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最大貪官”落馬:家中豪車百輛,現金有近10億,結局如何?

電力“最大貪官”落馬:家中豪車百輛,現金有近10億,結局如何?

2017年,在三亞某豪宅內,一位身份顯貴的人正在舉辦生日宴會,參會的賓客對他極盡尊重,稱呼他是“大哥”,並且在他開香檳酒的時候齊聲向他呼喊“萬歲萬萬歲”,儼然一副“上朝”的架勢。此人名叫李偉,是國家公職幹部,手中掌握著巨大實權,人稱“東北虎”。

李偉生在一個普通工人家庭,高中畢業後,他響應國家號召,下鄉支援生產建設,1979年被召回城裡待分配,1980年被安排到電力部門當普工。這份工作十分辛苦,李偉經常要跟著工友們上山檢修高壓塔或者電纜,有時也會參與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吃得是大鍋飯,住得是帳篷和臨時窩棚,生病、受傷都是家常便飯。

但李偉並未因此自怨自艾,他憋著一口氣埋頭苦幹,將一腔熱血全都揮灑在了工作崗位上,因為表現出色,他每年都會拿評優獎。1985年,他獲得升遷,擔任電工班長,2年後再度獲得提拔,出任隊長,職級為正科。1989年,單位推薦他到某高校進修,畢業後安排他到國資控股企業當經理。

2007年,他又被調回電力部門工作,並升遷為副處級幹部,2013年出任電業局副局長,同年電業局改組為國企,他出任副總經理,享受副廳級待遇。身居高位之後,李偉的心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生出了享樂的思想,他開始動用手中的權力斂財,大搞不正當交易。他曾指令弟弟成立一個民營建築公司,將許多電力上的項目交給弟弟承建,兄弟兩人合夥套取國家鉅額補助。

除此之外,他還投資了許多娛樂場所,打造了一條藏汙納垢的產業鏈,同時還養了一大群小混混“看場子”,明目張膽搞“黑社會”。李偉的弟弟仗著背後有人撐腰,愈發乖張、肆無忌憚,不計後果的胡作非為,比如他曾灌醉並侵害了一名少女,對方事後果斷報警,警察馬上出動將他逮捕歸案。李偉得知此事後,馬上走關係將弟弟“保釋”了出來,並給了受害者5千塊“封口費”,警告其不許再亂說話,否則就要其“好看”。

2014年,市政府計劃對哈爾濱轄區內的電力基礎設施進行翻修,李偉認為這是一個斂財的好機會,遂胡亂編造翻修項目,藉故挪用公款作為私用,同時大行剋扣之舉,先後貪汙數百萬人民幣。同年下旬,一家制藥公司計劃擴大產能,派人到電力部門協商增加供電量,李偉以“電力不足”為藉口拒絕了製藥公司。

製藥公司明白李偉想要什麼,第二次去的時候帶足了“誠意”,收了禮的李偉頓時眉開眼笑,大大方方的批准增加供電量。2015年,李偉過生日的時候,帶著一眾“小弟”浩浩蕩蕩趕往海南,在某座豪華別墅中大搖大擺的舉辦生日宴會,一眾“小弟”在他開香檳的時候竟恬不知恥的高呼“萬歲萬萬歲”。

李偉對此很是高興,他裝模作樣的發表了一席鼓舞人心的“演講”,承諾未來還要“做大做強”,更上一層樓。時間來到2016年,有群眾愈發不滿李偉的所作所為,聯名向紀律檢查部門舉報他。紀委對此高度重視,馬上責成專案組對李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其確實藏有許多貓膩,於是立即向檢察院申請拘捕令,上門將其逮捕。紀委的工作人員隨後在查抄他的住所時,發現了近10億現金以及數不清的文玩字畫、珠寶,還有數輛奢華的限量版豪車,每一輛都價值連城。

2018年,經由檢察院批准,李偉及其弟弟正式被起訴調查,2020年,此案進入到審理階段,法官在審核了諸多證據之後,認定他犯有濫用職權、受賄、涉黑等多項罪名,且影響極為惡劣,理應從重處罰,因此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餘從犯也都受到了不同的懲罰。哈爾濱的老百姓得知此事後歡欣鼓舞,紛紛放鞭炮慶祝,由此可見李偉有多麼不受群眾待見!

李偉在工作之初充滿了幹勁,為電力部門的發展與民生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倘若他能一直堅持這份純真,那必然會取得更高的成就,但可惜的是,他在當上國家高幹之後,被慾望所累,喪失了理想和信念,徹底墮落為一個大貪官,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情,給哈爾濱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辜負了老百姓和國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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