,繼續努力下去,河南遊擊戰爭有勝利開展前途,一直髮展到由游擊戰轉變為正規軍的前途,和冀察晉邊區一樣,變為華中抗戰的有力根據地。”由於河南區劃歸長江局管轄,河南省委認為自己處於“華中”區域中。
此時中共各級文電中的“華中”總體涵蓋長江兩岸各省,以及中原腹地河南。長江局駐號稱“九省通衢”的武漢,不論在政治軍事上還是地理交通上,都居於“華中”樞機,便於派員四出,幫助各省區重建地方組織。不過,隨著武漢會戰拉開帷幕,在戰局與時勢相互激盪之下,中共內部關於“華中”區域範圍的認知開始出現重要變化。

6月8日,中共中央在關於形勢研判的通報中指出:“根據目前敵人在華南、華中、華西北增兵進攻來看,敵人的擴大新進攻已經開始,但其進攻主要目標似仍在先奪取武漢。敵在華中擬以五路西攻。一由蒙城向阜陽,一由合肥向六安,這兩路均以達到信陽、截斷平漢路為目的。一由蕪湖沿江西犯,一由杭州向皖南江西西進,一由浙東沿浙贛路西犯。”7月3日,八路軍總部電告中央,“為保衛西北,鞏固華北山地根據地,配合華中友軍保衛武漢,準備於八月中旬集中十個團以上兵力,首先消滅正太路沿線敵人”。此兩處“華中”大致延續以武漢為中心的大江兩岸各省認知框架。但稍後河南省委、長江局在研討“華中”敵後作戰形勢時,越來越突出“江淮河漢之間”作為獨立區域的意義。
7月21日,河南省委書記朱理治在討論“華中”游擊戰爭的條件時說,“如今敵人的鐵蹄已深入到華中,江淮河漢之間已有不少的領土被佔領”,“目前因河水泛溢,同時因為江淮之間,山勢起伏,故將華中寇軍大量向江南調動,在後方的兵力更加空虛”。地勢上,“江淮河漢之間雖然有一大片平原,但是在這大平原的西北,有深厚的伏牛山脈,在南面有大別山脈,在西南有桐柏山脈,在東北有中央(條)山脈”。若能在此區發動游擊戰爭,不僅可以打破日軍掃蕩黃河兩岸計劃,還可牽制“敵人向西北與江南的進攻”。8月1日,長江局急電中央:“九江、太湖失陷,戰局日緊,各方向我們要求軍事幹部紛沓而至。豫皖鄂遊擊運動有發展為在我們領導下之大規模游擊戰爭之前途,但至今沒有一個軍事幹部派來,坐失時機,令人焦急。請無論如何抽調二百軍事幹部即來。估計江、淮、河、漢之間的發展將遠過山東。”“江淮河漢之間”戰略地位的日益凸顯,是武漢會戰後“中原局”能夠獨立門戶的關鍵。隨著戰局深入演變,“華中”區域概念出現了關於“江南敵後”與“華中敵後”的區分。江北“江淮河漢之間”作為“華中敵後”,得到較多表述,而“江南敵後”也因新四軍主力所在而凸顯。
身在江南敵後的陳毅傾向於將“華中”與“江南”分別表述。他在總結“江南抗戰意義”時說:“江南是全國水陸交通的樞紐,而且又是最便捷的地方,日寇企圖以此來作為進攻華中華西以至整個中國的重要根據地。”從“華中”、“華西”與“江南”的表述看,陳毅似對長江流域還有新的條塊切分,但無論如何,在敵後作戰視野下其對“江南”與“華中”相對區分的思路是顯而易見的。
武漢會戰前期,日軍自淮河流域南下,經大別山東麓攻武漢之北,一路溯長江西上,經馬當、湖口、九江諸江防要塞攻鄂東。戰場形勢演進推動全黨區域認知的轉變。因長江局管轄範圍太廣,在武漢失守的預判與華中敵後作戰迫在眉睫之際,原有組織架構不得不重新調整。7月19日,項英致電中央,建議武漢失守時,在長江以南設“南方局”。中央認為此問題關涉整個南方組織變動,於8月5日指示“長江局首先討論,再告中央決定”。長江局隨後提出“一分為三”方案,即將東南分局改為“東南局”,長江以北專設“中原局”,長江以南另設“南方局”。中央政治局在聽取秦邦憲關於組織問題的報告後,於9月22日同意三分方案。3天后,中央電告長江局:在組織方面,依長江局原定的中原局、東南局、南方局、重慶黨報委員會及中央代表團五個方向佈置;中原局準備設在彭雪楓處,東南局設在新四軍處,南方局暫與中央代表團一起,準備入湘;武漢工作人員中一部到中原,一部入湘。
新設中央分局不用“華中”名義,而改“中原”、“南方”與“東南”三分,一是因武漢會戰後整個華中依長江與作戰線,被分為江北敵後、江南敵後與大後方三部;二是因“華中”同“長江”類似,在武漢失守的形勢下,其概念略顯寬泛。中原局設在河南確山竹溝彭雪楓處,恰處“江淮河漢之間”,即傳統區域概念的“中原”。武漢失守及江北淪陷的形勢,進一步使以中原淪陷區為重心的“華中敵後”獨立出來。10月7日,周恩來在《新華日報》發文指出,“敵人奪取武漢的計劃,是包含著繼續進攻,實行軍事上分割華北、華中、江南、華南,及西北和西南的企圖的”,“敵人可以在進攻武漢較狹窄的地區,以優勢的兵力壓倒我們”,“如果敵人想以同樣的兵力佈置於華中、江南、華南,則平漢、粵漢以東的廣大地區,非兩倍以上如其在華北的兵力不為過”。這是從軍事作戰線的角度,對華中、江南與華南有意區分。
在此形勢下,中共從全面部署敵後遊擊作戰的角度,制定以八路軍為主“發展華中”的戰略方針,重心在“江淮河漢之間”。10月12日,毛澤東在六屆六中全會上說:“在現在,為了策應正面主力軍的戰鬥,為了準備轉入新階段,應把敵後游擊戰爭大體分為兩種地區。一種是游擊戰爭充分發展了的地區如華北,主要方針是鞏固已經建立了的基礎,以準備新階段中能夠戰勝敵之殘酷進攻,堅持根據地。又一種是游擊戰爭尚未充分發展,或正開始發展的地區,如華中一帶,主要方針是迅速的發展游擊戰爭,以免敵人回師時游擊戰爭發展的困難。”稍後中央電示項英:“新四軍應成為江南(包括浙、皖南、蘇南)閩粵贛游擊戰爭之產婆,一如八路軍在整個華中、華北、西北一樣,而不應只顧現在的狹小地區。”在武漢會戰引發的戰場大變局中,“華中”一詞雖未能進入區域建制,但以經過重塑的語義正式進入中央全會的公開“文本”。
為落實六屆六中全會精神,11月30日,中共中央華中工作委員會兼中共中央華北工作委員會成立。儘管此機構無多少實際工作,但在某種意義上,它可能是“華中”從概念走向建制的重要標誌。此後“華中”概念的進一步重塑及建制化進程,隨著“發展華中”的軍政實踐而不斷深入。在此進程中,一方面中共抗戰軍政實踐不斷重塑“華中”的語義內涵,另一方面經過重塑的“華中”概念也反過來影響中共在“華中”的軍政活動,表現為概念與建制在戰爭環境下的雙向互動。

四、“發展華中”戰略與“華中”概念的建制化

中共六屆六中全會確立“發展華中”戰略後,首先便要對相對寬泛的“華中”概念進行明確界定。這個步驟通過兩種方式實現,一是對新設中原局、東南局、南方局轄區作進一步細分與調適,二是在理論與實踐層面對“發展華中”戰略持續討論與推演。通過對“華中”區域範圍的不斷界定,“發展華中”戰略得以漸次推進,“華中”概念的建制化進程也進入新階段。
中央雖然認可長江局“一分為三”的設置方案,但三者如何細分,在“發展華中”戰略框架下又如何區別職守,都需進一步明確。1938年11月6日,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中央委員會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指出,“為易於指導各地黨的工作起見,中央委員會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數省範圍內成立中央局與中央分局”,“代表中央指導各該地區黨的一切工作”。此決定為已實際存在十多年的中央分局制度提供了依據。《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則指出,“為了適應目前戰時環境與黨的工作,黨的各級組織機構必須加強和有所改變”,“在敵人後方各級黨委所擔負的工作區域,應依照敵情、地形及戰略關係與行政區分重新劃分”。這為戰時各中央分局依據戰場形勢調整區劃提供了遵循。
11月9日,中央發佈通知,規定“所有長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蘇地區黨的工作,概歸中原局指導”。此處總體依分省原則兼以長江為界,僅為大概設定。至於中原局所轄“各省委地境”,周恩來稍後電告劉少奇:(1)河南省委現在竹溝,直轄豫西南、豫西、豫東三特委。(2)鄂豫皖邊區直轄鄂東、豫東、皖西三特委。(3)豫皖蘇魯邊(彭雪楓部活動區域)將來可組織省委,直轄豫東、魯西南、皖西北、蘇北四特委。(4)彭康所領導的安徽省委待郭述申到豫鄂皖,即移淮南路東,領導皖東、皖北、淮陽三區。據此,中原局具體管轄河南、鄂豫皖邊、豫皖蘇魯邊、安徽四個省委。因為敵後抗戰“犬牙交錯”的特殊形勢,難以省界為依託,只能隨戰局變化調整區域重心與邊界。
11月12日,周恩來、葉劍英致電中央,建議各區域為“適應戰況”重劃隸屬。首先“北局仍舊,山東歸之”;其次“中原局管蘇北、皖北、豫南、魯西南,分四省委”;再次“東南分局轄三省委:蘇皖省委、贛浙閩省委、皖鄂省委”;最後以“南方局轄鄂(現設宜昌)、湘(設寶慶)、粵(設便蕩)、閩粵桂(現在潮州)、贛(現在南昌)五省委及香港上海兩黨委,滇黔兩工委”。各局駐地,北方局到八路軍總部,中原局到豫東彭雪楓部,東南局到皖南新四軍軍部,“南局擬於桂林、寧陵、寶慶擇一”。此電核心是對原長江局管轄區域“一分為三”方案的再細分,以適應武漢會戰後戰線向西南推移的態勢,主要對南方局作了較多規劃。
因中共代表團隨國民政府西遷重慶,關於如何處理川康兩省區域劃分,黨內出現新的意見。用“南方局”統括滇、黔、川、康四省似嫌過於寬泛,故有“西南局”之議。11月18日,王明等致電中央,建議南方“黨的工作依於形勢而變化,□□組織西南局,管轄四川(已有三千黨員)、滇、黔、西(康)等省,川省分劃為川東、川西兩特區委”,“將來情況變化時,南方局與西南局合併管理粵漢以西的長江兩岸流域的區域,並請考慮加強東南局”。除“西南局”外,值得注意的還有以粵漢鐵路為界劃分的東南局與南方局,實際擴大了東南局的管轄範圍。
1939年1月5日,中央大體接受王明等的意見,提議“華南及西南各省合併成立一中央局”,改名為“西南局”。但周恩來等認為“以南方局名稱為好”。1月13日,中央同意仍用南方局,並決定除管轄華南、西南各省外,如項英“不願管贛北”,江西全部亦可歸南方局。1月16日,南方局報告各分區設置,謂“南方局設重慶,桂林設辦事處,聯絡湘贛粵桂及香港運輸”,“川省委暫分川康及川東兩特委”,“鄂北及鄂西北仍請劃入中原局,歸豫西省委管理,鄂省委則管鄂西湘西北”,“江西區分待與東南局商定再報”。一個兼管華南、西南廣大區域的南方局框架基本確定。此電將湖北分為兩部,已淪陷的鄂北、鄂西北歸中原局,湖北省委直轄的鄂西則歸南方局,進一步釐清了中原局與南方局的邊界。
至此,原長江局轄區(即華中)“一分為三”的具體安排及調整基本完成。從中央虛設的華中工作委員會,到中原局、東南局、南方局新建,都成為此期“華中”區域概念建制化的重要步驟。尤其中原局的新設,不但為“發展華中”戰略的推進提供條件,也使“華中”概念在軍事實踐層面不斷向其實際管轄的江北“華中敵後”傾斜。
此前,為了明確“發展華中”的角色任務,中央對中原局與東南局作了區分。1938年11月25日,林彪向中央提交“發展華中”的部署建議,表示:“華中地區大體可分為三大區:新、老黃河間是第一個區域,鄂豫皖邊是第二個區域,鄭州、漢口、西安、漢中、宜昌間是第三個區域。”從分省角度看,華中三大區域涵蓋長江以北的江蘇、安徽、河南、湖北及陝西五省,幾乎全為中原局轄區。有研究指出,在六屆六中全會後一段時間內,中共各種言說中的“華中”,主要是指長江以北、老黃河以南以中原腹地河南為中心的廣闊區域,與“江南”基本是相互平行的概念。這一解釋在中共“發展華中”語境下是沒有疑義的。但需注意的是,在此期間,“華中”區域概念也非一成不變。中共內部對“華中”的區域認知,大體還有“華北”視野與“江南”視野的區別。
前述中共中央及林彪、朱理治、彭雪楓等的認識大致屬於“華北”視野,即將“華中”侷限在江北區域;而“江南”視野下的“華中”更接近於地理意義上的“華中”。1939年初,《八路軍軍政雜誌》發表《新四軍在華中半年來戰鬥勝利統計》,其中“華中”仍是“大江南北地區”的舊義,主要指“江南”。新四軍政治部主任袁國平指出,“敵人目前似在利用歐局之緊張及窺伺西北之不得逞,又將轉移其進攻重心到華中來,近來南昌陷落,長沙危急就是明顯的例子”。此處“華中”是包括江西、湖南在內的大“華中”。
兩種“華中”視野在中共敵後抗戰的不同語境中並存,本身並無問題,也是當時多數概念語義變遷的常態。不過,當“發展華中”的戰略部署從以華北八路軍為主轉向以江南新四軍為主時,兩種“視野”便不免相互糾纏。皖南事變前,以項英為代表的新四軍皖南軍部和以劉少奇為代表的中原局,在“發展華中”問題上就出現過不小分歧。其中除了對中央戰略方針的解讀不同外,還有基於不同“華中”視野的觀念碰撞。正是在協調觀念分歧、統一華中軍事指揮的過程中,“華中”從區域概念落實到大戰略區的建制之內。
1939年5月,新四軍江北指揮部成立,中央決定以該部為中心發展華中武裝力量。之後第115師蘇魯豫支隊越過隴海進入皖東北,成為南下華中的第一支八路軍正規部隊。11月底,劉少奇到皖東主持中原局,全面推動“發展華中”戰略,將新四軍江北指揮部所轄皖東第四、第五支隊與豫皖蘇彭雪楓部歸中原局領導。與此同時,新四軍江南指揮部在溧陽水西村成立,兼管蘇南、蘇北新四軍。自此,以長江為界,出現“華中新四軍”與“江南新四軍”的非正式區分。加之黃克誠於次年6月率八路軍二縱主力南下,使華中敵後聚集了八路軍第二縱隊、八路軍南下支隊、八路軍蘇魯豫支隊、華中新四軍及江南新四軍共五支隊伍。在國共兩黨華中摩擦日甚一日的形勢下,如何統一各部指揮成為最緊迫問題。

1940年6月22日,劉少奇電告中央,“目前華中部隊已不少,均分散各處,且已取得地區。唯將來在戰略以至戰役上均須配合行動。華中環境各方面均較華北更復雜,困難更多,而我部隊內部在建制上、指揮上亦不完全一致,問題亦多,在目前迫切需要成立有威信、有工作能力的華中總司令部”,“目前江北指揮部能力過弱,不能照顧華中全局”。他建議中央“派人到華中來負軍事責任,或朱、彭中來一人,或稼祥同志來,或三師長與陳毅同志中來一個”。軍委稍後覆電,“華中確應成立統一的指揮部,但只有大會後才能設法,現在華中部隊統歸胡服指揮,蘇北、淮北之縱隊,可歸彭(雪楓)黃(克誠)指揮”。
進入7月,隨著郭村戰鬥打響,陳毅、粟裕率蘇南新四軍主力渡江北上,使華中各部統一指揮問題更加急迫。7月18日,彭德懷電告毛澤東,“華東(應為華中——引者注)統一指揮,林彪即調回更好,否則劉伯承去華中,徐向前任一二九師師長,山東暫時由陳光、羅榮桓統一指揮,將來林彪去山東”。8月11日,毛澤東覆電:“華中急須統一指揮,但向前須到七大(四方面軍須有一主要代表以利團結),伯承因暫難離開,林彪病又加重,故暫時無法解決。”此事最終拖到10月初黃橋戰役爆發。因八路軍、新四軍各部聚集於蘇北,統一指揮問題再難迴避。
10月10日,陳毅、粟裕急報中央,“我們自佔海安後,今日又佔東臺,八路軍進得太慢,請速令進佔鹽城,派隊到東臺會師”,同時“統一指揮,請派大員主持”。後又電告軍委:“華中為國共敵必爭之地,亦為我將來決戰場所。目前國黨勢力尚佔優勢且在相繼增援,而我方在華中各部總數雖不甚少,然質量尚弱,尤缺乏強有力之總的領導機關。為保障華中勝利起見,我們特建議:(一)軍部移江北,統一華中指揮,否則應即行解決總的指揮機關,(二)請中央從華北酌抽一部精銳(約五萬人)增強華中。”
劉少奇於10月19日表示,華中“目前部隊已很多,相互聯繫,已發展至需要統一行動與指揮之時,急需建立統一的司令部”,“目前中央既不能派人來,只有葉(挺)及軍部過來解決這一問題”,“否則我與陳毅會合僅能解決蘇北指揮問題,對華中指揮就更無辦法”“最圓滿的辦法是軍部速即移來,統一華中指揮並可兼指揮江南”。當時國民,黨方面為應對黃橋戰役引發的華中變局,以何應欽、白崇禧名義發佈“皓電”,嚴令八路軍新四軍限一個月內撤至老黃河以北,並調湯恩伯、李品仙部自鄂豫皖東進以武力逼迫。為此,中共中央一面採納陳、粟的建議,準備從華北調5萬精兵南下,一面“明確區分江南、江北部隊,江南確定主力北移以示讓步”,並充實皖東實力。因從華北調兵緩不濟急,軍委轉換思路,提出以華中新四軍主力乘國民黨軍準備未周之際西進河南的新規劃。
以河南為中心的皖西、豫南、陝南確為華中腹地,但問題是以華中兵力經營蘇北雖有餘,攻略河南則不足。11月9日,劉少奇電告中央,“華中大的文章是要在大別山河南動作,基本同意出大別山,但在反共軍大的進攻沒有給以嚴重打擊前,我之主力不可能取大別山或豫南”,“如我不顧一切西突,亦必受大的損失”。新規劃於是暫時作罷。關於新規劃的往復討論表明,中共華中敵後抗日根據地雖在平漢路東的皖東蘇北等地,但高層戰略視野中的“華中”並不僅限於此,這是華中敵後戰略空間能夠持續拓展的認識基礎。從當時華中抗戰具體形勢看,最緊要的還是八路軍新四軍各部統一指揮問題。
11月10日,劉少奇率中原局機關到蘇北與陳毅會合後,立即提議“由中央任命陳毅同志為八路軍新四軍華中各部之總指揮,並加入中原局為委員”,統一華中所有部隊編制,如葉挺到華中,則以葉挺為正。中央隨即同意並決定“以葉挺為華中新四軍八路軍總指揮,陳毅為副”“統一指揮所有隴海路南之新四軍與八路軍”。11月17日,華中新四軍八路軍總指,揮部在海安成立,23日指揮部機關遷鹽城。12月1日,華中新四軍八路軍總指揮部正式向所轄各部發出指令。至此,中共首個以“華中”為名的區域軍事建制出現。華中新四軍八路軍總指揮部成立,加上江南新四軍整體北移在黨內形成共識,以“華中”之名統合中原局、東南局籌建華中局的時機趨於成熟。
11月14日,東南局致電中央:“就策略領導之便利,工作配製之需要,交通聯絡之可能,以及四軍北移後項袁勢均北渡等情況,我們建議對中原局擴大為華中局,領導華中(包括長江南北各淪陷區)地方黨,而在閩浙邊建立東南局或分局,領導國民黨後方地方黨(包括閩浙贛皖南)。”3天后,中央覆電“同意將東南局中原局擴大為華中局”,“領導華中及江南敵後武裝鬥爭區域之一切黨政軍民工作”,“閩浙贛邊可建立一中央局或分局”“以便華中局能專力於領導戰爭區域的工作”。隨著“華中局”確立,不僅黨內兩,種“華中”視野漸趨合流,且有進一步兼容山東之勢。12月31日,中央要求“所有華中及山東的黨與軍隊必須緊急動員起來,為堅持抗日根據地打破頑固派進攻而奮鬥”“山東分局劃歸中原局管轄,中原局統一領導山東與華中”。因而,從華中局籌設,的情況看,在區域建制上基本是以中原局管轄的“華中敵後”合併了東南局負責的“江南敵後”,在概念內涵上卻是“江南視野”壓過“華北視野”。
皖南事變爆發後,隨著華中局逐漸從名義走向實體,在地理意義上的“華中”之外,出現了以華中局管轄範圍為界域的建制意義上的“華中”。二者相互關聯,又各有分界。1941年1月12日,中共中央致電劉少奇,表示“同意用華中局名義發一告黨內與八路軍新四軍指戰員書”。這是華中局成為實體建制之始。2月1 日,毛澤東在關於華中戰略的指示中說,“目前華中指導中心應著重三個基本戰略地區”,第一個基本戰略區是鄂豫陝邊,第二個是江南根據地,第三個是蘇魯戰區。此三個戰略區代表著華中局建制框架下的新區域視野,大體基於建制意義上的“華中”,又遠超其外,接近地理意義上的“華中”,提示著新的戰略拓展空間。4月27日,華中會議正式宣佈東南局與中原局合併,組成華中局。中央曾有意恢復中原局舊名,但劉少奇認為“中原局改為華中局前已公佈,現各處均已用華中局名義,群眾上有影響”,主張仍用華中局名義。5月22日,華中局奉令組織中央軍委華中分會。
華中局機關與軍委華中分會的設立,代表“華中”區域概念建制化的初步完成,建制意義上的“華中”逐漸成為相對獨立的區域認知傾向。與之相伴的是中共“發展華中”戰略也進入尾聲。5月30日,華中局在關於根據地建設的決定中指出:“發展華中敵後地區的任務,在基本上業已完成,今後如果沒有全國性的戰略形勢的重大變動,黨在華中地區的基本任務是鞏固現有各根據地,鞏固與加強我黨在華中的地位。”此後,“華中”概念廣泛進入各種區域組織機構的定名中,“華中”區域認知與中共抗戰軍政實踐的雙向互動進入新階段。

1942年,華中局決定將抗大五分校改為“抗大華中總分校”,後來在盱眙又創建“華中建設大學”,抗戰勝利前後在鹽城開辦華中銀行。此類以“華中”命名的教育及金融機構,是“華中”概念全面融入中共軍政建制的標誌,並以其影響力將建制意義上的“華中”概念普及至民眾日常認知之中。此外,隨著中共在華中敵後作戰範圍的不斷拓展,建制意義上的“華中”又不斷突破其原有邊界,向地理意義上的“華中”靠近,後者相對寬泛的語義邊界為中共區域建制的調整提供了彈性空間。
1944年5月30日,陳毅在總結報告中談到,華中抗日根據地“基本地區在江蘇北部,安徽東部,湖北東部,旁及豫南、豫東、鄂南、鄂西、蘇南、皖南、浙東各一小部分。地跨蘇浙豫鄂皖五省,處在“江淮河漢之間”,是南北殊風異俗的中間地帶;而日方在華中之佔領區“包括滬寧、武漢、南昌、杭州、徐海等地”;國民黨華中勢力則有河南湯恩伯、安徽李品仙及江南顧祝同諸部。作為新四軍主要領導人,陳毅對華中區域的認知顯然超出根據地建制範圍,有更開闊的視野。抗戰勝利後,隨著新四軍整體北上,在原華中局轄區專設的華中分局、華中軍區及華中野戰軍等建制,又進一步深化“華中”概念與區域建制的雙向形塑。後經解放戰爭及新中國的各種軍政建制,“華中”概念全面融入現代中國製度體系中,成為今天國家地理常識的組成部分。

結     論

毛澤東在總結中國革命基本特徵時指出,“在中國,主要的鬥爭形式是戰爭,而主要的組織形式是軍隊”,甚至很多時候“有軍則有權,戰爭解決一切”。項英根據抗戰態勢將之表述為“戰爭改變了一切,推動了一切”。在戰爭與革命相互交織的近代歷史語境下,軍事鬥爭對現代中國各種建制的形成具有基礎性作用。抗戰前後中共對“華中”的認知次第與相關的組織機構變遷,不僅深刻反映了戰爭對文化與制度的強勢形塑,也體現了中共對全國抗戰形勢的適應、引領與塑造。

“華中”作為在近代中西學術文化互動中出現的新區域概念,最初主要是在“從域外看中國”的視野下對長江南北各省的模糊指稱。當時的新興報刊媒體雖異口同聲表述著“華中”,但在不同語境下卻有不同的內涵。隨著日本侵略形勢加劇及抗日救亡浪潮迭起,抗戰軍事意義上的“華中”概念得到更多關注。中共成立之初以傳統“長江”概念表述華中,與“北方”、“南方”並立。國民黨方面則多用“中部”名義,甚少用“華中”。這種情況在全面抗戰爆發後出現重要變化,中共開始使用並重構“華中”概念。
七七事變後,中共敵後抗戰軍政實踐對“華中”區域概念作了強勢重塑。中共最初仍以長江局統管長江南北,但隨著“發展華中”戰略出臺,不僅在機構命名中全面引入“華中”概念,並不斷加深對“華中”的區域認知與界定。在建制層面,從長江局“一分為三”,到中原局執掌華中敵後,再到華中新四軍八路軍總指揮部與華中局統管大江南北敵後作戰區,都是“華中”區域概念在戰爭進程中建制化的重要步驟。
在語義方面,因中共抗戰軍政實踐基本圍繞敵後展開,“華中”概念一度出現從囊括長江南北到縮向江北“華中敵後”,再到兼容江南敵後的演變趨勢。這是戰爭通過組織建制對區域概念的重塑,推動了建制意義上的“華中”概念的形成。同時,戰場形勢瞬息萬變,中共敵後抗戰需隨時拓展區域空間,在戰略層面又需不斷突破區域建制的侷限,使“華中”從建制意義上的概念趨向地理意義上的概念,為新形勢下的敵後抗戰提供伸縮空間。解放戰爭時期,隨著戰爭形勢演進,建制意義上的“華中”不斷跳出其固有區域範圍,進一步向地理意義上的“華中”靠近。這種概念與建制間的雙向互動進程,共同塑造了新中國成立之初的“華中”區域概念,以及華東、中南兩大行政區的地方建制格局。
作者李雷波,系國防大學政治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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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湘 宇
校審:小 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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