癆瘵(4) | 面無血色,熱則吞酸,寒則發嘔,痰如鼻涕

《辨證錄》

 原文 

人有兩目䀮䀮,面無血色,兩脅隱隱作痛,熱則吞酸,寒則發嘔,痰如鼻涕,或清或黃,臭氣難聞,淚乾眥澀,嘗欲閤眼,睡臥不安,多驚善怖,人以為肝經之癆瘵也,誰知是肺癆次傳於肝乎。

夫肺金克肝木者也,使肝木本旺,肺何能克之。無如腎癆之後,久不生肝,則肝木無滋潤之氣,肝弱可知。肺即乘其弱,將蟲氣交於肝,肝欲拒之而無力,不得已順受其蟲氣矣。肝為腎之子,腎見肝子已受蟲氣,惟恐肝氣不敵,乃移其腎氣以生肝,而蟲氣即因腎氣之移,而同移入於肝矣,蟲蝕肝血,肝又何養乎。

治法仍須救腎以生肝,兼之生肝以殺蟲也。

方用援瘵湯:

白芍(一兩) 當歸(一兩) 熟地(一兩) 山茱萸(五錢) 茯苓(五錢) 鱉甲(五錢) 白薇(二錢)

水煎服。

十劑少痊,二十劑更痊,服三月乃愈。

此方肝腎兩治之湯也。止鱉甲、白薇乃殺蟲之味,不寒不熱,既無偏勝之虞,能補能攻,又是兩全之道。殺蟲於無形,起死於將絕者也。或謂痰色青黃,方中消痰逐穢之品似不可少。不知蟲入腎肝,非直救二經,何能奪命,況消痰逐穢之品,用之益傷脾胃,肝既受蟲之侵,正欲移傳於脾,倘再傷之,不引蟲入於中州乎。故寧大補腎肝,使二髒受益,其痰自化,斷不敢輕用消痰逐穢之品,以再傷脾胃耳。

此證用療瘵湯亦佳。

白芍 熟地(各五錢) 當歸(四錢) 鱉甲(三錢) 鰻魚骨(燒黑灰,三分) 北五味(十粒)

水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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