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李月亮 靜女夭夭
來源 | 李月亮(ID:bymooneye)
有個女人,這兩天惹怒了全網。
我看了也是很氣。
她去爬珠穆朗瑪峰,結果下山時體力不支倒下了。
瀕死之時,兩個湖南男人發現了她,把她救了下來。
可是,人家放棄登頂救了她。
她卻連援救的一萬美元都不肯出。
這事兒現在炒得沸沸揚揚。
我也覺得很值得細說。
最初,這是個暖心的新聞。
39歲的湖南登山隊領隊範江濤,一直計劃今年去登珠穆朗瑪峰。
因為今年是人類首次征服世界最高峰70週年。
能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年份登頂,對於很多登山者來說,特別有意義。
範江濤為這個夢想,準備了很久。
終於,在5月18日晚上8點左右,他登到了珠穆朗瑪峰海拔8450米處。
距離8848米的頂峰,只有400米了。
他暗暗興奮。
可是,正要做最後的衝刺,範江濤突然發現,路邊有個女登山者倒在地上。
走近一看,女人的登山服已經嚴重破損,羽絨都跑了。
她的右手沒戴手套,凍得發黑。
身上背的氧氣已經用完,臉上還結了一層薄冰。
她還有生命體徵,但是特別微弱。
範江濤看到了那個女人身上的姓名牌,是中國同胞,也是湖南人,姓劉。
在珠峰,有“8000米以上無救援”的慣例。
因為8000米以上,本來就極寒,氧氣濃度也極低,走到這裡的人體力也已經基本耗盡。
如果冒險救人,很可能讓自己也陷入生命危險。
所以一般的登山者,即使見到遇險者,也不會停下來施救。
事實上,就是有很多登山者,永遠地倒在了珠峰上。
範江濤當時很猶豫。
一起來的嚮導,勸他不要救。
但是範江濤走出去20多米後,哭了。
那畢竟是一條生命,他實在不忍心看著她就那麼死去。
於是他返了回去。
“當時看到是中國人,下意識地還是要了解一下情況,也確實不忍心。”
但是救人,就意味著要放棄登頂。
為了這次登珠峰,範江濤已經準備了40多天,投入了近40萬元。
期間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規劃時間、準備裝備、鍛鍊體能、瞭解情況、千里迢迢去到營地,然後千難萬險地往上爬。
這一切的付出,就是為了最後登頂那一刻的喜悅。
那時,範江濤距離終極勝利,只有最後的400米了。
如果他選擇救人,之前所有的付出,就全白費了。
但他還是決定去救那個同胞。
想到此行功虧一簣,範江濤忍不住哭了出來。
這時,他們遇到了正準備登頂的隊友謝如祥。
57歲的謝如祥也很快決定放棄登頂,一起救人。
他對夏爾巴嚮導說:
“必須得救,這是應該的,哪怕是一具屍體也要帶下去。”
嚮導起初很不願意。
因為在那樣空氣稀薄、極其危險的高度,空手爬山和正常呼吸都已經非常困難。
要把一個成年人背下山,可以說是冒著生命危險。
為了說服嚮導,謝如祥承諾,只要能把這位遇險女性帶回營地,可以給嚮導一萬美金。
最後,幾個人輪流合作,經過4個多小時的救援,終於把遇險的劉女士帶回了營地。
劉女士轉危為安。
事情到這裡,還是很暖的。
我當時看到這個新聞,也挺感動——
兩個男人,為了救下一個陌生的同胞,不惜放棄即將實現的夢想,讓自己長久的付出和花費付之東流。
他們真實地展示了人類的善良、無私、友好、互助。
這都是閃著金光的品質。
是我們人類最該保護和珍惜的東西。
兩位救人者
可是啊,我們心頭的暖意還沒散,冰冷的反轉來了。
劉女士獲救後,安全回了家。
但一萬美元的救援費用,她卻只願意付4000美元。
而且還是“反覆溝通”的結果。
對這個結果,範江濤很生氣:
“你這樣子的話,這錢我一分都不要了,不用給我了。”
而劉女士還真就沒出這個錢。
最後還是兩個好心救人的男人,一人給了嚮導5000美元。
範江濤昨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救了人,放棄了幾十萬元,放棄了這麼長時間的準備,最後還是我自己出錢。我挺生氣的。但是不好多說什麼,我就是非常想知道這是為什麼。”
據媒體瞭解到,那位被救的劉女士,今年50歲,在湖南一家銀行工作。
之前經常跑馬拉松和越野賽。
也是位很有經驗的登山愛好者。
這次登山,她是請了年假,花費也不少,在40萬左右。
按理說,花得起40萬去登珠峰,不像是沒錢的主。
別人冒死救了自己的命。
她卻連救援費也不肯出,也確實是讓人想不通啊。
我也很想知道為什麼。
但是劉女士始終沒有出面解釋。
昨天,這件事一度登上了熱搜第一。
評論區裡,網友們也是炸開了鍋。
大部分人都很氣,罵劉女士冷漠,不懂感恩。
但是也有人覺得,當時劉女士處於昏迷狀態。
救人是那兩個男人自己願意的。
承諾給嚮導一萬美元救援費用的,也不是她本人。
所以她如果不想給這錢,雖然不地道,但也說得過去。
這個說法當然不對。
我來科普一個法律知識:
法律上有個詞,叫“無因管理”。
大意是:A發現B要面臨損失,A雖然沒有義務去管,但為了避免B的損失,還是自願去管了這個事。
那麼,如果A確實幫B避免了損失,而A又支出了必要的費用,那B應該償還A的費用。
舉個例子:
如果你在路邊看到一個三歲小孩走丟了,你雖然沒有義務管,孩子父母也沒向你求助,但你還是打車把他送回了家,那他的父母就應該付你打車費。
這就是“無因管理,受益人要支付必要的費用”。
法律這麼規定,顯然也是為了保護好人。
而推理到珠峰救人這件事,道理也是一樣的。
雖然劉女士當時沒有求助,但因為救她花的錢,她還是要支付。
這是法律的角度。
換到道德角度,那她就更該付 。
人家兩個男人,付出那麼大的錢和精力去登珠峰。
眼看要登頂了,為了救你,功虧一簣。
你作為登山愛好者,肯定比普通人更明白,這是多大的犧牲。
這種犧牲可能一輩子都難以彌補。
人家40萬都花了,估計也不差這一萬美金。
如果就該他們付,人家也不會多說啥。
但是這錢不該人家出啊。
人家幫你撿回一條命,你還讓人家出救援費,換誰誰不寒心?
你能花40萬去爬山,不能拿一萬美金付救命錢?
正常人的話,借錢也得給吧。
甚至還得多給點吧。
別人說“不救你良心過不去”。
那你白撿一條命,還讓人家出錢,你良心過得去嗎?
我覺得這個事之所以讓大家這麼感慨,就是因為救人者和被救者的人性反差太大了。
救人者,在本可以無視的情況下,做了巨大的犧牲,選擇了善良。
被救者,在本應該感恩的情況下,閉上眼睛,做了白眼狼。
而後者這種行徑,是一個極壞的示範。
正有網友所說,她“憑一己之力,堵死了後來攀登者求生的路”。
是啊,如果你看到過這個新聞。
然後在大街上或者小區裡看到一個倒地不起的人,你還會那麼無所顧忌地去救嗎?
心裡多少都會打個問號吧。
誰願意拿一腔善意,換一個血淋淋的教訓?
而這個女人自己,如果以後再次遇到險境,還會有人願意救她嗎?
我很小的時候,看過一個故事:
說古代濟陽有個商人,過河時船沉了。
他大聲呼救,有個漁夫聞聲趕來。
商人大喊:“我是濟陽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給你100兩金子”。
漁夫奮力把商人救上了岸。
可是商人卻翻臉不認賬了,他只給了漁夫10兩金子。
漁夫責怪他不守信用。
富翁卻嗤之以鼻:“你一個打魚的,一輩子都掙不了幾個錢,突然得十兩金子還不滿足嗎?”
漁夫沒辦法,怏怏而去。
沒想到,不久後富翁又在那條河裡翻船了。
他又大喊“救命,給你100兩金子”。
附近有人想去救,那個被騙過的漁夫就說:“他就是那個說話不算數的人!”
於是富翁被淹死了。
——典型的現世報。
這個故事流傳幾百年了,但故事裡的人,卻一直都在。
今天我看到有網友就講,她也遇到過類似的事。
她單位有個女同事,有次孩子生病了,著急去醫院,可是手頭還有緊急的工作要幹。
這位網友就義不容辭地說,你趕緊去醫院,我來幫你處理工作。
然後她就接手了同事的工作,一個人加班到晚上十一點多才弄完。
可是同事第二天不但沒有謝意,還跑去跟領導說,看她幹得挺好,以後這個活就交給她吧。
這位網友就很無語,她堅決拒絕了這個安排。
而且不久後那個同事的孩子又生病,又想讓她幫忙,她堅定拒絕了。
她說的一句話,我很贊同:“善良可以,給白眼狼不行”。
其實大多數人,在付出善意的時候,都不是想要多大回報。
但沒人願意善意助人,還要付出代價。
沒人願意好心被當驢肝肺。
如果越來越多的人不懂感恩。
得到別人的幫助,不感激,
受了別人的恩惠,不承認。
那必然導致越來越多的好人寒了心,收了手。
而如果大部分人都不願意做好人,都不顧他人死活,都漠視別人的痛苦。
這個世界會怎樣?
我們都是苟行於世的普通人。
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麻煩和難題。
都會時不時地需要別人幫助。
都渴望在艱難的時候,能有人伸出援手。
所以我們一定要去鼓勵每一個善良的人。
痛斥那些不懂感恩的人。
盡我們的微薄之力,不讓這個世道滑向冷漠的深淵。
不能讓好人付出很多,最後卻寒了心。
有良知的人應該一起守護良知,守護珍貴的善意。
讓善良不委屈,讓好人不寒心。
點亮【贊】+【在看】,願好人都有好報。
本文作者:李月亮。高人氣作家,新女性主義者,紮實寫字的手藝人。以理性和智慧陪萬千讀者成長。新書《活得清醒》噹噹網熱賣中。微信公眾號:李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